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病名为爱 17
沈亭暄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发现他的是一个四面都是茶色玻璃的房子, 里面有一台点唱机和两支麦克风, 两只高脚凳放在的屏幕对面。
“里面有帘子,拉上以后就不担心了。”肃海,“没人看得到。”
沈亭暄走过去推开门, 让肃海先进去, 自己一边关门, 一边乐呵呵地, “嗯,好的, 拉上帘子, 然后海想做什么都可以啊。”
她着还挑了挑一边的眉毛, 一副“海真是很坏的大人”的表情。
“……”
肃海觉得自己有点冤, 但是又被她的真的有几分动心,咳了一声, 摸了摸鼻子, 把心里那一点乱七八糟的念头都压下去,没什么, 而是默默把帘子全拉上了。
沈亭暄看了看贴在机器上的标签, 唱一首歌需要五个游戏币,她数也没数, 干脆从筐里抓出了一把, 挨个儿投进了机器里。
硬币掉了进去,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
“海唱什么?”她问道。
“你唱吧, 我听你唱。”
“那你一定会被迷死,”沈亭暄忽然爆发出了谜之自信,手指在屏幕上一页页的划过去,挑选想唱的歌,“我可是被演艺事业耽误了的实力歌手。”
肃海噗嗤一下就笑了出来,这次实在是没有忍住:“你是不是忘了,有一年你元旦汇演的独唱节目被刷下来,不服气地一定要让我和亭昭评评理,硬是给我们唱了半宿歌这件事儿了?”
“……”
于是接下来沈亭暄怀着“一雪前耻”的决心,一连唱了好几首,坐在一边的肃海不得不承认,她的唱歌技巧就跟她本人一样,在时间的悄然流逝中,不知不觉就从普普通通变得耀眼和闪亮,每一句都惹人喜欢。
一个阶段唱完以后,沈亭暄觉得有些口渴,便要去买水,肃海刚站起来就被她拦住了,“我去我去!正好透透气。”
她笑眯眯地跑到门口的贩售机前面,在五花八门的饮料里选择了最普通的那一款,很多年前肃海曾经也这样买给她过。
就像是没有时间的断层,没有中间经历的所有苦难和挫折,一下子就从很愉快的过去跳转到了更加愉快的现在。
多好呀。
沈亭暄一本满足,怀抱着两瓶饮料一路跑就回到了房子,她刚要伸手开门,却忽然停住了。
肃海在里面唱歌。
房子的隔音很好,而外面又很噪杂,沈亭暄根本听不到他的声音。
只看到他的手指握着话筒,表情很淡,眉目间却都是深情。
显示屏的上白色字幕一个接一个变成蓝色,然后切掉,换上一句还没有唱过的。
沈亭暄看着看着,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哼了起来。
你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仿佛天上星星,最亮的一颗。
我虽然欢喜,却没对你,我也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
你就像那一把火。
……
她感觉到自己全身上下的每一寸血肉、每一寸神经都被这把火点燃了起来。
烫得她的眼泪都掉了下来。
***
“死者名叫庄雪盈,今年二十岁,是X市工业大学大三的一名学生,死亡时间是在今晚的八点二十左右,案发现场位于鼓楼区东七道巷的一间空房子后面。死者当天是和社团的另外十几名学生一起去玄阳路上的阳光天使福利院进行志愿活动,她是最后一个离开,当时是晚上的八点零九分。”
周沙着伞,在前面领路,临时结束了休假的肃海匆忙从家里赶过来,身上残留的一点温暖在雨夜里转瞬就被冲淡了。
他跟在后面,绕过警戒线,冲执勤的同事点了点头,进入了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所在的东七道巷被一条马路分成了两部分,死者所在的地方是马路以西的巷尾,这部分巷子呈L型,偏巧在转折的地方有一个缺口,那原本是住在巷子尽头的住户私自通的,和拐过去的那间房子的后墙正好形成了一个七八平米的空间,用来堆放一些废弃的杂物。
死者庄雪盈就是在这里遇害的。她的尸体面朝出口处侧卧着,整个人蜷了起来,令人惊讶的是,在距离她的头部很近的地方,有一把红色的雨伞撑开着,像是凶手特意为了不让她的脸淋湿。她的背部后面是一张破旧的桌子,上面胡乱堆放了许多纸箱。周沙过去试着挪了挪,很沉,看来里面装了不少东西。
“庄雪盈也是首先被电击棒袭击,而后被刺中肺部,被刺后,她应该是后退到了这里,靠着这张桌子瘫坐到了地上,之后由于低温加失血过多,她很快就失去了意识,倒了下去。”周沙根据尸体的状态,简单推测了一下案发时的情况。
“至于这把伞……”他想了想,没有想通,“许磊为什么会把伞留在这儿,还遮住她的头,避免她被雨淋湿?”
肃海在这个狭的空间里转了两圈,目光停在了死者所在位置正对着的那堵砖墙上。
那堵墙上有一扇紧闭着的窗户,被大雨洗刷得透亮。
“这间房子有人吗?”
周沙看了一眼,摇摇头道,“没有。”他着又指了指紧挨着出口的那间房子,“这两间房其实都是一个人的,户主姓郭,早几年在城西买了新房子,一家都搬过去了,这儿就一直空着。”
现场不大,又非常杂乱,大雨虽然冲刷走了许多痕迹,但出勤的警察仍旧忙忙碌碌,试图抢救回来一些,为早日破案增添一分希望。
肃海大致看完了现场,和周沙退了出来,又问道,“有人目击到了凶手逃离现场?”
周沙连忙点头,两个人走出了巷子,他冲马路对面一家叫做“风向标形象设计”的理发店抬了抬下巴,“目击者就是那里的一名理发师。”
目击者名叫李楠,二十七岁,他的头发染成了时下流行的奶奶灰,发尾处还烫了卷,看上去非常像是时尚杂志里的那一款。
大概是天气冷,再加上不年不节的,店里没什么生意,几个理发师都坐在一起,正讨论着马路对面发生的命案,一个学徒在前台玩手机,肃海推门进来,他懒懒地抬起头,喊了一声“欢迎光临”。
理发师们都扭过头来,肃海收了伞,从口袋里拿出警官证给他们看了,四下里找了一圈,问学徒道,“伞放在哪里?”
“啊?”学徒愣了一下,然后指了指角落里的一只盆,“放那里吧。”
“谢谢。”
肃海把自己和周沙的伞都放在里面,朝李楠走了过去,“听是你报的案?”
李楠“嗯”了一声,坐在原处没动,嘴里叼着一根烟,眼神低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坐在他对面的一个理发师站了起来,“你们坐这儿吧。”他让开了自己的位置,跑到一旁玩儿手机去了,其他几个人见状,也都纷纷起身离开。
肃海便也不客气,长腿一迈,就走到李楠对面坐了下来,直入主题地问道,“死者的尸体位于在巷子尽头的缺口处,那里面光线很暗,再加上下雨天视线不好,你是怎么发现的?”
李楠还是抽着烟,半晌,吐出了一口烟雾道,“我其实一开始也没发现。”他想了想,又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今天早些的时候,大概七点多不到八点,我那会儿就在前台吃饭,无意间往外面看了一眼,发现就在那个路口,红绿灯底下,站了一个女孩儿,八、九岁左右的样子,她穿了一件粉红色的衣服,一个人,也没伞,就在那儿站着。我想着她是不是走丢了,或者跟家里人吵架跑出来了,反正看着怪可怜的,我还想着出去看看,结果我的一个熟客进来了,要洗头,我没办法,就先过去忙了。”
他又抽了一口烟,然后把烟灰弹在一旁的纸杯里,继续道,“等我给客人洗完头,再往外看,就看到那个姑娘……”
他迟疑了一下,像是在思考应该怎么称呼比较合适。
“她叫庄雪盈。”周沙淡淡道。
“嗯,就是她,——我看见她已经蹲在那儿跟那个女孩儿讲话了,两个人了没两句,女孩儿就拉着她往七道巷里走,我以为是庄雪盈送她回家,就没想那么多。那个时候正好是八点十分,我该下班了,早上出来的时候没带伞,那会儿雨又挺大,我记得我之前有一把备用的伞扔在了店里,就找了一会儿,耽误了几分钟,出门的时候大概是八点十五左右。”
“我刚一出去,就看到从那个巷子里走出来了一个男的,他怀里抱着之前那个女孩儿,走得飞快。女孩儿在他怀里又哭又闹,连带踢,我离得比较远,雨声又大,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有几句好像是‘放开我’、‘我不想跟着你了’之类的,我心里怀疑,就远远地喊了一声,问他是干什么的,没想到那个人听到以后,头都没回,一下子就跑了。我往前追了一段距离,但是雨实在太大了,他又跑得很快,我没一会儿就把人跟丢了。”
李楠到这里,感觉喉咙里有些干渴,他似乎忘了手边的纸杯里被他弹进了烟灰,拿起来就想往嘴边送去,被肃海伸手拦了一下。
周沙非常有眼色的倒了杯水递给他。
李楠接过来,低声了句谢谢,仰头喝掉了大半杯才停了下来,继续道,“我走回来的路上越想越不对,对面的巷子是条死路,从里面出不去,那个女孩儿明明跟着庄雪盈一起进去了,怎么会被一个男的抱了出来呢?而且我在这儿工作两年多了,这一片儿又是老城区,没什么大型商场和集市,就几个家属院,人员从某种程度上来其实还算比较固定的,但是我竟然对那个男的一点儿都不觉得眼熟。当然,这也就罢了,毕竟我也不是过目不忘,每个人都记得,不过他一听到我喊,拔腿就跑,这就很可疑了吧。”
“我想到了这些,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见庄雪盈从巷子里出来,心里有些放心不下,就过去看了看,没想到在巷子尽头的那个天井里发现了她。”
“你是怎么发现她的?”
“我一开始没注意到那儿有个天井一样的地方,当时我一手撑着伞,一手开着手机的手电筒,因为一路走一路四处看着,没心脚底下滑了一下,手机没拿住摔了出去。我踉跄了两步站稳了,转头去捡手机,手机摔在地上全都是水,我骂了一句,正准备拿纸擦一擦,结果发现屏幕上面的水竟然是红色的。”
当时的李楠一下子意识到了什么,他感觉到几乎所有的寒风都在那一瞬间咆哮着朝他席卷过来,发疯一下地撕扯着他的四肢。而他整个人像是被恐惧化成的钉子,牢牢地钉在了原地,只把僵硬的脖子转了转,目光呆滞地朝一地红色粘稠液体的流向追溯过去。
庄雪盈就躺在那儿,她的脑袋上面撑着一把红色的伞,眼睛还没闭上。
她死不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