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名字
四人秉烛夜谈, 商讨的是如何寻找傅筱。
紫薇天师被吓晕, 彻底坐实了在人间为非作歹的妖道胡酒,就是狐妖傅筱。
孙擎风只在两百年前见过傅筱, 金麟儿甚至连傅筱的面都没有见过, 两人都没有头绪。
傅青芷不会寻人的法术, 只能在短距离上感应到孪生弟弟,亦是束手无策。
众人的目光落在陈云卿身上。
陈云卿被看得热汗直流, 但很快就想到办法。
傅筱挖空了西山矿洞, 可见他需要大量的灵晶石,或者用来修炼, 或者拿来布阵, 以完成金印的炼制——若循着这条线索追查, 应当能够有所收获。
而人间灵脉,谁人最为知晓?自然是缉妖司。
陈云卿做就做,用金雁传书骆阳,让师哥悄悄把缉妖司藏书阁里的灵脉图, 摹一份送给自己。
骆阳回信, 先把陈云卿臭骂一顿, 但还是给他送来了地图,还顺带还有些银票。
翌日,四人启程上路。
他们当先去往相隔不远的天门山,只找到一个尚未被开采过的矿洞,没有收获。
但眼下除了顺藤摸瓜,再没有其余办法。
于是, 他们一路走一路找,两月过后,只找到三处傅筱曾经去过的矿洞。
仅仅是这三处,就有一个村子,在傅筱来过以后,全村被血洗,早已变成荒村。在另外两处村镇上,俱都流传着嗜血妖魔的传。
听过传闻,最难过的非傅青芷莫属。
傅青芷:“上古时灵气动荡,我生父丹朱,原本是帝尧的长子,异化为狐。他力助妖皇结束人间浩劫,进入昆仑。”
金麟儿:“有所耳闻,到底是什么浩劫?”
傅青芷:“异鬼食人,原没甚么可。我娘是人族,意外闯入昆仑坛,被父亲救下,两人生出情愫,有了我和傅筱。你们,大概猜不到我这名字的由来。”
陈云卿:“青芷与竹,都很好听。”
傅青芷摇头哂笑:“我娘怀孕后,父亲又爱上了别的妖,对她不闻不问。她被一个女妖陷害,怀胎七月,在江边诞下我和弟弟。是故,我俩都不太健全,而弟弟身体最弱。父亲赶来看了一眼,娘请他给我们起名,他随手一指江边的杂草和竹林,就这样敷衍过去。”
金麟儿完全没法理解,只能拍拍傅青芷的肩膀。
傅青芷:“等到我们长大一些,娘带着我回家探亲。她跟爹的结合,不为世人所容,忧愁病倒,最后死在家乡。”
陈云卿:“她或许是不想让你父亲,见到她容颜老去。”
傅青芷:“或许是吧,谁知道?傅筱体弱,不宜长途奔波,被独自留在昆仑。他生来瘦弱、长得难看,妖性凶残,有灵智知仁爱者是少数,兄弟姐妹们都欺负他,他是短命鬼。我赶回昆仑的时候,正撞见几个兄长合伙用捆妖索缚他的尾巴,把他吊在树上,活生生把他的尾巴勒断。我去帮忙,被揍得半死。”
金麟儿:“你父亲,不管?”
傅青芷嘲道:“父亲事后得知,只责骂了几个兄长,给了我一块女娲石,我又把石头给了……算了,啰啰嗦嗦,没完没了。我跟傅筱相依为命,他从金雁妖手上骗来一本邪术古籍想修炼,是我把他劝回来的。我不知道他如今到底变成什么样,我只是想,哪怕还有那么一丁点儿希望,都要把他拉回正途。”
然而,傅筱的所作所为,偏生就没留有任何余地。
陈云卿擅长开解他人,可面对傅青芷,却是笨嘴拙舌。
不知他是如何想的,当傅青芷难过,他就站在一旁吹唢呐。
一个玉树临风的公子哥,衣冠整肃,气质若兰,捧着个破烂唢呐,从《一枝花》吹到《抬花轿》。
傅青芷纵然再伤心,听过以后,哪里还哭得出来?心里难过和快乐交织,像一锅不大讲究的乱炖,很有些不是滋味。
这日夜间,四人忽遇山雨,耽搁了行程,只能宿在荒郊里的破庙。
陈云卿无聊,看见孙擎风和金麟儿并排靠坐有有笑,又看傅青芷闷闷不乐,抬手隔空取来唢呐。
他刚刚把唢呐贴在唇边,就被眼尖的傅青芷发现,脱了鞋丢来砸他。
陈云卿接到鞋子,握在手中愣了半晌,直到被傅青芷揪住耳朵,才:“你的脚还挺……不的。”
傅青芷的脸唰地红透,跑到破庙后的溪水边沐浴。
陈云卿走回庙里,铺好干草,见孙擎风和金麟儿还没有分开,觉得自己很是多余,便又走出去,站在墙角等傅青芷。
其实,孙擎风和金麟儿看起来亲密,只不过是习惯使然,且没把陈云卿当外人。
可两人的对话,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金麟儿:“庙里好多蚊虫。大哥,它们叮你吗?”
孙擎风:“废话,我不是人?”
金麟儿:“可你身上没多少血,叮起来费力不讨好。”
孙擎风:“你若是皮痒了,我给你松松。”
金麟儿撸起衣袖,露出手臂上三个粉红的蚊子包,道:“真的痒。”
“皮娇肉贵。”孙擎风没好气地骂了两句,起身走到梁柱下,以掌风把地上的干草尘土拍走,继而靠坐在梁柱边,冲金麟儿瞪眼,“过来!”
金麟儿屁颠颠跑去,被孙擎风一把扯进怀里靠着。
孙擎风解开外袍,把金麟儿裹住,懒洋洋地:“若想蚊虫不叮你,有两个办法。其一,自然是好生练武,练一身铜皮铁骨。”
金麟儿:“骗孩儿的你也信,其二是什么?”
孙擎风:“其二,立刻给老子睡着。”
金麟儿侧脸,好整以暇地看着孙擎风。
孙擎风同他对视片刻,凶狠狠地在他眉心亲了一口。
金麟儿心满意足,两眼一闭,倒在孙擎风身上起呼噜,自然是装的。然而,仅仅是片刻过后,他的呼吸便已平稳,大抵是一路奔波太过疲累的缘故,这样都能睡着。
金麟儿已经十八,模样不如从前那般稚嫩,成了个白净斯文的青年。
别看他模样文弱,内里的纯真热血从未改变。
众人一路行来,常是在夜间揭下悬赏令,戴着青铜鬼面惩奸除恶,在江湖上被穿得邪乎;偶或在白日里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收获姑娘们芳心的总是金麟儿。
然而,在孙擎风眼里,金麟儿永远都是个需要自己保护的人——这同他的年龄、身份、武功没有半点关系,想保护他,只是因为,孙擎风想要这样做。看到金麟儿笑得眉眼弯弯,他那颗已经不在体内的心,仿佛又要再丢一次。
金麟儿刚刚洗澡擦身,脖颈白皙干净。
不知是否是因为天气潮湿,他身上的水气未散,或是他本身就充满了生命气息,他看起来就像春日树梢上刚刚冒出的嫩叶,甚至还带着些雨露的清气。
孙擎风看得出神,觉得自己忽然变成了一只数日未曾饮血的蚊子,饿得前胸贴后背。
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双唇已经贴上了金麟儿脖颈上的皮肤,亲吻他,感觉到他的脉动。
金麟儿被痒醒,反手就是一巴掌,喃喃道:“怎么那么多蚊子?怎么蚊子就是不咬你?”
摸到自己颈间有些湿润,他瞬间被吓醒,以为被蚊子咬到血流不止,回头向孙擎风求救,又是一惊:“大哥,你被鬼啦!”
孙擎风的脸颊上,赫然落着一个红通通的五指印。
他实在是欲哭无泪:“睡你的!老子是脑袋被驴给踢了。”
“我可不是驴,我是蚊子。”金麟儿瞬间明白过来,睡意全无,“嗡嗡”叫了两声,抱着孙擎风又摸又揉,把他脸上的红痕揉散,出其不意地叼住孙擎风的下巴,松开口以后,看着自己留下的齿印发笑,“我就专咬你。”
孙擎风种的松树盆栽摆在地上,青嫩的松枝上挂着夜露。
露水落在地上,滴地一声响。
“再让我叮你几下吧?大哥,我这只蚊子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金麟儿看孙擎风心情不错,便得寸进尺,想再继续做些什么。他拉着孙擎风的手,把脸颊贴到他手掌上,抬眼盯着他看。
孙擎风听金麟儿出这话,知道两人又心有灵犀,心中欢喜,便不反对。
金麟儿见四下无人,比平时更加大胆,亲了亲孙擎风的手指尖。
忽然,外头传来傅青芷的一声惊叫。
金麟儿同孙擎风相视一眼,提剑跑出破庙。
等两人赶到溪水边,只见傅青芷裹着陈云卿的外袍,躲在陈云卿身后发抖。
傅青芷指着水里面一团东西,语无伦次:“偷、偷看我洗澡!有鬼!”
金麟儿好奇地望了一眼,见水中那一团东西在月光下白得刺眼,竟是一具甚是鲜活的无头男尸。
孙擎风用手捂住金麟儿的双眼,把他推到身后:“你不许看,免得又吓病了。”罢,自己走上前去查看,用树枝翻了两下尸体,很快就下了定论,“被斧子砍断脖子,流血而死,死后被抛尸。”
傅青芷看见孙擎风,觉得同他凶神恶煞的模样比起来,鬼似乎也没什么可怕,终于镇定下来,道:“方才我沐浴,跑在水里不动,听见草丛里有声响。看见一个鬼,约莫是个男的,青面獠牙、一对眼睛比铜锣还大,拿着把大斧子。”
孙擎风:“人死化为鬼,至灵山魂海再入轮回,留恋人间,方成鬼煞。人间的鬼,不是你的那样,更不会以斧头伤人。”
金麟儿把傅青芷拉到身边,道了声“当心”,让办案经验丰富的陈云卿去周边勘验,转而对傅青芷:“你太丢脸了,妖怎么会怕鬼?”
傅青芷咬牙切齿,不服气地挺起男人似的平展胸膛:“谁我怕了?我是被惊着了,若他再出现,看我不把他得魂飞魄散。”
金麟儿笑道:“怕鬼不丢脸,我时候听大哥故事,被吓得险些病死了,你虽然几百岁了,可智力跟我时候一样。”
见傅青芷作势要自己,他连忙跑开躲避:“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姐,你做什么亏心事了?”
傅青芷扑到金麟儿身上用指甲挠他,同他抱在一起滚到草丛里。
金麟儿哈哈大笑,直到大腿碰触到傅青芷下身。
他再笑不出来,面色尴尬:“原来你真是个男……”
金麟儿联想到傅青芷所的“孪生姐弟”的事,心中生出一个不太靠谱的想法:傅青芷的话,会不会是……反着的?但她千真万确是个好人。
他着着,没了声音。
傅青芷的表情凝固在脸上,伸手指着金麟儿身旁的草丛。
金麟儿侧脸便看见一个血淋淋的脑袋,正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
翌日清,云消雨霁,金光万丈铺满山林。
陈云卿收起矿脉图,催促众人上路,道:“三里外就是白碚镇,图上,缙云山中灵晶石矿极为丰富。”
傅青芷:“昨夜你查到什么没有?”
陈云卿:“雨太大,地上痕迹差不多都已被冲掉,只能看出来,人是从白碚镇的方向过来的。”
金麟儿:“我们快走,我觉得此行或能有些意想不到的收获。”
孙擎风迈步就走,行在最前方为众人开道,金麟儿紧随其后,陈云卿则不近不远地走在傅青芷身旁,从旭日初升至红日当空,终于走到了白碚镇。
四人兵分两路,陈云卿去府衙报官,余者先到镇头看告示栏。
白碚镇在重庆府,山城虽,但环境极宜居,本生就有不少百姓。镇子附近,又有不少蜀锦制造局,往来商贾云集,好不热闹。
然而,人多消息就传得快,容易节外生枝。
孙擎风走到街上,当先就去看了镇头的告示,果然看见自己和金麟儿的画像。
那画像虽是两人数年前的模样,但看起来并不老旧,必定是常常更换重画的缘故,足可见朝廷对他们的追捕从未停止。
金麟儿看了片刻,道:“这是什么意思?”
布告栏上贴着一张悬赏令,纸上没有画像,也没有被悬赏者的名字,只有几行字。
这悬赏令大意是:近几年来,重庆府附近常有人无故失踪,到数日后被发现抛尸荒野,死因俱是流血过多,官府大力查办过此案,暂时找不到丝毫线索,现悬赏白银千两寻找凶手。
孙擎风牵起金麟儿,嘱咐他:“不许乱跑。”
金麟儿哭笑不得:“大哥,我虽不是大侠,也算是个少侠,若真遇上凶手,把他抓住,领那千两白银给你买糖吃。”
孙擎风:“我不吃糖,你也不许乱吃。”
金麟儿没了自由,眼珠子一转,牵起傅青芷,把她也禁锢住,煞有介事道:“你不要乱跑。”
因为要查看灵晶石矿洞,又要躲开人多的地方,一行人午后才在最靠近缙云山的镇西口找到一家客店。
这客店在镇上不算,装饰虽不奢华,但比其余所有客栈开着都要干净。
陈云卿掏出银子,走到柜台边要投宿,瘦猴似的伙计站在柜台里,埋头拨算珠,没有理会他。
他把手伸到伙计面前晃了两下,那伙计才反应过来,张口却不出话,指着自己的耳朵,“啊啊”地叫了几声,原来是既聋又哑。
孙擎风:“账房、洒扫、送菜的,都是聋哑。”
陈云卿:“不奇怪,镇上穷苦人多,生病没钱看大夫。”
伙计不知他们在些什么,只笑着点头,擦擦凳子,请他们先坐,指了指后院,意思是自己去请掌柜的过来。
四人围桌闲聊,无奈邻桌人嗓门太大,把他们的声音盖了过去——
“兄弟,你可知道鬼面公子?”
“咱们跑江湖的,自然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半年前,江湖上突然冒出一个侠客,每在夜间揭皇榜,捉拿朝廷要犯,因其总戴着一张青铜鬼面,故被称作鬼面公子。”
“听我当差的兄弟,这鬼面公子不男不女,有时抓住犯人以后,先不教官,而是要在人手上割一刀,取血饮血,想来亦属妖邪。”
“传言不可全信。这鬼面公子惯爱劫富济贫,是侠客也当得起。可官差们成日无所事事,抓不住贼,还要眼红别人有能耐,不得是泼脏水呢。”
听见这些谈论,鬼面公子本人,即金麟儿,实在忍不住得意地笑。
但他不能告诉别人,只能面向孙擎风,伸出食指,用力点了自己几下,做出一个口型:我,鬼面公子,厉害!
没过多久,伙计从后院走回,手里提着一壶热茶。
一个美貌妇人紧随其后:“诸位客官,久等啦!”
·
四个人要了三间上房,因为客人太多,相互间都不挨着。
好在他们住进来以后,客店房间便已全满,大堂里又是食肆,白日人气足,夜里若有什么动静,相邻房里的人都能听见。
况且,客栈掌柜是个妇人,想必这地方确实安全。
孙擎风一进房,先料理他的松树。
孙金麟儿歇了片刻,跑去找傅青芷,想邀她上街吃东西。
他走到傅青芷房门口,看见门扇没有合好,听见陈云卿的声音从里面传来,便不进去,只往里面瞟了一眼。
房里,陈云卿和傅青芷并排坐着,正握着她的手,教她写字。
傅青芷:“你爹还什么了?”
陈云卿:“没什么,我爹就是那样的人,食古不化,但心是好的。我娘,他翻出你的来信,看出了你对我的情意。”
傅青芷:“呸!我只是消遣消遣罢了。”
“好,他看出你的消遣里,带着那么一丁点儿对我的情意。”陈云卿的眼神都变了,就了一句,“这字写的不好。我来教你写字,等你把字写好以后……”
陈云卿满眼温柔情意,傅青芷漂亮的脸蛋上浮起一层红晕,映在他清亮的双眸中。
他情不自禁,低头向傅青芷凑近,鼻尖挨上她的鼻尖,又不再靠近,只:“你把字写好以后,就能给我爹写信了。”
傅青芷嗔怒:“我为何要给你爹写信?”
陈云卿眉眼间笑意盈盈:“我爹一出来阻挠,你就不喜欢我了,我还以为你喜欢上他了,故来成人之美。难道,你不喜欢他?那你喜欢谁?”
傅青芷知道陈云卿在调侃自己,可陈云卿身上太暖了,只是这样同他并排坐着,她就觉得浑身舒服,只想同他再接近些,不想与他分别。她眨眨眼,眼眶有些湿润,蜻蜓点水般亲了陈云卿一口,快到让她自己都觉得是个幻觉:“你不要娶别人。”
傅青芷实在没想到,自己竟会把这真心话出来,悔得想要咬舌自尽,气鼓鼓地解释道:“我、我是妖、妖,不是人!我可不讲你们的伦理纲常,这次是你占了我的便宜,知不知道?”
“知道,知道。我真的,真的太不是个东西了。”陈云卿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发现毛笔点在宣纸上,已经晕染出一团拳头大的墨迹。
陈云卿连忙换了一张纸,朝傅青芷笑:“我教你一句诗。”
柔软的笔尖在纸面滑动,墨迹成了一行字——
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金麟儿悄悄帮他们把门掩好,转身离开时,听得陈云卿:“不论你是什么模样,美或丑、男或女、人或妖,贫贱或是富贵,我对你的情意不会变。”
金麟儿发出啧啧两声,生怕扰他们,轻脚轻手地向后退着走,冷不防踩在孙擎风脚背上,好似做贼被人当场抓住,尴尬道:“大哥,你出来尿尿吗?”
孙擎风漠然道:“会写字有什么稀奇?”
金麟儿学着他的模样,冷冷道:“就是,会变成蚊子咬人才稀奇呢。”
傅青芷听见外头有人话,怒气冲冲地踹开门,只见孙擎风和金麟儿都背对着自己,扒着栏杆向下眺望,不由上前凑热闹。
“看什么?官差办事,再看治你们妨碍公务的罪!”
客栈柜台前,站着一个两个官差扮的人,一人大腹便便、一人精瘦结实。
那胖官差威风极了,对聋哑伙计颐指气使:“官爷问你话,为何不答?难不成想与朝廷作对!”
伙计心里着急,却不出话,“咿咿呀呀”地叫唤着,想去叫掌柜的,却被那瘦官差挡住去路,进退不得。
陈云卿看见此景,略微有些生气,转身准备下楼,被傅青芷揪住耳朵留下:“你连腰牌都没有,要你逞什么威风?掌柜的来了。”
女掌柜姓张名宁宁,三十几岁,容颜很是娇美,似乎学过些武功,步态轻盈、腰肢瘦削。
她一走来便笑,官差们的脾气瞬间消了一半,虽然已经客满,但张宁宁对官差:“两位是贵客,不便同寻常百姓同住,后院里有两个雅间,是我家相公用来招待贵客的,不知两位官爷能不能屈就?”
“爷爷们要住个四五日,掌柜的只要好生招待,亏不了你。”官差们被捧得舒服,笑着跟张宁宁走了。
天色已晚,若此时前往缙云山,要入夜时才能到。
几人简单商议过后,决定次日再去查探。
陈云卿自然同傅青芷留下写字,金麟儿则牵着孙擎风逛街。
“这地方的油茶竟然是辣的,还很麻。”金麟儿抱着一碗油茶面,边走边吃,被辣得两眼泪汪汪,“大哥,你要尝尝吗?”
孙擎风:“巴蜀湿气重,辛辣能去湿健脾,故巴人嗜辣。”
金麟儿:“大哥,你真是什么都知道。”
孙擎风:“你该多吃,把脑子里的水汽除去。”
金麟儿抓了把油茶面塞进孙擎风嘴里。
孙擎风刚好在话,没注意把东西一口吞了。
不过多时,他脸上就泛起红晕,眉峰紧蹙,显然是辣的够呛,却强忍着不展露出来。
金麟儿自是了然。
他同孙擎风的关系,较从前更加亲密,偶尔也敢开开玩笑:“大哥,你真厉害,吃辣椒都能面不改色,觉得味道如何?”
孙擎风绷着脸憋着气,咬牙切齿道:“不过如此。”
金麟儿别过脸偷笑,又买了一碗糖水,再三问过孙擎风要不要喝。
孙擎风只是摇头:“孩玩意儿。”
夏末秋初,雨后天空明蓝如镜,白鹭振翅滑过,三两个鸣蝉躲在石头缝里懒洋洋地叫唤。
两人走到街角,金麟儿忽然发力,把孙擎风牵进一条没人的死胡同。
孙擎风不知金麟儿又要作什么怪,只因天气和暖舒适,人也惫懒,他没什么脾气,便抄着手靠在墙上,怀抱灭魂剑,随口问:“有人跟踪?”
金麟儿把糖水喝光,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待到孙擎风侧目看去,便突然凑上前去,吻住他的嘴。
孙擎风毫无防备,忽然在大街上被吻住,不禁睁大双眼,对金麟儿怒目而视,可身体偏偏就是没法动弹。
金麟儿嘴上沾着糖水,甜腻的味道慢慢传入孙擎风嘴里,让他瞬间便将这辈子吃过的所有苦头,全都忘得一干二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金麟儿只比孙擎风矮了半个头。他要微微躬身,从能把脑袋贴在孙擎风胸口,颇像一只虽然已经长大,却还带着奶味的狗儿,其实是故意依赖着孙擎风,让孙擎风感觉到自己不能离开他。
金麟儿抬眼看着孙擎风,满眼都是快乐:“大哥,我能不能叫你的名字?”
“我是天皇老子,名字叫不得?”孙擎风松开手,把灭魂剑靠墙放着,手指头搓着剑鞘上的皮革带,“或者,你不认字?”
金麟儿心跳加剧,把脸埋在孙擎风胸口,闷闷地叫了声:“孙擎风。”
孙擎风一怔。
只听“梆”的一声,把灭魂剑掉在地上,惊飞了树梢上的一群喜鹊。
孙擎风深吸一口气,道:“你什么?我没听清。”
金麟儿双手按着孙擎风的肩膀,踮起脚尖,把嘴唇贴在他耳边,道:“孙擎风?”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孙擎风通红的耳朵根上亲了一口,继而大笑转身,一溜烟跑了个没影,大喊:“孙擎风!孙擎风——!”
孙擎风捏了捏烧得通红的耳朵,低头扬起嘴角,露出微笑。
这笑容与从前都不一样,孙擎风只觉得,自己的眼角眉梢、脸颊嘴角,都好似被看不见的丝线吊着,被人用力拉扯着,让他不得不笑,全然控制不住。
孙擎风,或许是个好名字,从金麟儿嘴里出来时,格外动听。
待到孙擎风终于绷住脸,从胡同里走出,只见金麟儿鬼鬼祟祟地蹲在墙头张望。
金麟儿见孙擎风来了,便朝他招手,神神秘秘地喊:“大哥,这儿有问题!”
孙擎风一步跃上墙头:“又发什么疯?”
金麟儿指着隔了两条巷子的僻静路:“那个穿黛绿短的男人像鬼,不,我是,他跟傅姐姐的那个鬼,”他着伸出手双,曲起拇指和食指,在自己眼睛前面比了两个半圆,“模样奇丑无比,眼睛大如铜铃,简直跟傅姐姐所的一模一样。”
巷中,一个面如黑炭的绿衣男子在前边走着,身后跟着先前曾在客店里吵闹的那个胖官差,两人快步向西行去。
“没人会长成那样,况且他与官差一道,多半是在带路。”孙擎风只看了一眼,便知金麟儿是在难为情,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了,罢提着金麟儿的后衣领,从墙头跳下,往客栈的方向走。
好巧不巧,两人在客栈门口,遇上了那个黛绿衣衫的男人。
金麟儿犯嘀咕:“你自己看吧,真没骗你。”
孙擎风在客栈大堂里找了张桌子坐下,悄悄量那个男人。
那男人肤色黢黑、双目滚圆,一只眼睛用黑布罩着,应当是瞎了。他生得方脸阔口、五短身材,除了肌肉虬结、身体格外见状而外,几乎没有任何好看的地方,若真是在夜里于荒郊野外碰上他,不得真会被人认成鬼怪。他没有去柜台找伙计,而是径直走入后院,或许是个伙计。
这客店大概是个老店,规制完备,大堂内的每个方桌上,都摆着一个木筒,筒里插着十来只筷子长短的竹签,每只竹签上都写着一个菜名,方便客人吃饭点菜。
金麟儿学着周围的人,从木筒中抽了三支竹签,递给伙计。但是,他并没有立刻让伙计离开,而是扯着对方,用气自创的手语,像先前那样用手比了比自己的眼睛,然后指向后院,意思是:那个大眼睛的男人,走进后院的那个,是谁?
聋哑的伙计伸手指向柜台,“啊啊啊”地叫唤。
孙擎风一头雾水:“莫要嘲弄残缺之人。”
金麟儿:“不是嘲弄,我是在问他话。他方才那男人,是他们掌柜的。或许,他是老板娘的丈夫?”
孙擎风无语。
金麟儿朝伙计道了声“多谢”,从怀里掏出刚刚买糖水时换出来的一吊铜钱,塞到伙计手里。他左手摊开呈掌,右手做了个拿筷子的姿势,比划出一个埋头扒饭的动作,意思是:拿去买东西吃。
伙计竟似明白他在什么,感激地朝他点头,开开心心传菜去了。
然而,那伙计方一离开,邻桌的人就凑了过来,道:“你们是外来人,做生意?开矿?听李全做甚?”
孙擎风:“到重庆府买布,想去缙云山看看。听这一带常有人失踪,心下不安,须得防着可疑之人。”
邻桌那好事者笑道:“李全只是生得难看,但为人忠厚老实,要不,宁娘那样的美人,也不会屈身下嫁与他。他这客栈开了三十多个年头,咱们还从没听过有人在他店里失踪。我看你家少爷心善,故而多几句,让你们放心。”
“多谢兄台。”孙擎风挤出个笑容,转而用筷子屁股把金麟儿的脑袋扳正,“少爷多吃饭,不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金麟儿有些羞愧,点头道:“是,不可以貌取人。”
其实,孙擎风心中亦觉疑惑,只不喜捕风捉影,想着,昨夜傅青芷撞见的“鬼”,并未看见自己和金麟儿,而且,那“鬼”若真是李全,也不会轻易在自家客店大堂中下手害人。
两人吃饱喝足,走上二楼回房歇息。
金麟儿走路时喜欢东瞧西看,视线落在对面傅青芷厢房外,见那相貌丑陋的李全正端着个托盘站在门口,犹犹豫豫半天不敲门。他心下一紧,直觉此人是因为昨夜行事时被傅青芷撞见,想要杀她灭口,却碍于陈云卿在内不便行事。
孙擎风一不留神,再转身时,金麟儿已经走得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