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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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厉央的那样,自从三个月前下雨的那天之后,他再没来过北京。连一个电话都不曾有。

    在厉央心中,很多事情都比方陈星重要。

    云锦玉,方陈泽,厉家……这些通通都要排在方陈星前面。只有在受了伤或者是无聊的时候,他才会想起方陈星来。

    所以两三个月不联系,并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

    ——

    方陈星在滨城公寓附近下车,刚刚转过路口,手机就响了。

    “您好?”

    “你好,我是徐书华。”

    方陈星看了看表,脚步不停,温声道:

    “徐老师,现在刚刚七点四十五分。”

    “我知道,我不是催你上班的。”

    “嗯?”

    徐书华手臂支在阳台上,看着楼下的大好春色,唇边泛着暖笑:

    “走到公寓门口了吗?”

    “刚到。”

    “停脚,往左看。”

    方陈星,停下步子,偏头向左看去。

    “看到什么?”

    “店铺。”

    “从左往右数第四家。”徐书华换了支手拿手机,眼角浮着笑纹,“帮我带束花,我要红色的。”

    方陈星:“……”

    徐书华:“谢谢,一会儿见。”

    徐书华挂了电话,心情颇好的转身,被眼前放大的脸吓了一跳。他叹出来一口气,伸手把站在凳子上瞧他的人儿抱下来放到地上:

    “你做什么?”

    潘旭吸了吸鼻子,嘴里面糖还没嚼完,含煳不清的:

    “星哥到哪里了?”

    徐书华弯腰把椅子搬到墙角放着,拍了拍手上的灰:

    “别瞎叫,那是你老师。”

    潘旭颇为不在意的摆了摆手:

    “都一样,那你,老师走到哪里了,什么时候到啊?”

    徐书华摸了摸他的脑袋,侧身走出阳台:

    “快了,等着吧。”

    ——

    于是方陈星在早上七点五十四分的时候站在滨城公寓1302号房的门口。

    潘旭开的门,开门就嚎上了:

    “哇!!星哥,这个花是送给我的吗?玫瑰哎!”

    方陈星把花递给他,关上门,一边换鞋,一边随口问着:

    “喜欢玫瑰吗?”

    “喜欢,星哥买的我都喜欢。”

    潘旭抱着花奔到客厅:

    “大爸!大爸!星哥给我买玫瑰哎!这么多!你那空花瓶呢,快拿来,插上插上。”

    于是方陈星换完鞋走到客厅,就看到包好的玫瑰被拆的七零八落的,一大一两个人围坐在花瓶儿边上忙着插花。

    “大爸,不对,这支不能插那边儿,不好看。”

    “那你插哪儿。”

    “啧,这得插这儿。”

    “那能好看?”

    “这怎么就不好看了……”

    方陈星:“……”

    他看了看挂钟,已经七点五十九了,于是插了一句:

    “潘旭同学,我们要上课了。”

    潘旭头都没回,拿着支玫瑰盯着花瓶左瞅右瞅的,心不在焉的回:

    “别啊星哥,让我把这花儿插完哈,我大爸没点儿品味,他插的都不行。”

    方陈星自顾自的抬手看着自己的腕表,轻声倒数:

    “十三,十二,十一……”

    徐书华悄悄往后瞟他了一眼,把手里的花插进花瓶,轻轻笑了一下。

    潘旭急了:

    “星哥,别数了。”

    “九,八,七……”

    “星哥,给个面子……哎……”

    “三,二,一。”

    话音一落,潘旭扔了手里捏着的花,连滚带爬的跑进了自己的书房。

    方陈星放下手,施施然的跟在后面,将要走过客厅的时候,转头冲着哼着曲儿插花的徐书华:

    “三十三支玫瑰,一共三百五十。”

    完,拐进了潘旭的书房。

    徐书华看着他走出视线,盘腿坐在那里愣了一会儿,然后摇头笑了笑,又哼着调子插起花来。

    这三十三朵玫瑰硬生生被他折腾了一上午。

    方陈星上午总共出来过四趟。

    第一趟,徐书华还在插花。

    第二躺,花是都搁花瓶儿里了,他看着那瓶花发呆。

    第三趟,本来插好的花又被他拔了出来,皱着眉头又一根一根的往里倒腾。

    第四趟,他拿着个喷壶转圈洒水。

    方陈星琢磨着,这几朵本就命短的玫瑰,恐怕更活不长。

    ——

    每到中午,方陈星都是在徐书华家里吃饭。

    开始的时候方陈星并不同意。他对人的戒备心很强,况且,徐书华这个人的心思深,看起来礼貌温润,简明好懂,但却不好猜。

    并不是徐书华有什么不好,是方陈星不想和他觉得陌生的人一起吃饭。

    但是如果徐书华非要留他的话,他也不会真的强硬拒绝。毕竟那是圈里的长辈,也是老师。恭敬不如从命。像方陈星这样的人,即便是他不愿意,也会把那不悦的情绪藏得极好,让人看不出一点儿端倪。

    好在他委婉拒绝过之后,徐书华就没有再三挽留。

    态度恰到好处,倒是让人觉得舒服。

    只是接下来的事情变得有些超出预料。

    徐书华开始学做菜了。

    方陈星给潘旭上课,他就在厨房里捣鼓吃的,到中途下课休息,他就端着自己研究的新菜品进去,让潘旭和方陈星给他试菜。

    开始的时候方陈星对徐书华做的那些奇形怪状,乱七八糟的东西是拒绝的。可是,潘旭有兴趣啊。他尝了菜不是要紧的,要紧的是他经常会因为一道菜的口味咸淡、搭配、熟度和徐书华吵起来,吵得方陈星不得安生。

    于是徐书华就给出点子了,让方陈星来评断菜的好坏,这要评好坏,就得尝菜,方陈星被吵得脑瓜仁儿疼,也就没有拒绝。之后徐书华端菜过来的时候可就安生多了。

    这么一个多月之后,徐书华的厨艺登峰造极。他本来就心细,手也巧,什么东西照着菜谱做一遍,就能做出七七八八,再经过潘旭鸡蛋里挑骨头这么一损,改进了之后堪称完美。潘旭试菜试的不亦乐乎,方陈星渐渐也有了些兴致。

    再之后的某天,徐书华状似无意的顺嘴邀请方陈星中午留下来吃饭,方陈星犹豫了一下也就没拒绝。

    第一,虽然没在徐书华家里吃过饭,但是已经吃了不少人家做的东西了。再拒绝显得矫情。第二,徐书华每天做东西都不重样儿,不仅东西稀罕,味道也不错,对于一个只会做鸡蛋面的渣渣来,徐书华做的东西每次都能让他眼前一亮。

    于是方陈星果断抛弃了快餐。

    方陈星留下吃饭三天后,徐书华就不再倒腾什么菜了,反倒迷上了越剧,天天搬个躺椅搁阳台边儿上,沏壶茶摇头晃脑的听戏。

    某次方陈星路过客厅瞧见徐书华瞌目蜷腿睡在阳光中,在《西厢记》的戏腔里,方陈星才后知后觉的琢磨着,自己是不是被徐书华给算计了。

    可是,图什么呢?

    ——

    下午,方陈星走的时候,徐书华抱着插着玫瑰的花瓶,送他到门口。

    谁也不知道他出来送人抱着花瓶干什么。

    方陈星也不想问,也不想知道。这段时间相处下来,徐书华这个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奇奇怪怪。

    “不用送了。”

    方陈星换完鞋,直起身来道。

    徐书华从口袋里摸出来三百五十块钱,有零有整的递给方陈星。

    方陈星看了他一眼,伸手要去接,徐书华却向后缩了一下。

    方陈星:“???”

    “等等。”

    完,徐书华从花瓶中抽出来一支玫瑰,他这一抽,本来插好的花,又被搞乱了。但他毫不在意,将那支玫瑰,连同手里的钱一同塞进方陈星手里,抱着花瓶朝方陈星笑:

    “走吧,路上心。”

    方陈星走了之后,徐书华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垂头看了看自己怀中的玫瑰。

    本来他是想,连同花瓶一起,全部送给方陈星的。可是他知道,那样送出去太奇怪,太突兀,也太明显了,方陈星不会收的。不仅不会收,还会觉得不适应,觉得奇怪,甚至防备。

    所以,还是挑了最好看那支送给他。

    那样会让人舒服一点,也容易接受得多。

    徐书华把花瓶放在桌子上,跑到了阳台。

    那拿着玫瑰的少年,走到路灯下,将手里的玫瑰扔到了灯杆边的垃圾桶里。

    徐书华慢慢支起脑袋,那人走了许久,他还远远看着静默的垃圾桶。

    真是个没心的人。

    ——

    “大爸,大爸,星哥走了吗?”

    潘旭没走到客厅就喊了起来。徐书华应了一声:

    “已经走了,怎么了?”

    “他有东西掉了。”

    “什么东西?”

    潘旭拿着几张纸走了过来,递给徐书华:

    “喏。”

    徐书华接过来扫了两眼,慢慢瞪大了眼睛,眸子似乎闪着光,显得激动而狂热,最后竟然连拿纸的手都有些颤抖。

    天才!

    ——

    方陈星把书包放在桌子上,慢慢地从书包里拿着东西,一本书,一个不的本子,一个笔袋,其余的,也没什么了。

    他将书包放好,东西一一归位,只留下本子放在桌面上。伸手开了台灯,慢腾腾的翻开本子,一下就翻到了中间某一页,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字。他的指腹抚过那些字,到笔记本的黏合处,轻轻抚摸着——那里还残留着撕下纸页的细碎痕迹。

    良久,他合上笔记本,仰头靠在椅子上,缓缓闭上眼睛。

    作者闲话:  老男人(委委屈屈):你是不喜欢红色的吗?

    方陈星:不是。

    老男人:那你不喜欢玫瑰?

    方陈星:我不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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