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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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蓁不管林老太太, 把林学叫到院子里,好好和他了一会儿,但林学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不肯跟林蓁一起进京。既然如此,林蓁只能任由程氏找来那媒的婆子,把林学的亲事定了。林蓁自己见过那姑娘之后, 觉得她虽然各方面都不出众,但好在家里人口简单, 只有她一个, 母亲已经去世,父亲看着还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就是身上有些病痛, 常常需要花钱。这姑娘举止倒是挺端庄的,见了林蓁和林学羞红了脸,低着头不敢抬起来, 又跪又拜,最后林蓁也没看清她到底长什么模样。

    林蓁问程氏道:“咱家这么大的家业,就这一家来亲的吗?”

    程氏叹了口气, 道:“唉!怎么会呢, 你在南京读书的时候,有意嫁给你阿兄的姑娘可多了,但他死活都不肯成亲, 人家觉得他有点怪异, 况且他平时也不怎么出门, 出门见了人也不怎么话,好人家的女儿渐渐来听的就少了。最后这个也是因为她爹的病,一直耽误着没有嫁人,实在是岁数大了,才试着到咱家来问问。不过我看这姑娘性子温和,为人也孝顺。虽然亲家这病少不了花钱,但咱家也还短不了她这一份银子……关键是你阿兄终于松口同意了……”

    林蓁仔细想了想,对程氏的话也比较赞同,给自己的大哥挑选妻子重要的不是相貌家境,而是性格脾气。从这个角度来,这个姑娘还算是挺合适的。

    林学的婚事一定下来,村里少不了热心的人帮着张罗,六月下旬,他们办了个简简单单的婚礼,那女孩就这样带着自己的爹住进了林家。林蓁三个月的假期也快结束了。他四处去拜访了一番先前的旧交,陈一松、薛侃还有一众朋友。陈一松准备两年后再考一次乡试,林蓁和翁万达都觉得以他的学问,考中肯定没有问题。

    薛侃三年守孝也快该结束了,他这就要和林蓁他们二人一起进京供职。薛侃的侄子和弟弟早林蓁三年中了进士,一个派做地方知县,一个考中庶吉士,如今三年考满,留在京中做了春坊直司。这些年潮州人才真是人才辈出,声名远播,当时薛侃和林蓁一起讲学的书院,如今已经座无虚席,成了一个远近皆知的传播明阳心学,讨论学问的所在,就连江西、苏杭那些文风鼎盛的地方也有不少人特地前来学习。

    临出发前最后一天,薛侃聚集弟子们,站在台上,正色教导道:“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仁人爱物,即仁人爱物便是一物……功夫需用在心上,不要用在心外。”

    林蓁紧随其后,也把这些年自己对心学的理解与这些士子们谈论了一番。他对众人道:“诸位,我知道你们如今在这里向我和薛大人请教心学,绝不仅仅是为了功名,为了科举,而是为了追寻真理,寻找心中的良知。阳明先生过,知和行是一回事——‘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如今我和中离兄就要进京了,我们在京中为皇上效力,为百姓做主,是把良知化为一个行字,而诸位回到家中,难道就没有可以将良知付诸于行动的机会吗?须知读书、讲学、侍奉双亲中自有良知在,经商、务农、做工、甚至行军仗都是格物致知的过程,只要用心领会,也能有所成就,造福天下……”

    正讲着,忽然瞥见台下有个熟悉的面孔,再仔细一看,原来那是月儿。她是来找自己的吗?林蓁待众人散去,再寻找月儿的身影,发现她就站在廊下,穿着一身书生的衣袍,怔怔看着自己。林蓁想她可能有些话要对自己,于是便大大方方走过去,道:“月儿啊,好久不见,你近来可还好吗?”

    月儿圆圆的眼睛好像蒙了一层雾气,她盯着林蓁看了一会儿,低下头去,闷闷的开口道:“阿蓁,我一直以为你知道我的心意,可是姐夫你暂时不想成亲,让爹给我另选一门亲事,是真的吗?如果你想再等一两年,我、我也等得……”

    着着,月儿眼眶里闪起了泪光,林蓁见她一片挚诚,心中颇为不忍,他想,月儿好歹也算是和自己知根知底,一起长大的好友,自己早晚要成亲的,娶了月儿,又有什么不好呢?

    可是,先前思考过的种种涌上心来,他从袖中掏出手帕,递到月儿手中,对她道:“月儿,你别难过。从前咱们相处的点点滴滴,我都记在心里。我很喜欢你,但两个人要结为夫妻,这样的喜欢,我总觉得还是不够的。我希望你能过一辈子幸福、无忧无虑的日子,我希望,你身边有一个人好好对待你,对你嘘寒问暖,春来和你一起读书赏花,冬日与你一起看雪作画,而不是像我这样,往后还不知道要面对什么事……你听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姻缘,你的姻缘不在我这里,但我觉得,你很快就会等到真心真意爱你愿意和你共度一生的人,到时候,或许你会感谢我的决定呢……”

    月儿听到这里,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她用林蓁的手帕捂住眼睛,哭了好一阵子,半天才放下手来,道:“阿蓁,其实我早就知道这是你的意思了。我只不过、只不过不愿相信。”

    罢,她把一枝干枯的花枝往林蓁手中一塞,转过身去,快步消失在了书院门口的人流中。林蓁拿起来一看,原来是自己中秀才的时候送给她的那朵金花,只是大概方才被月儿在手中攥的久了,本来已经变脆的叶子和花瓣早就成了碎片,纷纷飘落,很快就没了踪迹。林蓁心把剩下的花枝放在书院的角落,用簇新的泥土把它埋在了那里,这一切都做完之后,林蓁心中生出几分释然。他微微笑了一下,在心中道:“月儿,再见了。”随后,他拍拍手上的泥土,在人群中寻到翁万达、薛侃几人,与他们约定了明日相见的时辰,各自回家收拾行囊去了。

    又过了月余,他们终于回到了京城,林蓁和翁万达早就听过了,京城房价和后世一样并不便宜,租一套像样的三进的宅子也要八十两一年。买的话就合算的多,不过二百多两,和三年的租金也差不多。林蓁心想,自己怎么也要在京城住上三年了,租不如买。

    一开始他觉得自己用不了三进那么大的宅子,但后来一想,毕竟家里上有林老太太,下有莹儿,自己平时招待同僚朋友,总不能还让这些老老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吧。于是他就狠了狠心,在官员聚集的“李阁老胡同”买了一座稍一点的三进二十几间的宅子,和翁万达比邻,住了下来。

    林蓁刚住下不久,就来了不少人拜访他,和他同入翰林院的赵时春、龚用卿也在附近买了房子住下,几人时常见面,彼此越发亲近熟悉。省亲的假很快就结束了,到了入翰林院的前一天,林蓁在家中把一身深绿色的官服试穿了几遍,一家人看得既新鲜,又高兴,林蓁九岁的妹妹林莹更是欢喜的把林蓁胸前那块补子仔细看了好几遍,问林蓁道:“阿兄,这绣的是什么呀?”

    林蓁笑着告诉她:“这叫鹭鸶,杜牧有一首诗正是吟诵此鸟的:‘雪衣雪发青玉嘴,群捕鱼儿溪影中。惊飞远映碧山去,一树梨花落晚风。’的就是这种鸟浑身雪白,群起高飞时,如梨花飘落般轻盈动人,是一种很漂亮的鸟呢。”

    解释完了之后,他又问道:“莹儿,你觉得二哥穿这衣服怎么样,还算合身吗?”

    莹儿使劲点头:“合身合身,这叫什么‘青草妒春袍’二哥,我的对不对?”

    莹儿虽然是个女孩儿,但很喜欢读书写字,从前在山都乡的时候,林学常常读林蓁留在家里的书卷给她听。这次见了面,林蓁惊喜的发现莹儿学问不错,这让他格外欣慰,因此平时也喜欢多教她些诗句文章。

    莹儿凑了过来,声问林蓁道:“二哥,大哥这次怎么没跟我们一起来京城啊?”

    一家人其乐融融,林蓁又何尝不想念林学呢?!他只能安慰莹儿,道:“大哥刚成亲,自然是要和大嫂一起生活了,等有机会的时候,我们可以回潮州看他。”

    莹儿懂事的点了点头,又回头看了看满脸慈爱笑着的程氏,还有两眼瞪的溜圆,嘴里赞叹不停的林老太太,笑嘻嘻的道:“来,哥哥把官帽也带上,让阿母、阿娘一起瞧瞧……”

    有了家人在京城的日子,林蓁忽然觉得心里底气足了不少。比起先前的奔波飘荡,他终于能凭自己的努力给家人比较体面,有地位的生活了,虽然林学留在山都乡让他有些遗憾,但不得不,这是目前他们所能做出的最好的选择……

    第二天,林蓁穿戴停当,早早起床,一个人往翰林院的方向走去。按明初的规定,三品以下官员不许坐轿,如今法令松弛,连举人也常常坐轿子出门。但林蓁不想落人话柄。他之所以买这栋房子,就是因为这儿离翰林院不远,可以步行去上班。他刚走了一段,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喊道:“维岳慢走,等等我!”

    这声音有些熟悉,但却不是最近常和他来往的那几个人,林蓁回头一瞧,只见一名个子不高,容貌清秀,面色白皙,身穿淡绿色官袍的年轻人步履匆匆,往这边赶了过来,一边走一边笑道:“维岳,你我已有三年未见,别来无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