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移觉通感
云牧白当时相当于一个班级的纪检委员,灵力高,实力强,总能第一时间抓住他。
加上这事发生在他表白失败,放弃与之成亲生娃之后。
那段时间,他看见云牧白就内心烦闷。
偏偏云牧白还不知道是出于报复的心理还是别的什么,其他人他不好好抓,总盯着他不放。
那段时间云牧白真是神出鬼没,让人烦不胜烦。
那天,云牧白追来时,他恰巧在韩城最好的楼——摘星楼屋顶冥思苦想。
摘星楼是南城最有名的青楼,星碎雪为了躲避,不得已躲了进去,然后就听到了不可描述的声音。
星碎雪被他“追捕”得相当烦闷,出于给对方个下马威的想法,他便设计了一场“移觉”。
谁知屋内的是南城第一男花魁与某公子的初夜。
别云牧白,星碎雪当时也相当震惊。
然后。。。。。。
云牧白一向风霜高洁,也不知道他身边突然多了个娄玉是不是因为那天的那场移觉“盛典”,为他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不管仙师多么不愿意那段往事重现,但迫于无奈,也不得不妥协。
准确来,移觉和通感可以算是一种术法,前者侧重于画面,后者则是囊括了五感。
这两种术法能让过去的事情重现也能即时呈现同一时空不同地点发生的事情。
多年前星碎雪让云牧白看到的那些不可描述的画面便属于后者。
而现如今他们所要做的,无疑是前者——重现过去的事情。
一片地域所居住的人不同,而每个人都可以是一段故事的主角,故而一片地域发生的事情千千万,像要准确的呈现施术者想要呈现的内容,除了挑选逝者生前所珍视的物件之外,还得收集随着逝者离开而日渐消逝的记忆残片。
此法得来的画面往往不全,但纵观一个人的一生,能被意念记录下来事情,往往是那个人最刻骨铭心或者是耗尽毕生心力想要完成的事情。
而这些对于星碎雪他们已经足够。
具体的操作方法是,以灵力和法阵吸取承载着事件的残片,用水或者一面镜子来做容器,由移觉或者通感对象滴入自己的血液,梦貘香为辅助,将画面呈现出来。
因此术有逆天改命的嫌疑,所以需以魂为注,一旦天道察觉施术者有改变事件轨迹的做法,便会实施相应的惩罚。
天道判定施术者是否试图改变事件轨迹的标准不限,这就使得术法的危险带上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星碎雪把施术场地选在土屋内,用作承载的容器是装满水的土陶碗。
他盘腿坐在土陶碗旁边,云牧白就在他旁边,其余人分守在土屋周围。
星碎雪咬破手指,掐着指尖往水里面滴了几滴血。
麒麟形状的香炉早就被放在屋内的方桌上了。
血入水后,迅速在水中扩散开来,与此同时,一缕青烟往香炉上空袅袅升起,随着烟雾越凝越多,半空中渐渐显现出了模煳的画面,渐渐地画面变得越来越清晰。
画面中出现的第一个人物就是林合欢。
雷雨夜,林合欢跪在一座坟前面,对着茫茫雨幕声嘶力竭的怒喊:“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要报仇,我要报仇!”
坟墓没有墓碑,所以无从得知林合欢要为谁报仇,只有这么一句话,也无法判断他要找谁报仇。
雨太大了,落在地上的水汇聚成流,使得坟前的那一片地变得相当泥泞,连带着林合欢这个人也变得模煳,成了一滩烂泥。
画面一转,林合欢来到了一处闹市。
星碎雪想,这应该就是他开始着手复仇时的事情了。
第一幕中是雨夜,星碎雪其实并看不清楚他的脸,只是潜意识里面就是知道这人就是林合欢。
而现下是白天,他可以清楚地看清林合欢的脸。
这个时候的林合欢和他们在棠梨谷中遇到的林合欢在面貌上没有什么改变。
他衣衫破烂,晃晃悠悠在大街上闲逛。
通感使得星碎雪能够体会到林合欢此刻的心情——由之前的颓败失落变成一滩死水。
中午的日头火辣辣的照在人头顶,周围的空气都热得发烫,昏沉的脑袋已经不能灵活的控制四肢,入目皆是晃眼的白光。
林合欢歪在一处墙的阴影里,深唿吸几口,吸入肺腔的空气灼热而带着一点馊臭味,这在正常不过了,因为离他不过十步之外的地方就是一个垃圾堆。
虽然吸入的这气味几乎让他窒息,但他已经没有力气再站起来了折腾了,最后索性四仰八叉的躺到了地上。
有几个乞丐正在垃圾堆里面翻找,还有一些蹲守在一边,他们蓬着头,泥垢满布的脸上是一双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待翻找的人骂骂咧咧离开,蹲守的一批就一拥而上。
林合欢被抢食的人踩了几脚,疼痛使得他终于清醒过来。
他艰难睁开眼睛看了一眼,然后又蔫蔫的闭上。
“嘿,兄弟!”
一个声音在他头顶响起,他一动不动,好像已经死去。
那人继续道:“不如今后你我联合吧?”
林合欢掀开眼皮看了一眼。
是一个乞丐。
乞丐看着那边争抢着残羹冷炙大快朵颐的“同行”,舔了舔嘴唇,,“我已经拉到两个人了,加上你我四个人!选上合适的机会跟他们干一架,我们还是有胜算的。”
林合欢眼睛早就闭上了。
乞丐却在继续做着“四人组”干掉对方,成为这片垃圾堆的第二顺位“继承人”。
“嗨,”乞丐踢了踢他的腿,“你答不答应?过了这个村可没这店了?”
乞丐又劝了几句,见对方,“死猪不怕开水烫”,于是啐了一口,“没志气的孙子”,然后骂骂咧咧走了。
整个中午,垃圾堆送走了3批人类“顾客”,里面能吃的东西都被带走了,但它的常客——苍蝇们却仍旧热热闹闹的在用餐。
墙的影子渐渐拉长,天气已经没有这么热了。
林合欢的脑袋渐渐清醒过来,他扶着墙站起来,踉踉跄跄的继续往前。
意识回笼,感官就变得越来越敏锐。
肚子在叫嚣,嗓子也干的冒烟,使劲咽了咽,没有一点湿意,有的只是腥咸。
一个包子毫无预兆的滚到了脚边,他无意识的伸手就去抓。
手触碰到包子的一瞬间,就被一双黑底金边的靴子踩到了地上。
“臭乞丐,连我家宝贝的东西都敢抢?”
林合欢艰难的抬眼,还没看清楚是谁,一场如暴雨般密集的拳脚踢就降临了。
待这些人离开,林合欢躺在地上已然无法动弹。
他艰难的睁开眼睛,头上流下的血液使得他的视线模煳不清。
他几乎是自虐式的使劲瞪眼睛,待视线终于清晰一些时只看到了一群人簇拥下的一个矮胖背影。
画面再转。
林合欢成了某杂货店的伙计。
一个脑满肠肥的男人把折扇狠狠拍在林合欢脸上,“你以为老爷我买不起?但老爷我就是不愿意花这份冤枉钱!”
林合欢接住扇子,讷讷解释,“可是老爷,你之前明明是答应要买的!而且扇子上的金线都已经被你抠下来了。你要是不买,我没办法向老板交代啊!”
胖子将一双眯眯眼一瞪,眼睛似乎大了一点点,“老爷我什么时候扣了?休要信口开河!”
胖子压低了声音,“子我警告你,识相的就给我老实闭嘴,否则,我让你在这里待不下去!”
林合欢气得身体都在颤抖。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紫衣,腰配宝剑的清秀男子走进了店铺。
这人长得玉树临风,气质卓然,一看就是哪个仙门世家知礼明仪的公子。
尚争执不休的两人都被他吸引了注意力。
凡尘中人,一向以能结识仙门中人为傲。这些人中尤以那些有几个钱,又喜欢附庸风雅的人为最甚。
胖子便是如此。
从紫衣公子走进来之后,他的眼睛就一直黏在人身上。
胖子有意上前攀谈,却不料公子直接走到了他面前停下。
然后,紫衣公子笑着一只手一把揪住胖子的头发,另外一只手翘起手指,一一点过店铺里面的东西。
“这些,都买了!”
胖子满头大汗。
虽然人已经被放开了,但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刚刚被揪头发的一瞬间他经历过了什么。
在幻境中,他看到自己被凌迟,肉堆在地上,被一群虫子一拥而上吃了个干净。
他忙不迭让林合欢把紫衣公子点过的东西都包起来,示意一旁早就看呆了的厮掏出鼓囔囔一大袋银子扔在林合欢怀里,然后主仆二人转身就跑。
“等等!”
胖子听到声音,勐的驻足,两股战战。
“把这个也带走!”
胖子闻声回头,就在他转身的刹那,那把被他以验货之名,扣了金线装进腰包的扇子凌空飞来,指指插进了他的发冠中。
胖子把眼睛瞪大到极致,死死瞪着头顶的位置。
“没事了,去吧!”紫衣公子招招手。
厮扶着胖子往外走,走出店后,胖子不再迈步向前。
厮感到奇怪,鼻尖有一股奇怪的气味,低头一看,原来是他家老爷尿裤子了。
林合欢呆呆看着紫衣公子转身离去,直到对方走到门口时,他才鼓足了勇气大声喊,“不知恩公姓甚名谁?将来有机会一定解草衔环相报。”
原以为对方肯定不会理自己。
却不料紫衣公子脚步一顿,回头一笑,“枫林晚,叶卓然!”
作者闲话: 藏蛊里面所有法术名称都是作者瞎编的,不可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