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蚁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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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林合欢又见到过那个胖子很多次,知道胖子是柳州富商,名叫金元宝。

    他知道自己得罪这么个人物,什么也不可能讨得到好处。

    而事实也的确如他所料,他还是被老板解雇了。

    此后的一段日子,他又成了流浪汉。

    金元宝对他怀恨在心,让一波又一波人来教训他,整整两年,他身上都没有一块好的地方,手脚都断过,但好在人穷骨头硬,还有一口气在。

    之前他一心只想报仇,但自从那天叶卓然出现后,他的心里就不止有报仇一件事情了,或者,报仇这件事情的地位已经从第一退到了第二。

    这两年里他从来没有想过离开这个地方,除了有个不不能离开的原因之外,便是因为他心里总有一个期待。

    他期待着能再见他的恩人一面。

    他明白对方并不需要他的报恩,但期待与一个人再见面也会让他觉得生活美好。

    金元宝不止对林合欢怀恨在心,在得知当年让他赔了银子还尿遁的人是枫林晚的叶卓然后,便想方设法的要报仇。

    但一个是的商人,一个是仙门四首之一的枫林晚公子,力量之悬殊,这让他想要报仇的想法显得幼稚可笑。

    但苍蝇虽,却也有它让人无可奈何之事,若它再纠结一群苍蝇来,虽然也吃不了人,但它烦人还恶心人。

    金元宝便是如此。

    他不敢对叶卓然如何,便试图用抹黑的方式来撒气。

    他四处散播谣言,枫林晚公子叶卓然逛青楼,他吃喝嫖赌,是断袖。

    在金元宝的努力下,这些谣言被散播的挺快。

    不到半月的时间里,整个柳州就都知道叶卓然作为枫林晚继承人却道德败坏,还是一个断袖的事情。

    林合欢听到这个消息后,比被金元宝那些属下把他的脑袋按进尿桶里面时还愤怒。

    横的怕遇到不要命的。

    金元宝惹上林合欢注定使得自己不能善终。

    一个人下定决心要去做一件事情时,他的毅力着实让人震惊。

    林合欢在这种意识的促使下,彻底改头换面,整个人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纵然人的主观能动性无限,但客观事实却并非能随意改变,更何况金元宝坏事做得多了,又被叶卓然收拾了一场,再加上他刻意抹黑枫林晚和叶卓然,总担心哪天自己会被暗杀,进进出出都带着一大堆侍卫,甚至睡觉时,卧室门口都有侍卫轮值守夜。

    林合欢曾经暗杀过一次金元宝,以失败告终,这使得金元宝更加的谨慎。

    经此一事,林合欢也冷静了下来。

    他想尽一切办法将自己的势力渗透进金府,自己则潜伏在暗处,伺机而动。

    这一潜伏就是4年。

    枫林晚在两个月内就平息了谣言,枫林晚大姐叶如歌和师姐星碎雪带了一众人恐吓金元宝,最终以让他资助东南部修建十四座用以观测联络的瞭望台为结尾。

    在第四年的一个寒冬,林合欢终于得到了进入金府的机会。

    那时的金元宝早就把这件事情了个一干二净了,怎么也料不到一场惨绝人寰却悄无声息的屠杀正在酝酿发酵。

    除了回家探亲的管家躲过一劫,金家二十一口加上一条宠物狗全都死于了。

    先是负责柳城治安的幽篁里分支派监察亭的人来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死于蚁患。

    平时随地可见的蚂蚁,怎么就能让一家二十一口悄无声息的死去?

    而这么多人一夜惨死,且还一夜便成了白骨,这听起来怎么都有些让人不可置信!

    仅凭地上那三三两两的蚂蚁,真能啃光二十一口人身上的肉?

    幽篁里监察亭的答案和解释不能服众,这使得柳城人心惶惶。

    最后,幽篁里又从宗内派人来调查,最后也只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死于中毒。

    这个答案自然也没办法让人信服,但好在宗内加派了人手保护各片属区,虽然人有人不满,但好在后来没再出什么事,好事者也不再用此事做文章。

    金府的案子自此成了一个悬案。

    而任谁都不会怀疑到一个原只是街边乞丐的林合欢,如今身份是金家刚刚回老家探亲回来的管家。

    因金元宝一直很看重管家,金家许多生意管家都有帮忙在理,所以他理所应当成了金家的家主。

    而真正的金元宝则被划破脸皮,挑断了手脚筋扔到大街上。

    林合欢鸠占鹊巢,由路边乞丐荣升为柳州富商。

    但这样的日子并没有让他觉得快乐。

    物质上的充实,使得他精神上更加匮乏。

    他依旧没有忘记他的恩公,可现在的他却连以自己真面目示人都没办法做到,所以他自然也没办法光明正大的站在他面前。

    这时的林合欢,把复仇放在了第一位。

    因为这时的他已经有了与仇家一较高低的能力,而恰好,他的仇家也在柳城这个地方。

    画面又一转。

    林合欢出现在大街上一处卖吃的摊子上。

    他成了一家卖面条的摊的摊贩。

    摊子前挂着一个木牌,上书:人见销魂地。

    谁也不清楚“人间销魂地”的摊主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柳城这一众摊贩堆里的。

    而他所经营的东西却与这个令人想入非非的木牌极其不搭。

    林合欢的摊子上卖的东西和其他摊子上摆放的琳琅满目的食物不同,他只卖面条,与其他现煮现卖的不同,他的面条是事先煮好的,有汤面和卤面。

    他煮出来的面条看起来清汤寡水,成色并不好。

    而就在他摊子的旁边就有卖葱油饼,油条,茶叶蛋,面条,绿豆汤、烤鸡腿、卤猪肘等吃摊子,两相衬托之下,过往顾客往往看都不看他的摊子一眼。

    其他摊贩往往站着,或高声叫卖,或向过往把目光投向他们摊子的顾客热情推销自己的商品。

    只有林合欢在摊子上支一把摇椅,躺在上边悠哉悠哉的摇,兴致缺缺的看着摊子前人来人往。

    纵然他卖的东西看起来让人一言难尽,但他这与大众风格极其不搭的样子还是吸引了不少猎奇着前来尝试。

    看起来像是与摇椅成了连体婴的摊主,但凡有人在他的摊子上坐下,那双惺忪的眼睛就会忽的一亮,往摇椅上蹭起来,一句,“客官稍等”,便呯呯嗙嗙的动了起来。

    那对着大勺和油盐酱醋的火热样子,让人看了会觉得这人突然间就长出了三头六臂。

    一个上午,来他摊子上吃东西的人有十多个,每一个人把东西塞进嘴里,脸上那轻松期待的神色都会骤然一变。

    这个时候,林合欢往往会问上一句,“好不好吃?”

    有的人不回答,有的人骂骂咧咧,有的人甚至怒而算掀摊子,但也不知为何,这些顾客中就算看起来再怎么五大三粗,孔武有力的人,最终都没有成功把他的摊子掀掉。

    并非他威胁别人,致使别人敢怒不敢言,也并非来的这些人都是有素质的好百姓。而是这些人无一例外的都在与他对视之后,默默无声的就离开了。

    “人间销魂地”的老板营业时间并不长,一天只营业四个时辰,酉时一到这人就收摊。

    柳城各处陆续有人上报人口失踪,同时还有人在各处发现人的白骨。

    白骨上拉着血丝,无论是从白骨的颜色还是从血丝的颜色来看,都明这些人是新近才死去的。

    白骨上没有残留的肉,但光滑的白骨上有密密麻麻的血点。

    排除人为剔骨的可能性,这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金府的那场惨案。

    因为死者都没有皮肉,故而很难确定这些白骨的身份,这使得想要快速查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变得很困难。

    这样过了一月有余,上报的范围甚至延伸到了柳城郊区的山里。

    现在再用蚁患来搪塞百姓已经没有用了。

    柳城百姓传,柳城暗处潜伏着一个爱吃人肉的妖怪。

    妖怪法力高强,看一眼就能让人失去知觉,凡是沾染上他气息的人必死无疑。

    时隔四年,柳城再次被恐慌占据,青天白日许多人家闭门不出。

    柳城最繁华的广福街变得异常萧条,但指望摊子养家煳口的人还是战战兢兢的出摊。

    这些摊贩中唯有一人每天定时定点摆摊,风雨无阻。

    这个人便是林合欢。

    这天中午,一个身背药箱,手持竹杖的白衣男子来到了他的摊子上。

    这人便是神医连珩。

    因为柳城闹妖怪的传闻,出来走动的人少了,这使得林合欢的摊子上本就为数不多的顾客更少了。

    他早早就摆放在桌上的一排六碗面早就已经坨了。

    林合欢看见来人,立刻往椅子上跳了起来,看着对方的眼神都在闪光。

    连珩被他这么盯着,有些不自在,但还是很客气的回之一个微笑。

    连珩点了一碗汤面,在旁边的桌子边坐了下来。

    放水、擀面、下锅,放帽子,林合欢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仿佛煮面条这件事情已经被他刻进了灵魂深处。

    热腾腾的面上桌后,他并没有离开,而是在连珩对面的空位上坐了下来。

    连珩用筷挑起一筷子面条,刚刚要往嘴里送,就看到对方用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自己看。

    连珩作为大夫,最擅长观察人的情绪,四目相对的一瞬间,他霎时被林合欢眼睛里面的期待所震惊了。

    这样的眼神,他只在濒死而突然又得知自己还有救的那些人眼睛里面看到过。

    “大夫,你快尝尝看!”林合欢眼神变得越来越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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