第67章 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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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租界之外,上海的其他地方大多龙蛇混杂,不过青天白日里还是太平的。

    这是他第一次来上海,见街头一排一排的店,有卖布的、有卖鞋的、有卖成衣的,也有糕饼铺、面馆、杂货铺,往来的人流与车马形成鼎盛的喧嚣,稍微有点家资的男女都爱坐黄包车出门,再富裕些的便是坐车了,偶有人在这里见到魏知年,不免惊觉宛如一位贵公子误入凡俗人间,也会令车马放慢脚步,像是想要偷借时光。

    时约十一点,正是家家户户要吃午饭的时间,一家极不起眼的店飘来阵阵香气。魏知年循着香味走进去,只见是一间十分狭窄的面店,但收拾倒还干净,一位收拾齐整的跛脚妇人走过来,她见了魏知年,先是一怔,然后便用上海话问他要吃什么?

    魏知年对本地方言不是很精通,但好歹也听懂了,他在不发飙时决计是那种让人无可挑剔的贵公子,谦和有礼的要了份菜单,选了个比较靠里的座位坐下,选了一份店里招牌的蟹脚面,又要了一碗红豆汤。

    之后店里有三三两两来几个人,可见虽店面不大,生意却还兴隆。

    不过这样的店,过来的多是周围做活的,或是普通人家的百姓,魏知年那一身高定西服加薄呢外套与这里的环境颇是格格不入,浅灰色西装仿佛沾不得尘似,他人也坐的笔直,因无聊,便随拿起店里书架上的报纸看起来。

    这种店也没有先上甜品还是先上主菜的规矩,没多久那位妇人就端了碗温热的红豆汤上来,她的性子似乎极好,兴许是觉得眼前这位客人像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又注意到他似乎不是很懂沪语,便用蹩脚的官话同他讲:“现在天凉,这个要趁热喝。”

    魏知年不过是笑着点点头。

    不过一碗糖水,但不知为什么,竟令他身心愉悦。一碗蟹脚面很快也端上来了,妇人似是之前感受到了他的冷淡,店里客人也多,妇人渐渐忙碌,这次就没再嘱咐他什么。

    忽然一个很豪横的声音从外头传来,魏知年拿筷子的便顿了顿,但也不过真的只是片刻而已。外头的纷扰真就与他无关,只是一心一意地吃着那碗蟹脚面。

    “册那,把那个婆娘叫出来!”几个青壮汉子齐齐涌进来,将这间本就逼仄的店挤满了,青天白日的天光平白被逼成一种暗淡的青灰。其中一看就是引头的,扯着嗓子嚎开,店内吃饭的众人见此,三三两两结账散去,最后唯余剩魏知年不紧不慢地吃着那碗蟹脚面。

    那跛脚妇人早慌了神,嘴唇一动一动不知喊着什么,魏知年素来心冷,此情此景下,也只是皱了皱眉。那群人早在一进来就注意到了他,不过并没有把他当回事,只当是个不知人间疾苦和人情世故的阔少出来体验生活。

    也不知道那妇人了什么,几人又把周围的桌子都掀了,其中一个瘦些的,尖嘴猴腮,吊着眼同魏知年道:“赤佬,你今天来这来的不是时候,快走快走。”

    魏知年听了,眉毛也不曾动一下,不过左顺势弹了弹裤子的灰,依旧充耳不闻地吃着那碗蟹脚面。

    那群人今天过来是有要事,那瘦子见魏知年不理他,只是又骂了句就算了,并没做纠缠。

    他们一股脑往后厨涌去,跛脚妇人要拦,却被他们直接扫到一边,只见一个约莫五十岁的妇人被他们拖了出来。岁月让她的脸上染上风霜,常年的劳作让她的脸色有些枯败,但仍可从眉眼中看出她年轻时应是个绝色美人,尤其那一双眼,即使老了,蒙了尘埃也蒙了风霜,也仍有令人不忍忽视的光。

    “放,放啊。”不知道是因为那个年轻妇人哭的太惨,还是因为他刚好吃完最后一口蟹脚面准备放筷子要走,一直无视周遭恶劣环境的魏知年此时竟抬起了头。

    他的目光在那位老妇脸上扫过,在他尚未回过神来的空白情绪里,他浑身开始不由自主的发抖,过快到几乎不正常的呼吸泄露了他从来都掩藏很好的情绪,跛脚妇人还在嚎,外头又出现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混杂着那些男人骂骂咧咧的粗糙嗓音,但霎那间,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

    为首的那个男子的太阳穴上,不知何时竟定被顶了一柄枪。

    枪口不升烟的时候是很冷的。这也是个身长八尺的魁梧大汉,却仍比魏知年稍矮些,他因此可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滚。”他淡淡吐出一个字。

    那些人却显然是刀尖舔血混过来的,即使头顶被顶着枪,依旧敢梗着脖子喊:“你个赤佬充什么,你可知道我们是”

    “砰。”一声巨大的枪响炸在众人耳边,后头的话还未出来,血浆和脑浆就爆了满地。魏知年的身上也沾上了血,为这深灰的西装平添妖艳的点缀。

    那群人眼见领头的就这么被眼前这个不知道哪来的人一枪毙了,个个吓得面色如土。

    “滚。”

    他的第二声比第一声更低。

    这年头有枪的人其实不多见,尤其这种制作精良的枪支就更少了,那群人在心里揣度着他来头,终是一句不敢多,利利索索地滚了。

    那名老妇失了钳制,终于在魏知年弯腰扶她的时候得以与他对视。

    她的目光颤巍巍的,盛满了浑浊的眼泪。魏知年在成长过程中反复回忆过母亲的眼神,看他的眼神。

    她到底是爱他,还是厌他呢?

    还是爱的吧。

    这一刻,他想。

    那一年,在阔别十四载之后,二十二岁的魏知年终于再次见到了他的母亲,他的生母,他的血亲。

    那一年,红蝴蝶因为连杀几位重要人物而被通缉,被迫离开上海避风头。傅静终于把自己抽死在了烟馆,留下还不尽的高利贷、跛脚的妻子与绝望的母亲。二十四岁的傅莹终于在休学一年后顺利大学毕业,在一家报社做职员。

    魏知年在得知那群人是放高利贷的打后亲去了烟馆老板处将付静生前欠下的债还清,连带着付了那个打的丧葬费,烟馆老板兼高利贷老板张老板在付静犯病时曾听付静吹嘘他有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家里有权有势,张老板当时只当付静吹牛,如今见到魏知年,一时竟后悔当初竟就叫付静就这么抽死了,不然不准还能靠付静的关系攀上这个阔少。

    解决完一切,他再又回到如今傅家寄居的屋时,生母却并不愿意再见他。深秋夜寒,一如萧萧落叶之悲,他满怀着凄惶与悲怆在门口立了一夜,直到翌日天破晓,门才吱呀一声开了一角。

    当时那种感觉,时隔多年后魏知年回忆起来,仍觉难忘。他向来从容的情绪此时竟至泛滥,只可惜一声母亲未出口,一双年轻又轻灵的眼睛就让他即刻收了声。

    “知年,是我,你还记得我吗?”女子有一双极美的眼睛,齐耳的短发末梢带着深秋露重的寒气。

    失望和温暖一齐涌来,一种复杂的酸楚袭上他心头。

    “阿姐。”

    后来他常去报社等阿姐下班,听阿姐给他他们回乡后的点点滴滴。上海到底不是他的家,魏知裕虽然喜欢玩女人,但不会因为女人耽误正事。在启程回南洋的前一天,魏知年照旧去等傅莹下班,他带了一堆或实用或不实用的礼物,准备去向阿姐告别。

    谁知道阿姐才从报社出来就与他道:“我跟阿妈明天就走,阿妈让你过去吃饭。”

    魏知年呆立当场,傅莹见了,便笑:“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愣愣的。”

    她没有当一个可怕的人,即使经年未见,即使同母异父,她也始终把他当成弟弟。

    一种巨大的酸楚袭来。饶是他见惯世面,心也比别人冷几分,此时依旧像这个世上每个弟弟一样,深深地拥住了自己的姐姐。

    那一刻,傅莹似乎感觉到,自己的脖颈上好像沾到了一滴他的眼泪。

    魏知年这个人什么都可能缺,但绝不可能缺钱,两人叫上辆黄包车就踏上了回家的路上。路上,她对魏知年了一席令他毕生难忘的话。

    “阿妈其实很想你,只是她不可能原谅你父亲,知年,你明白吧。我们都把你当弟弟,虽然大哥不是个人,但其实他对我们也还挺好的。有时候二哥跟我提起你,还如果当年能把你带来也好了。但我看现在的你,你也受了很好的教育,识文断字的,也很好。长辈的事我们不懂,但我知道阿妈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过你。”

    魏知年是知道一些旧事的,望着付莹磊落明亮的眼睛,他感觉自己的连舌尖都在颤抖。

    “可是,我的父亲杀了阿姐和二哥的父亲。他杀了妈妈最爱的人。”他最终还是问出那句让他内心深处最恐惧的话。

    傅莹揉揉他的头发,眼里有宽仁的慈悲。那一刻,他感觉到自己被原谅。

    “不是你的错,阿妈魏家是魏家,你是你,我们都把你当成亲人。但是阿妈不知道怎么面对你。知年,你也大了,应该知道人的情感是很复杂的,阿妈恨你父亲,你是她的伤口,但你也是她的骨肉。”

    话毕,傅莹竟见他把脸埋在中,发出极其微的啜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