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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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大雪过后,边塞之地尽被银白覆盖。

    入夜后北风呼啸, 吹在人脸上, 似刮骨的刀子。

    云中城头, 一伍步卒手持火把,与守过一个时辰的同袍换岗。

    自从朝廷下旨, 以羊毛和禽绒制衣,边军的絮衣、大袴和足衣陆续做出更换,连同头盔在内, 均舍弃原来采用的兽皮和葛麻, 全部换用新材料, 穿起来轻便保暖不,加上分五指的手套, 能有效避免军伍出现冻伤, 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城头换防后, 几名役夫背着藤筐走上城墙。筐中装满劈好的木柴和捆的干草, 还有半罐松油。

    “口令!”

    军伍举起火把,火光照亮役夫的脸。长刀半出鞘, 一旦役夫回答不上, 势必会被刀架上脖子。轻者关押起来, 待到明日确认身份再做处置。敢硬闯者当场斩杀, 凡有关系者一并获罪。

    “武威!”

    役夫穿着羊毛制的衣裤, 外罩皮袄,头上戴着能护住双耳的帽子,脚下踩着兽皮靴, 腰间扎四指宽的布带。除了背上的藤筐,还佩有一把木制弯弓,没有箭壶,箭矢用布袋包裹,以粗绳绑在腰间。

    “王伍长,是我。”役夫回出口令,抬手推了推皮帽,现出一张刚毅黝黑的面庞。

    “原来是你。”王伍长收回长刀,奇怪道,“怎么是你带人来?按照规矩,该是从原阳发来的役夫。”

    “人手不够,他们去北城门了。”役夫跺跺双脚,对身后的人示意,“动作利落些,火把都点上。”

    役夫们先搬开木柴,随后从藤筐里取出特制的火把,上面缠着油浸过的粗布,点燃后不易熄灭,还会散发阵阵松香味。

    “东西放下,你们先下去。”王伍长道。

    早在今日午后,队率就下达命令,夜间巡逻务必谨慎。遇有南来的大军,速速禀报城内,以火把为号,放其入城。

    役夫生在边塞,自知军令之严。

    尤其今夜,城内气氛很不寻常。纵然心中好奇,也知王伍长不会透露半句,加上不想惹麻烦,没有开口询问,点齐带来的人手,背起空掉的藤筐,匆匆步下城头。

    “伯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名颌下冒出青龇,身材稍显干瘦的年轻人问道。

    “闭嘴!”役夫低声喝道,紧了紧身上的腰带,目光扫视众人,“非是你我该听的事,最好闭紧嘴巴。想得太多只会惹来麻烦。尤其是你,鹿季,平日里专你话多。此处不比乡间,管好你的嘴巴,若是被拿住军法处置,休怪无人为你求情!”

    青年缩了缩脖子,心底仍有几分不服气。对上役夫严厉的表情,到底没敢硬顶。不高不低嘟囔几声,就背着藤筐往前走,再也没敢听。

    和鹿季同样怀抱有好奇心的人不在少数。

    只是碍于规矩严,又有带队的役夫厉声喝止,才将疑问埋入心里,没有寻守城的同乡探。

    纵然没有确切消息,仰赖常年生活在边郡,众人对大战前的气氛都是格外敏感。尤其是曾随大军上过战场,运送辎重的几名长者,嘴上没,心中早已有所猜测。

    “回去后别东想西想,全都早点睡,明日还要早起干活。”一名年长的役夫背着藤筐,大步向前走。

    众人被风一吹,纷纷了个激灵,陆续加快脚步。

    长者得对,甭管城内出了何事,有边军在前,尚轮不到他们担忧。即使真有战端,边郡儿郎何曾惧过半分。

    与其七想八想,不如早点回去,烤火暖暖身子,扒出藏在火灰中的大芋,睡前再填一填肚子。

    役夫们在夜色中行进,手中火把被风撕扯,随时可能熄灭。好在天空悬挂银月,且有雪地反光,不至于两眼一抹黑,完全找不准方向。

    城头上,王伍长在火盆边站过片刻,继续带领士卒巡逻。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城外突然出现一支汉军。

    大军排成长龙,行进间不闻任何嘈杂。战马踏过雪地,除开口鼻喷出的热气,始终没有发出一声嘶鸣。

    “伍长,有人!”

    军伍发现情况,立刻放下火把,在墙后拉开弓弦。

    之前换防的兵卒陆续被叫醒,飞速跑上墙头。同时有两名军伍飞奔下城墙,分别往太守府和设在城内的军营送信。

    距离城下尚有五十步,大军突然停住。

    一队骑兵策马前行,为首三人从马背取下火把,点燃之后,左右摇动三下。待到太守府来人,确认讯号无误,城门从内开启,大军排成四列,鱼贯走入城内。

    之前赵嘉通过金雕送信,言近两日可到,城内早做好布置,确保大军抵达之前,不泄露半点消息。

    今夜大军抵达,魏悦得人禀报,策马离开太守府,亲自登上城头。

    因来得匆忙,魏悦身上未着甲,仅着浅色深衣,外罩狐皮制的斗篷。长发没有束髻,用一条绢布带系住,如黑瀑垂在肩后。

    冷风袭过,斗篷似鹰翼翻飞。

    风停之后,魏悦俯瞰城下,两缕乌发垂落鬓边,黑眸浓烈似墨。因着冷意,薄唇不染半分色泽。

    行动计划缜密,大军全部入城,赵嘉、公孙贺和韩嫣联袂前往太守府,城内的胡人始终无知无觉,没有发现半分异样。

    城门关闭之后,魏悦策马回府,恰好在府门前遇上赵嘉。

    自长安一别,两人许久未见,始终以金雕和信鹰传递消息。

    此番大军抵达,预示对匈奴的大战即将开启。

    按照计划,两人将各率万名汉军,从云中郡出发,兵锋直指陇西,锁定驻守在那里的匈奴白羊王和楼烦王。

    此战目标是夺回水草丰美的河套,将匈奴人进一步向北驱逐,为继续扫北奠定基础。

    “阿翁可在书房?”魏悦召来一名老仆,获悉魏尚业已起身,亲自为赵嘉三人引路,往书房去见魏尚。

    “三公子,郡内是否准备妥当?”赵嘉低声问道。

    “阿多放心,三万郡兵,六万辅兵随时征调。粮秣也无需担忧,天子下旨,秋赋尽留于谷仓,有王主簿调拨,足能供应军中所需。”

    魏悦口中的粮秣,主要供应正卒,基本不包括羌、鲜卑和乌桓辅兵。

    这种安排看似很不合理,跟着汉军仗,竟然不给军粮,就常理而言,必然要拍案掀桌。偏偏归降胡部没有任何异议,一个个削尖脑袋,争相加入队伍。

    战马自备,武器自备,粮食同样自备。

    总之,只要让他们跟着汉军出征,一切都不是问题。

    借胡市大赚特赚的各部首领更表示,如果汉军需要,他们甚至能为大军提供粮草。谷子没有,牛羊骆驼管够。

    现如今,他们各个财大气粗,看草原上的亲戚,都像是在量肥羊,下手狠宰毫不留情。遇上大月氏、乌孙和安息来的商人,更是宰你没商量。

    被宰的没有半点自觉,反而主动伸出脖子,接受高到离谱的价格,眼睛都不眨一下。

    归根结底,归降各部认为的高价,在他们眼中根本不算什么。就算被狮子大开口,只要货物平安运回去,百分百能找到买主,而且价格能翻上数倍。

    正如听到丝绸在罗马的价格,汉武帝和满朝大佬发誓要灭掉匈奴,拿下西域,收拾赚差价赚到飞起的安息一样,这些归降部落尚不知晓柘糖在中亚的价值,如果知道,必然会后悔自己下手不够狠。

    割肉算什么,拆胳膊卸腿才叫真英雄!

    大军伐北需抽调数万辅兵,自然要先和各部首领通一通气。

    有仗要,而且是由魏悦和赵嘉亲自领兵,各部首领压根没想过会败,连祭师都懒得费神,做做样子,表示此战必胜,又窝回帐篷片羊肉配酒。

    归降诸胡之中,羌人和鲜卑人的战斗力最强,即使不过本部,收拾其他别部全无问题。乌桓人的战斗力稍差一些,但也看对手是谁。遇上北边不开化的蛮子,基本是砍瓜切菜,冲过去收割人头。

    赵嘉离开边郡日久,对郡中的变化,多是通过卫青蛾和熊伯的书信了解。听魏悦解释辅兵的情况,多少有些吃惊。略加思索,又很快释然。

    这其中既有利益驱使,亦有武力威慑。

    只要汉军够强,这些胡人就会一直顺服,甘为汉天子腿上挂件,为汉朝冲锋陷阵。

    书房中,魏尚铺开地图,见到四人,示意无需多礼,招手让他们过去,就地图上圈画的地点,制定进军的最佳路线。

    “兵贵神速。”

    和匈奴交锋,这四个字尤其重要。

    汉骑冲入草原,最大的难题不是消灭敌人,而是找到敌人。

    草原广阔,万一匈奴人临阵退缩,不和汉军正面刚,提前拆帐篷跑路,一切的战略计划都会泡汤。

    “大军行动势必会传出消息,以嘉之见,无妨先派一支前锋,扫清沿途阻碍,咬住白羊王和楼烦王大部,防止其率部北逃。”

    “善!”魏尚颔首,“前锋人选,阿多可有举荐?”

    “确有。”赵嘉笑道,“嘉举荐军中四人,应能担此重任。”

    闻听此言,魏悦微微一笑。

    雏鹰长大自该离巢。

    依他所见,卫青等四名少年皆非池中物,此战如能有所斩获,立下大功,今后立身朝堂,于阿多也是一份助力。

    城内军营中,卫青解开臂甲,取来布巾,擦拭赵嘉赠与他的牛角弓。

    赵破奴在榻上翻来覆去,腾地坐起身,支起一条长腿,双臂交叠在膝上,下巴搭在前臂,闷声道:“阿青,你郎君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此战真会点你我做前锋?”

    “郎君从未食言。”卫青继续擦拭弓身,头也不抬。

    赵破奴嗯了一声,重新躺回去,仍是没有半点睡意。侧头看向卫青,眼珠子转转,突然纵身而起,朝对方扑了过去。

    不承想,刚扣住卫青的手腕,人就被压在榻上。牛角弓抵在颈边,只要卫青动动手腕,弓弦就会勒住赵破奴的脖子,令他当场气绝。

    “阿青,下次,下次我一定赢你!”赵破奴被制住,挣了两次没挣开,索性不再反抗,直接摊开手脚。

    卫青笑了笑,撑起身,顺带伸出手,将赵破奴也拉了起来。

    两人刚刚起身,一阵急促的脚步忽然响起,紧接着,门后传来公孙敖的声音:“阿青,破奴,郎君回营,召我等前去!”

    卫青和赵破奴对视一眼,都能看到对方眼底的兴奋。以最快的速度着甲,背负弓箭,佩好长刀,推开房门,和公孙敖一同往前营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