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训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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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张脸贴得如此接近,呼吸交缠着,傻奴还能感受到自他皮肤中散出的热气,徐徐包围了她,包容的、充满爱意的,尽管他什么也没。

    她刚被他爱过,方式不算温柔,正是需要他疼的时候。

    但她反而摸上他的断腿。

    李远山难捱地仰起了头,傻奴只能看到他高挺锋利的鼻尖和清晰的下颚轮廓,他脸颊的肌肉紧绷着,充盈着压抑的力量。

    许是受过伤,肉还没完全长好,那里比别的地方的感官更为明显。

    她的后颈被男人抓紧,指节分明,微微发白。

    “不怕、不怕……”傻奴像哄宝宝似的哄着他。

    李远山睁开眼,看到傻奴单纯而笨拙的讨好,情难自禁,再度吻上她。

    这一夜李远山什么也没有做,只是搂着她,仍然不话。

    他想了一整夜,是不是自己从未懂过傻奴,他都不知道傻奴什么时候知道爱的意义了。

    他仅仅是面对傻奴的沉默,就想逃走。

    而傻奴面对他的决绝,却一而再再而三地选择留下。

    死里逃生后,他瘫在马车上的每一天都想杀了她;可周围安她每天都去将军府等他,就在他琢磨着要怎么撕碎她的时候……

    他一直认为傻奴什么也不懂,不懂情爱也不懂他,但又是谁不懂谁呢?

    黑暗让他的表情被掩藏,而低低的哭声不会,和着傻奴细细的酣睡声,三天三夜没睡的男人依旧无法进入安眠。

    次日,他给傻奴洗澡后带着她去了老太太那里,新买的衣服被她的牙咬烂了一角。

    他是探索过她的每一颗牙的,知道她的牙齿并不算尖利。

    李远山怔怔地盯着那一处,转身取出了旧衣服,给她换上。

    听傻奴丢了以后,老太太病倒了,一连扇了李远山好几个巴掌,要他把傻奴带回来。

    他来交差了。

    他还是没话。

    傻奴见到老太太躺在床上病入膏肓的样子,钻进了老人家的被窝,依偎在身边,而老太太也像早就习惯了一样把她搂在怀里。

    李远山还从不知道她和母亲相处时这样亲密。

    “娘……”傻奴闻着老太太身上浓重的药味,满是自责,“对不起,我让您担心了,您快点好起来吧!”

    老夫人犀利的目光透过傻奴向李远山,“回来就好。以后再有什么事,来找娘,娘给你做主,你不许再这样委屈自己,那箱子不大,你在里头憋了三天,生病了可怎么办?”

    傻奴总算知道李远山像谁了,这副板着脸,看似训斥、实则关心的表情,母子俩简直一模一样。

    老夫人又严厉道:“远山,你三日未休未眠,闹得满京城都知道你疯魔了,还不赶紧去用饭?”

    沉默的黑豹退下,傻奴又往老夫人的怀里蹭了蹭,捂着嘴偷笑。

    娘这是又给相公好话呢,三言两语就让她知道了相公的不易。

    傻奴抬起亮晶晶的眸子,狗狗一样看着老夫人。

    老夫人叹了口气,她是故意支走儿子的,她有话要对傻奴单独讲。

    “傻奴,他父亲去得早,未曾见过男人疼女人,又是个粗糙的武将,军营里每个人都活一天算一天,脾气一上来脑子就丢到天上去了,你要原谅他的冲动,他怎么会舍得把你送走,怕是你还没到瑶南他就把你追回来了。”

    傻奴的眼神闪烁,她好像又聪明了好多,娘的话她竟然都听懂了。

    “嗯!我懂的!”

    只是……

    她的亲娘把相公害成这样……

    似是看出她的难过,老夫人更加惆怅,“我隐约知道他犯了圣上什么忌讳,但看他把你娘的身份瞒得这么紧,连圣上都不知道你娘的存在,就知他当初做决定时还想着和你的以后,怕你恨他。你要是过不去这个坎儿,就浪费了他的付出。”

    老夫人屡次察觉出李远山对瑶南的敏感,特别是对着傻奴的时候。

    他似乎总在有意无意地试探傻奴对瑶南知道多少,这已经超出了他作为将军的职责,就是刑狱官也没几个会对着妻子这么疑神疑鬼的。

    再加上苏伟送他回来那日,轻描淡写一句“他认识那人,不忍那人遭受刑罚”,她就猜出了个七七八八。

    不忍战胜了对国家的忠诚,这是多么沉重的感情。

    王朝正在侵略瑶南,不许任何瑶南人进关,他也对瑶南人敬而远之,生怕扯上什么关系引火烧身,唯一有交集的就是白蕊,但白蕊的父亲为了救李远山,早就以叛国之罪处死,那便只剩下傻奴这里了。

    “傻奴,不管你信不信,他能捡回一条命来,娘已经知足了,这是他的命。”

    *

    傻奴出来时红着眼睛,雪后的天空澄澈,日光闪耀,洋洋洒洒地落在她的身上,她看到院子里一张张笑脸对着她,都在庆幸她没事,百合给她买了热腾腾的包子,“夫人饿了吧,快些吃,热乎的。”

    傻奴捧着包子,有一口没一口地咬着,找到了李远山。

    ——他将你娘的身份瞒得这么紧,就知他当初做决定时还想着和你的以后,怕你恨他。

    他如何能不知道这个决定会给他带来什么,也许是要连李家都要赔上的灭顶之灾,但他还是那么做了。

    他的爱远不止看上去那样钟情迷恋,那是波涛暗涌下更为澎湃壮阔的情感。

    傻奴眨了眨眼睛,她都没发现自己不过须臾就想了这么多。

    李远山咀嚼的动作顿了顿,继续埋头吃饭,吃得狼吞虎咽,好像在掩饰些什么。

    傻奴想给他擦擦嘴,却没带帕子,就用自己的手去给他擦。

    男人一僵,没有任何回应,像是坏掉的木偶,却在傻奴快收回手的时候偏头含住。

    当高傲的黑豹懂得了爱情,他就在这个人面前放弃了所有尊严。

    他是战无不胜的战神,也是娇儿的俘虏,在这场战争里输得一败涂地。

    他发了疯一样啃咬,像只不懂事的幼犬想要在主人的身上留下自己的气味和痕迹一样。

    这是老夫人的院子,外头下人多,他拿起一个馒头,掰成一半,塞进了傻奴的嘴里。

    等到狗狗标记完自己的主人,傻奴身上已经不能看了,她昏昏沉沉,抚摸着他坚硬的头发。

    那盯着她发狠的大狗狗久久不再有动作,一切戛然而止。

    他还是没有话,也没有对主人做更多过分的事情,只默默地给她穿上外套,又坐在了椅子上,看着地面上碗碟的碎片发呆。

    “……相公?”傻奴茫然地看向他,为什么不继续了?

    李远山一动不动,如同山峦般稳坐,仿佛没有听到。

    傻奴突然想到点什么,开门就要出去。

    男人猛地起身,快步上前,死死拽住了她的袖子,用力之大,直接撕裂了她的半边袖子。

    傻奴傻眼了,她的最后一件冬装啊……

    再抬起头,男人恶犬般的眼神正瞪着她,从前清晰的眼白上全是红丝。

    他步步紧逼,急剧的胸腔起伏和传来的过快的心跳让傻奴浑身发麻。

    相公好像要吃了她一样……

    她不禁想起他刚才的狂热,低声解释:“我只是想拿个湿帕子擦擦身……”

    身上太臭太湿了,都是涎液味儿。

    “我怕衣服被弄脏……这下好了,衣服也不能要了……”

    她苦着脸,指着自己露在外头的半截莹白手臂,“我怎么见人啊!”

    男人蓦地转身,傻奴正摸不到头脑,方才剩下的半块馒头又塞进了她的嘴里。

    正好起风了,吹得房门咚咚震响,下人们没有多想,只想着赶紧过年吧,过完年春天就来了,从此有三个季节不再寒冷。

    过了一会儿,男主人一手拄拐,一手抱着一团东西走出来,面容冷峻至极。

    他臂弯里的东西被厚实的红被紧紧盖住,谁也看不出那里面包着的是什么。

    地面冰滑,他走得十分缓慢。

    下人赶忙走到他面前,“爷,我来帮您扛着吧!”

    男人冷着脸瞪了他一眼,下人望着他的背影一头雾水。

    他做错什么了吗?这不是看爷扛东西辛苦想帮把手嘛!

    那被扛着的“东西”在被子里羞红了脸,娇滴滴嗔怪他:“都怪你……”

    李远山顿住了脚步。

    “东西”又改口:“好吧……那不怪你了……不过下次不许在娘那里了……”

    李远山复才抬起脚。

    *

    转眼好几日过去,李远山还是不言不语的,只用一双眼睛盯着傻奴,还是那副恶犬的模样,饥肠辘辘的眼神。

    傻奴被他盯得发毛,她已经好几天没出过房门了,衣服破破烂烂也没别的换,实在难以见人。

    “相公……我想买衣服……”

    男人没话,拿起了手边的拐杖,给她披上他的半身棉袄,默默跟着她上了街。

    路上,有个孩指着傻奴问她的娘亲,“娘,那个姐姐走路的姿势好奇怪啊,好像鸭子!”

    孩子洋洋得意,好似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李远山冷瞥了那母女两个,女人登时汗毛倒立,捂住了自己孩子的嘴。

    傻奴崩溃地掩住脸,天知道她这几天怎么过的,骨盆都快变形了。

    但她听女子生产就是过鬼门关,若是这般,生孩子还容易些。

    孩子……孩子……

    她的脚步有些轻快,要是生个孩子,是会生一个她一样的笨蛋,还是相公那样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男人凝视着她的脸,步伐突然慢了下来。

    傻奴没有注意到男人的异常,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

    但她转念一想,自己这副病弱的身体,真的生得出孩子吗?

    她又有些失落了。

    她扭过头,发现李远山已经被落了一段距离,姿势别扭地奔向他,脸因为跑动而粉嫩嫩的,“相公,是腿疼了吗,怎么走得这么慢?”

    李远山脸色很苍白,没有回应她,深沉双目盯着脚下的积雪,神色不明。

    傻奴的每一个表情变化都看在他的眼里,如同刮骨割肉般痛。

    傻奴亲热地挎住他的胳膊,不好意思地问:“相公,我们……我们怎么还没有孩子呀……”

    她眼神热切,脸上还带着羞赧的笑容,李远山很想,他们不会有孩子了。

    但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不出口,他只能很苦涩很苦涩地哄她:“没那么快。”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瑶南人的诅咒一一应验,他一无所有了,也无人可求了,也断子绝孙了。

    傻奴张大了嘴,“相公,你终于话了!”

    她像是叽叽喳喳的麻雀一样着什么,李远山却听不到了。

    的手攥着他的衣袖,他低头看去,正对上傻奴明亮的葡萄眼,“相公,再几句吧,声音……好听……”

    她咬着红嫩的嘴唇,向他撒娇。

    李远山眉心紧皱,傻奴又连忙:“不用了不用了!不想就不啦!”

    她尴尬地为自己遮掩那点失望,蹦蹦跳跳着又跑到了他的前头,不心脚滑了,被男人稳稳接住,搂在了怀里。

    傻奴柔柔地看着他,他仓皇别过脸去。

    他无颜对她。

    先是活捉了她的父亲,害她母亲沦落风尘,再让她失去生育的能力,前些天又失心疯掐了她的脖子……

    他这些天一直在疯了般怀疑,他真的配得上傻奴吗?

    可经过她失踪的三天,他再也不想、也无法放开她的手了。

    傻奴就是他的命。

    拐杖碾压着无力反抗的雪花,他忽然问:“傻奴,可以不要孩子吗?”

    傻奴歪着脑袋看他,反问:“相公不喜欢孩子?”

    李远山的目光更加黯淡,神态漠然,“不喜欢。”

    傻奴明显愣了一下,停住了脚步,然后又亲密地抱住他的劲腰,嘿嘿笑道:“相公不喜欢就不要啦!没关系的!反正我身体也不好,嘿嘿!”

    他身子一颤,怔然地注视她,干哑地问:“你愿意?”

    “愿意,愿意!都听相公的!”

    她的包容超出了他的想象。

    他更觉得自己肮脏。

    他默然前行,走过了头也不知道,直到傻奴拉住他,“相公,到了!”

    他进了衣铺。

    傻奴在他身后,笑容渐渐消失。

    是怕她的痴笨传给孩子吗?

    但李远山转头时,她又扬起灿烂的笑脸,没有让任何人察觉她刚才一瞬的伤心,跑了进去,“来啦来啦!”

    镖局已经走入正轨,他们在银钱方面已经不那么拮据,傻奴本来只想买一身衣服,够穿就好了,但她又想起那日相公的惩罚——不许自卑自贱,不舍得花钱就是看不起你的相公。

    她一口气扫了二十件衣服,有她的也有老夫人的,还有几身是付全、百合和周管家的。

    李远山背着大包袱,沉默如山,傻奴犹豫问道:“是不是买太多了?”

    她嘟囔,“可是相公不许看轻自己,要敢花银子。”

    李远山深吸一口寒冷的空气,突然觉得自己很愚蠢。

    他过的每句话傻奴都好好记得,未曾忘记,而他自大到认为傻奴还是个孩子,没有长大。

    但傻奴其实早就在他的一目一语下脱胎换骨了,她以前,只是被一心复仇的苏氏耽误了教导。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傻奴忙不迭向大家献宝,在得到老夫人和周管家的赞赏后得意得不行。

    她让百合换上精美的新衣裳,百合哭得稀里哗啦,“夫人,我的哭包,我的软妹,我的娇娇,你还真让奴婢当姐啊,这么好的衣服穿着,我干活都不自在了!”

    哭包?软妹?娇娇?

    傻奴一头雾水。

    百合掏出一本神秘的画册,舔了舔嘴唇,“这上面学的。”

    傻奴在李远山不在的时候跟着老太太学了好些字,大体上能看懂了,这是一本不可的册子,里面的男人就这么叫自己的媳妇。

    傻奴和百合趁李远山出去办事,凑在房间里看了一下午,懵懵地望着百合,“他们,好厉害。”

    百合搓着脸颊,害臊地抱着她,嗅她身上的香味,“让你学学,好早些生娃。”

    傻奴摇了摇头,张了张嘴,却没什么。

    她又去找了刚回家的付全,“付叔叔,礼物!”

    付全意外地挑眉,“东西知道送礼物了?”

    傻奴笑眯眯的,“我知道是付叔叔出去喝酒才让相公得闲的,辛苦你啦!”

    付全自袖口里掏出一袋银子,分量十足,“马上过年了,给下人们也发点银子,一个个发,让你这木头脑袋也听听吉利话。”

    傻奴忙叫齐了下人,像个善财童子一样分发银子,果然听了好多吉利话。

    她喜滋滋的,就等着李远山回来了。

    李远山进了屋,穿着红衣像个喜娃娃似的傻奴眼睛冒光,拳头放在嘴边咳了咳,学着他的古板样子道:“过来。”

    连日没什么表情的李远山都愣住了,这语气,有些熟悉。

    傻奴又学他,挺直了腰背,这是他每次称心时下意识会做出的动作,傻奴竟也发现了。

    可那双脚却可可爱爱地晃着。

    李远山直觉不对劲,迟疑着走近。

    傻奴老道地:“快过年了,给你发点银子。”

    罢,她掏出钱袋子,双手捧着,水汪汪的眼睛期待地看着他。

    她内心在高喊:吉利话!吉利话!

    她今天非要他开口话!

    她好似忘却了一切不愉快,他粗暴和黑暗的一面,他要送走她,他在孩子一事上果断的拒绝。

    李远山木然地接过钱袋子,放在一边,以膝触地,断腿也跟着拄在地上,跪着脱下她的绣鞋和足袜。

    傻奴又不懂了,“倒也不用行这么大的礼,点吉利话就行。”

    男人没有回答,粗粝的手指在足下的穴位力度适当地按着。

    傻奴轻叹了一声,后仰着身体,今天走了好久的路,的确脚疼。

    后来的事情就失控了,她彻底忘记了要他张嘴话这档子事。

    她委屈地捂着自己的脚,上面全是牙印,“属狗的男人……”

    讨厌。

    哦不,还是有点喜欢的。

    傻奴悄咪咪地想了想,还是摆出了一副不愿意的表情,可不能给他惯出毛病来。

    这叫什么?对,训犬大师!

    作者有话:

    女儿就像个喜剧人一样哈哈哈哈。

    狗子:被驯服的恶犬(对外人呲牙咧嘴,对媳妇低眉顺目

    她越来越聪明啦!

    (题外话:傻奴的灵感其实是我患了自闭症的侄子,我嫂子一直没放弃,转眼快十年了,侄子越来越活泼了,和正常娃娃一样,所以就想写一个被爱教导着慢慢长大的故事,不是喜欢白幼瘦呢,我自己都是个一度胖到150的胖墩儿,知道女孩子的美是千姿百态的,超模身材美,前凸后翘美,肉墩墩也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