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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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秉烛夜谈, 商讨的是如何寻找傅筱。

    紫薇天师被吓晕, 彻底坐实了在人间为非作歹的妖道胡酒,就是狐妖傅筱。

    孙擎风只在两百年前见过傅筱, 金麟儿甚至连傅筱的面都没有见过, 两人都没有头绪。

    傅青芷不会寻人的法术, 只能在短距离上感应到孪生弟弟,亦是束手无策。

    众人的目光落在陈云卿身上。

    陈云卿被看得热汗直流, 但很快就想到办法。

    傅筱挖空了西山矿洞, 可见他需要大量的灵晶石,或者用来修炼, 或者拿来布阵, 以完成金印的炼制——若循着这条线索追查, 应当能够有所收获。

    而人间灵脉,谁人最为知晓?自然是缉妖司。

    陈云卿做就做,用金雁传书骆阳,让师哥悄悄把缉妖司藏书阁里的灵脉图, 摹一份送给自己。

    骆阳回信, 先把陈云卿臭骂一顿, 但还是给他送来了地图,还顺带还有些银票。

    翌日,四人启程上路。

    他们当先去往相隔不远的天门山,只找到一个尚未被开采过的矿洞,没有收获。

    但眼下除了顺藤摸瓜,再没有其余办法。

    于是, 他们一路走一路找,两月过后,只找到三处傅筱曾经去过的矿洞。

    仅仅是这三处,就有一个村子,在傅筱来过以后,全村被血洗,早已变成荒村。在另外两处村镇上,俱都流传着嗜血妖魔的传。

    听过传闻,最难过的非傅青芷莫属。

    傅青芷:“上古时灵气动荡,我生父丹朱,原本是帝尧的长子,异化为狐。他力助妖皇结束人间浩劫,进入昆仑。”

    金麟儿:“有所耳闻,到底是什么浩劫?”

    傅青芷:“异鬼食人,原没甚么可。我娘是人族,意外闯入昆仑坛,被父亲救下,两人生出情愫,有了我和傅筱。你们,大概猜不到我这名字的由来。”

    陈云卿:“青芷与竹,都很好听。”

    傅青芷摇头哂笑:“我娘怀孕后,父亲又爱上了别的妖,对她不闻不问。她被一个女妖陷害,怀胎七月,在江边诞下我和弟弟。是故,我俩都不太健全,而弟弟身体最弱。父亲赶来看了一眼,娘请他给我们起名,他随手一指江边的杂草和竹林,就这样敷衍过去。”

    金麟儿完全没法理解,只能拍拍傅青芷的肩膀。

    傅青芷:“等到我们长大一些,娘带着我回家探亲。她跟爹的结合,不为世人所容,忧愁病倒,最后死在家乡。”

    陈云卿:“她或许是不想让你父亲,见到她容颜老去。”

    傅青芷:“或许是吧,谁知道?傅筱体弱,不宜长途奔波,被独自留在昆仑。他生来瘦弱、长得难看,妖性凶残,有灵智知仁爱者是少数,兄弟姐妹们都欺负他,他是短命鬼。我赶回昆仑的时候,正撞见几个兄长合伙用捆妖索缚他的尾巴,把他吊在树上,活生生把他的尾巴勒断。我去帮忙,被揍得半死。”

    金麟儿:“你父亲,不管?”

    傅青芷嘲道:“父亲事后得知,只责骂了几个兄长,给了我一块女娲石,我又把石头给了……算了,啰啰嗦嗦,没完没了。我跟傅筱相依为命,他从金雁妖手上骗来一本邪术古籍想修炼,是我把他劝回来的。我不知道他如今到底变成什么样,我只是想,哪怕还有那么一丁点儿希望,都要把他拉回正途。”

    然而,傅筱的所作所为,偏生就没留有任何余地。

    陈云卿擅长开解他人,可面对傅青芷,却是笨嘴拙舌。

    不知他是如何想的,当傅青芷难过,他就站在一旁吹唢呐。

    一个玉树临风的公子哥,衣冠整肃,气质若兰,捧着个破烂唢呐,从《一枝花》吹到《抬花轿》。

    傅青芷纵然再伤心,听过以后,哪里还哭得出来?心里难过和快乐交织,像一锅不大讲究的乱炖,很有些不是滋味。

    这日夜间,四人忽遇山雨,耽搁了行程,只能宿在荒郊里的破庙。

    陈云卿无聊,看见孙擎风和金麟儿并排靠坐有有笑,又看傅青芷闷闷不乐,抬手隔空取来唢呐。

    他刚刚把唢呐贴在唇边,就被眼尖的傅青芷发现,脱了鞋丢来砸他。

    陈云卿接到鞋子,握在手中愣了半晌,直到被傅青芷揪住耳朵,才:“你的脚还挺……不的。”

    傅青芷的脸唰地红透,跑到破庙后的溪水边沐浴。

    陈云卿走回庙里,铺好干草,见孙擎风和金麟儿还没有分开,觉得自己很是多余,便又走出去,站在墙角等傅青芷。

    其实,孙擎风和金麟儿看起来亲密,只不过是习惯使然,且没把陈云卿当外人。

    可两人的对话,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金麟儿:“庙里好多蚊虫。大哥,它们叮你吗?”

    孙擎风:“废话,我不是人?”

    金麟儿:“可你身上没多少血,叮起来费力不讨好。”

    孙擎风:“你若是皮痒了,我给你松松。”

    金麟儿撸起衣袖,露出手臂上三个粉红的蚊子包,道:“真的痒。”

    “皮娇肉贵。”孙擎风没好气地骂了两句,起身走到梁柱下,以掌风把地上的干草尘土拍走,继而靠坐在梁柱边,冲金麟儿瞪眼,“过来!”

    金麟儿屁颠颠跑去,被孙擎风一把扯进怀里靠着。

    孙擎风解开外袍,把金麟儿裹住,懒洋洋地:“若想蚊虫不叮你,有两个办法。其一,自然是好生练武,练一身铜皮铁骨。”

    金麟儿:“骗孩儿的你也信,其二是什么?”

    孙擎风:“其二,立刻给老子睡着。”

    金麟儿侧脸,好整以暇地看着孙擎风。

    孙擎风同他对视片刻,凶狠狠地在他眉心亲了一口。

    金麟儿心满意足,两眼一闭,倒在孙擎风身上起呼噜,自然是装的。然而,仅仅是片刻过后,他的呼吸便已平稳,大抵是一路奔波太过疲累的缘故,这样都能睡着。

    金麟儿已经十八,模样不如从前那般稚嫩,成了个白净斯文的青年。

    别看他模样文弱,内里的纯真热血从未改变。

    众人一路行来,常是在夜间揭下悬赏令,戴着青铜鬼面惩奸除恶,在江湖上被穿得邪乎;偶或在白日里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收获姑娘们芳心的总是金麟儿。

    然而,在孙擎风眼里,金麟儿永远都是个需要自己保护的人——这同他的年龄、身份、武功没有半点关系,想保护他,只是因为,孙擎风想要这样做。看到金麟儿笑得眉眼弯弯,他那颗已经不在体内的心,仿佛又要再丢一次。

    金麟儿刚刚洗澡擦身,脖颈白皙干净。

    不知是否是因为天气潮湿,他身上的水气未散,或是他本身就充满了生命气息,他看起来就像春日树梢上刚刚冒出的嫩叶,甚至还带着些雨露的清气。

    孙擎风看得出神,觉得自己忽然变成了一只数日未曾饮血的蚊子,饿得前胸贴后背。

    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双唇已经贴上了金麟儿脖颈上的皮肤,亲吻他,感觉到他的脉动。

    金麟儿被痒醒,反手就是一巴掌,喃喃道:“怎么那么多蚊子?怎么蚊子就是不咬你?”

    摸到自己颈间有些湿润,他瞬间被吓醒,以为被蚊子咬到血流不止,回头向孙擎风求救,又是一惊:“大哥,你被鬼啦!”

    孙擎风的脸颊上,赫然落着一个红通通的五指印。

    他实在是欲哭无泪:“睡你的!老子是脑袋被驴给踢了。”

    “我可不是驴,我是蚊子。”金麟儿瞬间明白过来,睡意全无,“嗡嗡”叫了两声,抱着孙擎风又摸又揉,把他脸上的红痕揉散,出其不意地叼住孙擎风的下巴,松开口以后,看着自己留下的齿印发笑,“我就专咬你。”

    孙擎风种的松树盆栽摆在地上,青嫩的松枝上挂着夜露。

    露水落在地上,滴地一声响。

    “再让我叮你几下吧?大哥,我这只蚊子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金麟儿看孙擎风心情不错,便得寸进尺,想再继续做些什么。他拉着孙擎风的手,把脸颊贴到他手掌上,抬眼盯着他看。

    孙擎风听金麟儿出这话,知道两人又心有灵犀,心中欢喜,便不反对。

    金麟儿见四下无人,比平时更加大胆,亲了亲孙擎风的手指尖。

    忽然,外头传来傅青芷的一声惊叫。

    金麟儿同孙擎风相视一眼,提剑跑出破庙。

    等两人赶到溪水边,只见傅青芷裹着陈云卿的外袍,躲在陈云卿身后发抖。

    傅青芷指着水里面一团东西,语无伦次:“偷、偷看我洗澡!有鬼!”

    金麟儿好奇地望了一眼,见水中那一团东西在月光下白得刺眼,竟是一具甚是鲜活的无头男尸。

    孙擎风用手捂住金麟儿的双眼,把他推到身后:“你不许看,免得又吓病了。”罢,自己走上前去查看,用树枝翻了两下尸体,很快就下了定论,“被斧子砍断脖子,流血而死,死后被抛尸。”

    傅青芷看见孙擎风,觉得同他凶神恶煞的模样比起来,鬼似乎也没什么可怕,终于镇定下来,道:“方才我沐浴,跑在水里不动,听见草丛里有声响。看见一个鬼,约莫是个男的,青面獠牙、一对眼睛比铜锣还大,拿着把大斧子。”

    孙擎风:“人死化为鬼,至灵山魂海再入轮回,留恋人间,方成鬼煞。人间的鬼,不是你的那样,更不会以斧头伤人。”

    金麟儿把傅青芷拉到身边,道了声“当心”,让办案经验丰富的陈云卿去周边勘验,转而对傅青芷:“你太丢脸了,妖怎么会怕鬼?”

    傅青芷咬牙切齿,不服气地挺起男人似的平展胸膛:“谁我怕了?我是被惊着了,若他再出现,看我不把他得魂飞魄散。”

    金麟儿笑道:“怕鬼不丢脸,我时候听大哥故事,被吓得险些病死了,你虽然几百岁了,可智力跟我时候一样。”

    见傅青芷作势要自己,他连忙跑开躲避:“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姐,你做什么亏心事了?”

    傅青芷扑到金麟儿身上用指甲挠他,同他抱在一起滚到草丛里。

    金麟儿哈哈大笑,直到大腿碰触到傅青芷下身。

    他再笑不出来,面色尴尬:“原来你真是个男……”

    金麟儿联想到傅青芷所的“孪生姐弟”的事,心中生出一个不太靠谱的想法:傅青芷的话,会不会是……反着的?但她千真万确是个好人。

    他着着,没了声音。

    傅青芷的表情凝固在脸上,伸手指着金麟儿身旁的草丛。

    金麟儿侧脸便看见一个血淋淋的脑袋,正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

    翌日清,云消雨霁,金光万丈铺满山林。

    陈云卿收起矿脉图,催促众人上路,道:“三里外就是白碚镇,图上,缙云山中灵晶石矿极为丰富。”

    傅青芷:“昨夜你查到什么没有?”

    陈云卿:“雨太大,地上痕迹差不多都已被冲掉,只能看出来,人是从白碚镇的方向过来的。”

    金麟儿:“我们快走,我觉得此行或能有些意想不到的收获。”

    孙擎风迈步就走,行在最前方为众人开道,金麟儿紧随其后,陈云卿则不近不远地走在傅青芷身旁,从旭日初升至红日当空,终于走到了白碚镇。

    四人兵分两路,陈云卿去府衙报官,余者先到镇头看告示栏。

    白碚镇在重庆府,山城虽,但环境极宜居,本生就有不少百姓。镇子附近,又有不少蜀锦制造局,往来商贾云集,好不热闹。

    然而,人多消息就传得快,容易节外生枝。

    孙擎风走到街上,当先就去看了镇头的告示,果然看见自己和金麟儿的画像。

    那画像虽是两人数年前的模样,但看起来并不老旧,必定是常常更换重画的缘故,足可见朝廷对他们的追捕从未停止。

    金麟儿看了片刻,道:“这是什么意思?”

    布告栏上贴着一张悬赏令,纸上没有画像,也没有被悬赏者的名字,只有几行字。

    这悬赏令大意是:近几年来,重庆府附近常有人无故失踪,到数日后被发现抛尸荒野,死因俱是流血过多,官府大力查办过此案,暂时找不到丝毫线索,现悬赏白银千两寻找凶手。

    孙擎风牵起金麟儿,嘱咐他:“不许乱跑。”

    金麟儿哭笑不得:“大哥,我虽不是大侠,也算是个少侠,若真遇上凶手,把他抓住,领那千两白银给你买糖吃。”

    孙擎风:“我不吃糖,你也不许乱吃。”

    金麟儿没了自由,眼珠子一转,牵起傅青芷,把她也禁锢住,煞有介事道:“你不要乱跑。”

    因为要查看灵晶石矿洞,又要躲开人多的地方,一行人午后才在最靠近缙云山的镇西口找到一家客店。

    这客店在镇上不算,装饰虽不奢华,但比其余所有客栈开着都要干净。

    陈云卿掏出银子,走到柜台边要投宿,瘦猴似的伙计站在柜台里,埋头拨算珠,没有理会他。

    他把手伸到伙计面前晃了两下,那伙计才反应过来,张口却不出话,指着自己的耳朵,“啊啊”地叫了几声,原来是既聋又哑。

    孙擎风:“账房、洒扫、送菜的,都是聋哑。”

    陈云卿:“不奇怪,镇上穷苦人多,生病没钱看大夫。”

    伙计不知他们在些什么,只笑着点头,擦擦凳子,请他们先坐,指了指后院,意思是自己去请掌柜的过来。

    四人围桌闲聊,无奈邻桌人嗓门太大,把他们的声音盖了过去——

    “兄弟,你可知道鬼面公子?”

    “咱们跑江湖的,自然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半年前,江湖上突然冒出一个侠客,每在夜间揭皇榜,捉拿朝廷要犯,因其总戴着一张青铜鬼面,故被称作鬼面公子。”

    “听我当差的兄弟,这鬼面公子不男不女,有时抓住犯人以后,先不教官,而是要在人手上割一刀,取血饮血,想来亦属妖邪。”

    “传言不可全信。这鬼面公子惯爱劫富济贫,是侠客也当得起。可官差们成日无所事事,抓不住贼,还要眼红别人有能耐,不得是泼脏水呢。”

    听见这些谈论,鬼面公子本人,即金麟儿,实在忍不住得意地笑。

    但他不能告诉别人,只能面向孙擎风,伸出食指,用力点了自己几下,做出一个口型:我,鬼面公子,厉害!

    没过多久,伙计从后院走回,手里提着一壶热茶。

    一个美貌妇人紧随其后:“诸位客官,久等啦!”

    ·

    四个人要了三间上房,因为客人太多,相互间都不挨着。

    好在他们住进来以后,客店房间便已全满,大堂里又是食肆,白日人气足,夜里若有什么动静,相邻房里的人都能听见。

    况且,客栈掌柜是个妇人,想必这地方确实安全。

    孙擎风一进房,先料理他的松树。

    孙金麟儿歇了片刻,跑去找傅青芷,想邀她上街吃东西。

    他走到傅青芷房门口,看见门扇没有合好,听见陈云卿的声音从里面传来,便不进去,只往里面瞟了一眼。

    房里,陈云卿和傅青芷并排坐着,正握着她的手,教她写字。

    傅青芷:“你爹还什么了?”

    陈云卿:“没什么,我爹就是那样的人,食古不化,但心是好的。我娘,他翻出你的来信,看出了你对我的情意。”

    傅青芷:“呸!我只是消遣消遣罢了。”

    “好,他看出你的消遣里,带着那么一丁点儿对我的情意。”陈云卿的眼神都变了,就了一句,“这字写的不好。我来教你写字,等你把字写好以后……”

    陈云卿满眼温柔情意,傅青芷漂亮的脸蛋上浮起一层红晕,映在他清亮的双眸中。

    他情不自禁,低头向傅青芷凑近,鼻尖挨上她的鼻尖,又不再靠近,只:“你把字写好以后,就能给我爹写信了。”

    傅青芷嗔怒:“我为何要给你爹写信?”

    陈云卿眉眼间笑意盈盈:“我爹一出来阻挠,你就不喜欢我了,我还以为你喜欢上他了,故来成人之美。难道,你不喜欢他?那你喜欢谁?”

    傅青芷知道陈云卿在调侃自己,可陈云卿身上太暖了,只是这样同他并排坐着,她就觉得浑身舒服,只想同他再接近些,不想与他分别。她眨眨眼,眼眶有些湿润,蜻蜓点水般亲了陈云卿一口,快到让她自己都觉得是个幻觉:“你不要娶别人。”

    傅青芷实在没想到,自己竟会把这真心话出来,悔得想要咬舌自尽,气鼓鼓地解释道:“我、我是妖、妖,不是人!我可不讲你们的伦理纲常,这次是你占了我的便宜,知不知道?”

    “知道,知道。我真的,真的太不是个东西了。”陈云卿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发现毛笔点在宣纸上,已经晕染出一团拳头大的墨迹。

    陈云卿连忙换了一张纸,朝傅青芷笑:“我教你一句诗。”

    柔软的笔尖在纸面滑动,墨迹成了一行字——

    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金麟儿悄悄帮他们把门掩好,转身离开时,听得陈云卿:“不论你是什么模样,美或丑、男或女、人或妖,贫贱或是富贵,我对你的情意不会变。”

    金麟儿发出啧啧两声,生怕扰他们,轻脚轻手地向后退着走,冷不防踩在孙擎风脚背上,好似做贼被人当场抓住,尴尬道:“大哥,你出来尿尿吗?”

    孙擎风漠然道:“会写字有什么稀奇?”

    金麟儿学着他的模样,冷冷道:“就是,会变成蚊子咬人才稀奇呢。”

    傅青芷听见外头有人话,怒气冲冲地踹开门,只见孙擎风和金麟儿都背对着自己,扒着栏杆向下眺望,不由上前凑热闹。

    “看什么?官差办事,再看治你们妨碍公务的罪!”

    客栈柜台前,站着一个两个官差扮的人,一人大腹便便、一人精瘦结实。

    那胖官差威风极了,对聋哑伙计颐指气使:“官爷问你话,为何不答?难不成想与朝廷作对!”

    伙计心里着急,却不出话,“咿咿呀呀”地叫唤着,想去叫掌柜的,却被那瘦官差挡住去路,进退不得。

    陈云卿看见此景,略微有些生气,转身准备下楼,被傅青芷揪住耳朵留下:“你连腰牌都没有,要你逞什么威风?掌柜的来了。”

    女掌柜姓张名宁宁,三十几岁,容颜很是娇美,似乎学过些武功,步态轻盈、腰肢瘦削。

    她一走来便笑,官差们的脾气瞬间消了一半,虽然已经客满,但张宁宁对官差:“两位是贵客,不便同寻常百姓同住,后院里有两个雅间,是我家相公用来招待贵客的,不知两位官爷能不能屈就?”

    “爷爷们要住个四五日,掌柜的只要好生招待,亏不了你。”官差们被捧得舒服,笑着跟张宁宁走了。

    天色已晚,若此时前往缙云山,要入夜时才能到。

    几人简单商议过后,决定次日再去查探。

    陈云卿自然同傅青芷留下写字,金麟儿则牵着孙擎风逛街。

    “这地方的油茶竟然是辣的,还很麻。”金麟儿抱着一碗油茶面,边走边吃,被辣得两眼泪汪汪,“大哥,你要尝尝吗?”

    孙擎风:“巴蜀湿气重,辛辣能去湿健脾,故巴人嗜辣。”

    金麟儿:“大哥,你真是什么都知道。”

    孙擎风:“你该多吃,把脑子里的水汽除去。”

    金麟儿抓了把油茶面塞进孙擎风嘴里。

    孙擎风刚好在话,没注意把东西一口吞了。

    不过多时,他脸上就泛起红晕,眉峰紧蹙,显然是辣的够呛,却强忍着不展露出来。

    金麟儿自是了然。

    他同孙擎风的关系,较从前更加亲密,偶尔也敢开开玩笑:“大哥,你真厉害,吃辣椒都能面不改色,觉得味道如何?”

    孙擎风绷着脸憋着气,咬牙切齿道:“不过如此。”

    金麟儿别过脸偷笑,又买了一碗糖水,再三问过孙擎风要不要喝。

    孙擎风只是摇头:“孩玩意儿。”

    夏末秋初,雨后天空明蓝如镜,白鹭振翅滑过,三两个鸣蝉躲在石头缝里懒洋洋地叫唤。

    两人走到街角,金麟儿忽然发力,把孙擎风牵进一条没人的死胡同。

    孙擎风不知金麟儿又要作什么怪,只因天气和暖舒适,人也惫懒,他没什么脾气,便抄着手靠在墙上,怀抱灭魂剑,随口问:“有人跟踪?”

    金麟儿把糖水喝光,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待到孙擎风侧目看去,便突然凑上前去,吻住他的嘴。

    孙擎风毫无防备,忽然在大街上被吻住,不禁睁大双眼,对金麟儿怒目而视,可身体偏偏就是没法动弹。

    金麟儿嘴上沾着糖水,甜腻的味道慢慢传入孙擎风嘴里,让他瞬间便将这辈子吃过的所有苦头,全都忘得一干二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金麟儿只比孙擎风矮了半个头。他要微微躬身,从能把脑袋贴在孙擎风胸口,颇像一只虽然已经长大,却还带着奶味的狗儿,其实是故意依赖着孙擎风,让孙擎风感觉到自己不能离开他。

    金麟儿抬眼看着孙擎风,满眼都是快乐:“大哥,我能不能叫你的名字?”

    “我是天皇老子,名字叫不得?”孙擎风松开手,把灭魂剑靠墙放着,手指头搓着剑鞘上的皮革带,“或者,你不认字?”

    金麟儿心跳加剧,把脸埋在孙擎风胸口,闷闷地叫了声:“孙擎风。”

    孙擎风一怔。

    只听“梆”的一声,把灭魂剑掉在地上,惊飞了树梢上的一群喜鹊。

    孙擎风深吸一口气,道:“你什么?我没听清。”

    金麟儿双手按着孙擎风的肩膀,踮起脚尖,把嘴唇贴在他耳边,道:“孙擎风?”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孙擎风通红的耳朵根上亲了一口,继而大笑转身,一溜烟跑了个没影,大喊:“孙擎风!孙擎风——!”

    孙擎风捏了捏烧得通红的耳朵,低头扬起嘴角,露出微笑。

    这笑容与从前都不一样,孙擎风只觉得,自己的眼角眉梢、脸颊嘴角,都好似被看不见的丝线吊着,被人用力拉扯着,让他不得不笑,全然控制不住。

    孙擎风,或许是个好名字,从金麟儿嘴里出来时,格外动听。

    待到孙擎风终于绷住脸,从胡同里走出,只见金麟儿鬼鬼祟祟地蹲在墙头张望。

    金麟儿见孙擎风来了,便朝他招手,神神秘秘地喊:“大哥,这儿有问题!”

    孙擎风一步跃上墙头:“又发什么疯?”

    金麟儿指着隔了两条巷子的僻静路:“那个穿黛绿短的男人像鬼,不,我是,他跟傅姐姐的那个鬼,”他着伸出手双,曲起拇指和食指,在自己眼睛前面比了两个半圆,“模样奇丑无比,眼睛大如铜铃,简直跟傅姐姐所的一模一样。”

    巷中,一个面如黑炭的绿衣男子在前边走着,身后跟着先前曾在客店里吵闹的那个胖官差,两人快步向西行去。

    “没人会长成那样,况且他与官差一道,多半是在带路。”孙擎风只看了一眼,便知金麟儿是在难为情,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了,罢提着金麟儿的后衣领,从墙头跳下,往客栈的方向走。

    好巧不巧,两人在客栈门口,遇上了那个黛绿衣衫的男人。

    金麟儿犯嘀咕:“你自己看吧,真没骗你。”

    孙擎风在客栈大堂里找了张桌子坐下,悄悄量那个男人。

    那男人肤色黢黑、双目滚圆,一只眼睛用黑布罩着,应当是瞎了。他生得方脸阔口、五短身材,除了肌肉虬结、身体格外见状而外,几乎没有任何好看的地方,若真是在夜里于荒郊野外碰上他,不得真会被人认成鬼怪。他没有去柜台找伙计,而是径直走入后院,或许是个伙计。

    这客店大概是个老店,规制完备,大堂内的每个方桌上,都摆着一个木筒,筒里插着十来只筷子长短的竹签,每只竹签上都写着一个菜名,方便客人吃饭点菜。

    金麟儿学着周围的人,从木筒中抽了三支竹签,递给伙计。但是,他并没有立刻让伙计离开,而是扯着对方,用气自创的手语,像先前那样用手比了比自己的眼睛,然后指向后院,意思是:那个大眼睛的男人,走进后院的那个,是谁?

    聋哑的伙计伸手指向柜台,“啊啊啊”地叫唤。

    孙擎风一头雾水:“莫要嘲弄残缺之人。”

    金麟儿:“不是嘲弄,我是在问他话。他方才那男人,是他们掌柜的。或许,他是老板娘的丈夫?”

    孙擎风无语。

    金麟儿朝伙计道了声“多谢”,从怀里掏出刚刚买糖水时换出来的一吊铜钱,塞到伙计手里。他左手摊开呈掌,右手做了个拿筷子的姿势,比划出一个埋头扒饭的动作,意思是:拿去买东西吃。

    伙计竟似明白他在什么,感激地朝他点头,开开心心传菜去了。

    然而,那伙计方一离开,邻桌的人就凑了过来,道:“你们是外来人,做生意?开矿?听李全做甚?”

    孙擎风:“到重庆府买布,想去缙云山看看。听这一带常有人失踪,心下不安,须得防着可疑之人。”

    邻桌那好事者笑道:“李全只是生得难看,但为人忠厚老实,要不,宁娘那样的美人,也不会屈身下嫁与他。他这客栈开了三十多个年头,咱们还从没听过有人在他店里失踪。我看你家少爷心善,故而多几句,让你们放心。”

    “多谢兄台。”孙擎风挤出个笑容,转而用筷子屁股把金麟儿的脑袋扳正,“少爷多吃饭,不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金麟儿有些羞愧,点头道:“是,不可以貌取人。”

    其实,孙擎风心中亦觉疑惑,只不喜捕风捉影,想着,昨夜傅青芷撞见的“鬼”,并未看见自己和金麟儿,而且,那“鬼”若真是李全,也不会轻易在自家客店大堂中下手害人。

    两人吃饱喝足,走上二楼回房歇息。

    金麟儿走路时喜欢东瞧西看,视线落在对面傅青芷厢房外,见那相貌丑陋的李全正端着个托盘站在门口,犹犹豫豫半天不敲门。他心下一紧,直觉此人是因为昨夜行事时被傅青芷撞见,想要杀她灭口,却碍于陈云卿在内不便行事。

    孙擎风一不留神,再转身时,金麟儿已经走得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