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乱花渐欲迷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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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客栈充其量就是骡马店,以及仅供大家歇脚的马路店,各种食宿条件可想而知。

    “来喽!各位客官久等了!”

    伙计一声唱和,他终于端来了热气腾腾的饭食。

    巴特尔早已等待不及,狠狠地瞪了一眼伙计。

    一个大黑瓷盆冒着热气,有一种特别的肉香散发出来,顿时让人食欲大增。

    只见伙计打开了盆盖,盆里居然是几只炖好的山鸡,还有些黑乎乎的东西,不知是何物。

    “大家快吃,这是当地特有的山鸡和野山菌,为了吃这道美味,巴特尔没少跟掌柜的费口舌!”

    巴特尔举起竹筷,他没立即下,先招呼雷清远等人一起来品尝。

    大家也不客气,纷纷夹起已经炖得酥烂的鸡肉,快速放入口中。

    一股浓郁的鸡肉香味弥散开来,果然味道不俗。

    野山菌有股特殊的香气,回味绵长,雷清远在慢慢咀嚼,他对这味食材非常感兴趣。

    “店家,敢问这道美食所用的菌类,产在何处?”

    掌柜的擦了把,刚刚歇了口气,他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客官真是好口味,我这里南来北往的客商不在少数,要吃到正宗的黑山菌,还要有缘分才行啊!”

    掌柜的喜形于色,他有点故意卖关子的意思,摇了一下头,又默不作声了。

    “哦?难道这黑山菌不是产于本地吗?”

    雷清远发出了疑问,掌柜的话让他更加有了兴趣。

    “黑山菌是产在本地,不过它有‘隐遁’的本领,不分时间地点,时常若隐若现,山中采药的农夫,也要看有没有缘碰到了!”

    这个“黑山菌”原来如此神秘有趣,倒出乎了在坐所有人的意料,大家相互看看,脸上都挂着惊异的表情。

    “看来在下是有缘之人喽,掌柜的可否拿出几朵黑山菌,也好让大家见见真容。”

    雷清远兴趣盎然,他向店家征询道。

    “呵呵,今日吃到美味的人,都是有缘之人,既然客官有如此雅兴,的便去去就来!”

    掌柜的一脸的笑意,他倒是个大方性情之人,一点也不藏着掖着,也是他多年开店、见多识广的为人所在。

    不多时,掌柜的便拿来一个布袋,从里面掏出了几朵黑山菌,放在了桌子上。

    雷清远随拿起一朵,仔细端详起来。

    眼前的黑山菌大概只有拇指盖般大,通体黝黑发亮,瞧上去倒没有什么特别。

    雷清远将其凑到鼻前嗅了嗅,倒是有股野山菌特有的气息。

    “这黑山菌这般难得,在下想买一些带回去,让家人也能品尝品尝,不知掌柜的是否愿意售卖?”

    雷清远直言要购买此物,没想到对方却断然拒绝了。

    “实在抱歉,此物只能在店中食用,绝不对外售卖!”

    “哦?”

    物以稀为贵。

    店家不对外售卖食材,定是出于对此物的珍惜和保护,也是把它当成发财之道了。

    雷清远默默点点头,他非常理解商人的心理,也就不再强求了。

    这顿饭吃得十分舒畅,大家离开餐厅,准备去楼上歇息。

    宋江和甲丁二人一间卧房,巴特尔和他的随从一间,雷清远自然和吉日格勒同住在一起。

    大宋的治安还不错,入夜后,除了偶尔能听到后院骡马唤草嚼食的声音外,就是远处山林里传来的几声夜莺的啼鸣,连鸡鸣犬吠之声都消失了

    雷清远很放松地躺在床铺上,吉日在一旁睡得很安稳,两人已经习惯了和衣而睡,当然是指穿着必要的内衣而已。

    就这,雷清远也要努力克制自己,因为他对吉日身上散发的体香,总感到心跳不已。

    那是一种充满诱惑的味道,雷清远渐渐有了某种冲动,只不过他一直压抑着,没有让其爆发出来。

    吉日也在压抑自己,这种感觉是相互的。

    她不敢有任何非分的想法,总是等着雷清远熟睡后,才敢轻轻挪动身体。

    四周出奇地安静,睁开眼睛也是漆黑一片,吉日能清晰地听见雷清远微弱的鼾声,以及自己渐渐平息的心跳声

    大家都睡了个好觉。

    山村的静谧安详,给了远行的游客最好的休息时,这在喧闹的汴京城是无法实现的奢望。

    简单洗漱后,众人又吃了些饭食,就要准备上路了。

    “吉日,昨夜睡得可好?”

    雷清远看着正在收拾行装的吉日格勒,忍不住问道。

    “嗯,吉日很久没有睡得如此香甜了,还做了个梦”

    “什么好梦?快来听听!”

    清远充满喜悦地注视着吉日,只见吉日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红晕,眼睛扑闪着,并没有做出回答。

    “肯定是梦见公子了嘛,哈哈!”

    又是巴特尔!

    他总是出其不意地出现,让吉日和雷清远有点发窘。

    宋江和甲丁架好了骡车,骡马昨夜吃饱了夜草,今晨显得格外精神、皮毛泛着油亮的光泽,前蹄有力地踏了几下,好像等不及想要出发了。

    甲丁去给店家结账,那一口“黑山菌”果然卖出了天价,这一晚上的花销竟然有十两银子!

    不过这点钱对雷清远来,现在也不算什么,他觉得钱花的很值。

    出了“向阳村”便是驿道。

    前面有一片白帽在移动,回回们比鸡起的还早,看样子他们要赶很长的路。

    “兄弟,昨晚吃了美食,巴特尔顿时感到浑身有力,不知兄弟是否想纵马驰骋一番,巴特尔将马让给你!”

    巴特尔和宋江骑着马,与雷清远的骡车并驾齐驱,他们这一队人显得不急不躁。

    春日的晨光让人心情舒畅,晨曦还未散去,空气干净而湿润,深吸一口便能精神焕发,实在是令人惬意十足。

    要是李清照和若云在此,或者是秋菊和朝云也好,她们都会为这样的美好清晨欢呼鼓舞,也会大发诗情,吟诵出美妙的诗篇来。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看着眼前的春色,雷清远不由吟诵出一首古诗,如此这般,方能显现出自己的心境来。

    “少爷,您刚才的是唐诗吗?吉日也喜欢诗词,只是,只是自己没有念过书”

    骡车的颠簸让人不爽,但丝毫没有影响坐在车上的人。

    他们的心情早就放飞在了蓝天白云之间,一路旅途的劳顿,对他们来不算什么。

    “吉日,没关系,诗词不用写,只要会诵读,也一样可以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你若喜欢,清远会经常读给你听!”

    “嗯,吉日喜欢听!”

    骡马欢快地跑起来,车轮碾过路面,发出吱扭扭的响声,听上去一点都不刺耳,反倒像首优美的乡村调,与四周的美景融为了一体。

    太阳渐渐升高,眼前一片清亮。

    远山和古道依稀可见,田野里多了春耕的农人,他们肯定在天不亮时,就已经赶着耕牛,来到了劳作的土地。

    春回大地,泥土的气息最能代表春天的脚步。

    农人的嗅觉也最为灵敏,他们和春天一起苏醒,将希望的种子,辛勤播散在肥沃的土地里,从此便会相互厮守整整一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