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章
他步行走回住处,穿过巷子时,痛苦挤压着他的心脏,但它将力度拿捏得很好,让他无限痛苦,却不会要他的命。
天亮之时,他已经回到镇中心,像个游魂,不知道怎样走上楼,开门,坐到椅子上的。
对面房间有个人影在移动,穆林太太来来回回在房间踱了很久的步。累了后,她深深吸了口气,佝偻着背在坐在床边,双手垂在两侧。
昨夜,马丁来找人,她灵敏地感知到出了事,不断追问后得知了噩耗。她是个人生阅历丰富的老人,见过太多的悲剧,几年前也有一场类似的情杀。
昨晚,穆林太太一直忙到半夜,上床休息时却失眠了,身体被人控制。她走进失卧室,玉芝的气味还没散尽,让她仿佛走进一片果园,芳香像夏天的阳光那样强烈。
穆太太不由得鼓起鼻翼,张开嘴,吞进一肚子的香气。
“她做一个类似的梦。”她自言自语到,“被割破了喉咙。”
窗外飞过的鸽群惊动了穆林太太,她吃力地抬起头,望着窗外鸽灰色的天。她突然抓起胸前的那片衣服,表情变得痛苦,冲着对面窗口站着的人破口大骂。
她把他当成喜占便宜、老奸巨猾、心肠歹硬的商贩,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他。她咒他每晚做噩梦,倒霉运,早早死。很多看热闹的人把头支出窗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
早饭时间刚过,四位太太就登门拜访,她们听了这件事。穆林太太比她们想象中的要坚强,她不失礼数地接待了她们,把昨晚自己的经历讲述了一遍。
“她很坚强。”她的邻居和朋友们都这么形容她。
酒馆继续营业,客人们边喝酒,边谈论这场凶杀案,半年前的事也被牵扯出来。
整个镇子仿似又被灌了一瓶烈酒,接着不安地昏沉下去。死神在抛硬币,砸中谁就带走谁。
切斯特走进酒馆时,被她死亡的消息折磨得非人非鬼。他用身上仅有的一点钱买了杯啤酒,喝完后又开始赊账,马丁大方地满足他。
他坐在她以前常坐的桌子上,仿佛还能闻到她留下的蔷薇花的芬芳。
“你在这儿!”他低头吻了吻桌子,眼泪和鼻涕流成一团。
他年纪轻轻,已经体会过了很多悲伤,变得又丑又穷又悲伤,他怨恨老天将他再次置身痛苦之中。客人相继离开,只剩三两人时,他醉得恰到好处,不会胡言乱语,真话时却毫无隐瞒。
离开前,他让马丁把最近的账单给他。
马丁算钱时,他忽然按住马丁的手,红肿的眼睛被大眼袋往下拉。
“你看起来像一个月没睡过觉。”马丁。
“是我告的秘。”切斯特将身体的重量全部压在手臂下的拐杖上,“是我送信揭发了他们,才导致的悲剧。”
马丁松开他的手,仰视着他:“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我嫉妒那个男人,我不能忍受。”
马丁朝他脸上吐了口痰,然后撕掉账单,和他清账,和他划清界限:“别再来这儿,滚!”
切斯特笑了笑,想和马丁握握手,感谢他长久以来的照顾。马丁只是让他滚。
他收回失去两个指甲盖的油腻的手,找到拐杖,轻轻了谢谢,晃晃悠悠地走出去。
*
街上,切斯特茫然地望着天空,口中渗出一丝苦味。他恶臭的人生多年前就开始腐烂了,今晚,它正在以最快的速度化成白骨。他清楚地知道,他快完了。
他慢慢往家走,又想喝口酒,但胃已经被苦酒填得不剩空间。两个人从后面追上来,拦住他的去路。他认识他们,他们也是酒馆的常客,一个在集市摆鱼摊,一个经营着镇上最大的书店。
他们都是玉芝的朋友。
“算就这样一走了之吗?”书店老板问。
“你们想要我留下什么?”他很客气,也很好奇。
他有什么呢?他一无所有。
“我们非得揍你一顿不可!”
他们踢掉切斯特的拐杖,鱼贩用膝盖把将拐杖压成两断,扔到草丛里。他们对他拳脚相加,恶语相向。
切斯特没有求饶,在皮肉之痛里找到安心的归处。他们准备离开时,他趴在地上苦苦哀求,求他们继续。
“抽出你靴里刀,给我来一下!”
鱼贩朝他身上吐口水:“你不配!”
*
他们走后,切斯特躺在一团暗黄的尿液中,久久站不起来。回到家时,他的妻子送走情人后准备休息,坐在镜子前卸妆。
妻子看见他一身伤,通过镜子,特别仔细看了看他伤得最重的左眼,然后发现他手上空空的。
“你的拐杖呢?”她尖声询问。
“丢了。”
“丢了?你一个瘸子居然把拐杖给弄丢了?那你怎么回来的?”
“爬回来的。”
完,切斯特走进厕所,撒了一点儿尿,把脏裤子扔在一边。腿上的烂疮痛起来,他再也不能忍受,拿起妻子的刮毛刀去剜那块腐肉。
他只想让自己好起来,却挑破了动脉,他还没来得及看清伤口,就血尽而亡。血泡中,他握着一条银手链,许下用生命交换的愿望——他希望那则消息是错误的,或者让她活过来。他多么希望闭眼之前,还能再看看她。
她坐在酒馆的角落里,活生生、带有温度的,就算不是他的,他也心满意足。如果时间能掉头,他会送上祝福,而不是搞鬼。纯真难得的东西应该被保护起来,爱情尤其如此。
他这辈子体会到爱情,在二十五岁那年,死在第二年。
几个时候后,女人的叫声吵醒了沉睡中的人们。死亡的阴翳又加厚一道。有人跑来通知消息时,马丁刚收拾好酒馆准备回家睡觉。
“真不敢相信,”报信的人,“听他的血渗穿地板,滴到楼下女人的脸上,差点把她吓疯!”
“活该!”马丁疲惫地,把门锁上,“我的是那瘸子。”
*
同一天,穆林太太上集市买菜,高挺着脊背穿行在人群中,依旧活气地砍价。买洋葱的时候,她拿起菜摊上的报纸,摊主本想阻止她,但没来得及。
她展开卷起的报纸,看到了那张照片,时间难以计算的短暂中,她用麻木和鼓励造就的坚强城墙,一下破了道深缝,她倒在雨积起的水坑中,迟到的眼泪一分钟内全部夺眶而出。
身边的人试图把她拉起来,但她疲惫得暂时哪里都不想去,待在水坑里似乎是最安逸的做法。她提着沾满泥的菜篮,在楼下遇见了他。
他穿得整洁,头发清爽,胡须和眉毛刚修理过。
穆林太走都到他跟前,攀着他的两只胳膊,将一半的体重倒在他身上。他一点也不介意她弄脏了他才换上的干净衣服。
“找到她,把她带回来好好安葬。”这既是她的请求,也是哀求。
独自的午饭过后,日历上的数字提醒穆林太太该扫卫生了。在门后木柜的花瓶下,她发现一封未拆的信。她开信,看完后手脚冰凉。
无论怎样,已发生的一切都是不能避免的悲剧。他们的恋情不是秘密,有太多的知情者,出于利益、捉弄,甚至好玩,谁都可以成为告密者。
穆林太太将信扔进火盆,几个月后,她从房子里搬出,将他们留下能变卖的东西换成了钱,她的衣服和用过的东西,在祖祖的帮助下,拖到河边用一把火烧成了灰。
点完那把火后,祖祖也成了大人,他不再那么莽撞,被其他孩子欺负了,他也不扬言报复,而是捂着伤口,走得远远的。
*
处理好一切后,穆林太太带上箱子,在臭气包裹的楼房上找到茉莉,她哭得很伤心,已经两天没吃饱肚子了。
“孩子,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吗?我会对你好,就像对玉芝姐那样。”
茉莉牵着穆林太太伸出的手,和她坐上火车,永远离开了镇。
“我们要去哪儿?”茉莉看着镇最高建筑的塔尖越来越远,对未来的一切充满期待和担忧。
穆林太太把她的头抱在胸前:“明天。”
“我们还会回来吗?”
“我想不会了。”
茉莉从她怀中抬起头,塔尖已经无影无踪了。
她还没和祖祖再见,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他了。往后的很长一段年月里,他们都没再见到过。她是聚光灯下最亮眼的女明星,他是混混人群中不上的话的角色。
祖祖喜欢看电影,借钱也会上电影院,或者去录像店。一次在日本影院里,她看到大屏幕上熟悉的面孔,他站起来,四肢颤抖,声音也在抖:“是茉莉!是猪鼻孔茉莉!”
一次意外,茉莉被汽车撞到路边的邮箱上,鼻子被撞破,她做了整形手术,随后便开始了自己的演艺生涯。
在她的大花园里,她搭起一架秋千,漫漫岁月里,她的子孙都荡过那架秋千。
每当她在阳台上看见挂秋千的树木摆动时,她总觉得一个金发蓝眼、鼻子上长着十三颗雀斑的男孩在那里游戏,她跑下楼,冲进花园,起先是她的儿女惊讶地看着她,然后是她的孙子女,最后是一只松树或者野鹿。
*
祖祖找到马丁,告诉他茉莉不见了,马丁让他不用担心,有人看见穆林太太带走了她。他们着走到了酒馆外,吝啬鬼阿斯兰正要出门。
他叫住马丁,态度冰冷地问:“那个女人真的死了?”
他苍鹰一样的目光紧盯着马丁,似乎想从他的回答里尝到血的味道。马丁没有话,点了下头,吝啬鬼看到他的反应,一下睁大眼睛。
半年前有一天,他的鹦鹉白天一声不吭,晚上却叫了一夜。他整夜保持清醒计数,一个象征不祥的单数。
上次乌鸦这样叫,是莉莉遇害那晚。
从惊惧中恢复一点后,他让妻子去烧锅沸水,他们要烫死这只鸟。在被扔进滚水之前,鹦鹉震动翅膀,飞到窗台上,然后从窗口飞了出去。
阿斯兰瘫坐在地上,他不明白,被囚禁了十年的老鸟竟然还未丧失飞翔的能力。他不知道,在一些他鼾声四起的夜晚,它一直在练习扑翅。
从那以后,他开始等待一场大不幸,事实证明却不是自己的,他很意外。
“居然是她!”他对马丁,嗓音中有股狂烈的欣喜,但也有点悲伤,“那个女孩一共碎了我三只花瓶,一只也没赔。
“你们甘心让她死在那种地方,不把她的尸骨找回来吗?”阿斯兰生气地,“就算她罪有应得,她也付出了……”
“你没资格评论她,谁都没有这个资格。”
“可她就是活该,难道不是吗?”阿斯兰。
马丁擅长卖酒,更擅长吞咽屈辱和愤怒,可这次他没有委屈自己。在去五金店的路上马丁追上了老房东,没等他发现他,他就跳起来,缠在他身上,咬住他的半边脸。
阿斯兰以为是只发疯的猴子,他操起拐杖下去,第一棍在马丁脑袋上,第二棍在他背上,第三棍偏了。
围过来的人将他们分开,阿斯烂倒在地上,捂着脸痛苦地呼救。
“还给我!”他指着马丁,看着他嘴里的东西。
马丁吐出嘴里的东西,吝啬鬼爬过去捡,但速度比不上祖祖。祖祖踩着那块肉,狠狠躲了一脚,然后踢给等在一边的野猫。
因为这块肉,阿斯兰一直耿耿在怀,为了报复马丁,他抽水淹掉酒馆,很长一段时间,马丁做不了生意,等两米深的水消失,等阿斯兰消气。
直到他穿着二十年前的旧衣服被气死,裹着一张旧席子下葬后,马丁才从房东太太那里租回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