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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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俏见男人依旧跪在地上不动,心知不是叫的她,在场就这么点人,不是叫的他那便是叫的自己了。

    只迟疑了片刻便迈开步子,她倒要看看这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上了几级白玉台阶,她走到珠帘纱幕后站定,心定了定,伸手缓缓掀开红色珠帘,呼吸一滞。

    孙俏发誓,眼前这个女人是她活了两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一个,秀靥艳比花娇,玉颜艳堪春红,除此之外再难找到合适的词句去形容她的美丽。

    女人轻笑了声,语气难得有几分怀念:“本宫走的时候你还只是个团子,不知不觉十多年过去都这么大了。”

    孙俏脑海里有什么东西闪过,被自己心中那个猜测吓了一跳,女子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本宫就你这么一个女儿,今后你需得跟着班珺好好学东西,日后好继承本宫的位置。”

    心中的猜测被证实,孙俏不确定地开口:“你是……我娘?”

    韶云倾坐起身来,浓妆韶颜,红唇轻启:“这个称呼本宫不喜欢。”

    言罢,她目光一扫,看向一直跪在下方的男人,“今后你便跟着少宫主做事,好好教她,五年内她若是敌不过你,你便提头来见。”

    班珺垂着头应是,敛尽眸中失落,抬头起身时黑眸早已无波无澜。

    从华丽的宫殿出来,孙俏心情格外复杂,她没想到原身的身份竟然如此玄乎,女魔头遗落在民间的女儿?那孙孟璋是怎么回事,同父异母还是收养的,或者她才是被寄养在孙家的那个?可惜这个便宜娘似乎不愿与她多。

    是夜,天上的月亮洒落一地清辉,月光映在孙俏手中的短刀上,寒光森然。

    与人交手间,刀刀不留情,眼中寒芒闪动。

    班珺与之交手数招,最后衣摆被她割落一角,微风拂过,将那一角绸布被吹落进旁边的红莲池,水面泛起阵阵涟漪。

    “不错。”班珺淡淡夸道。

    “那我能出去了?”

    “明天,陪你。”

    孙俏觉得自己要疯了,被关在这整整三年,被逼着学各种暗器、刀法。每天面对的只有两张脸,一个婢女阿桃,一个面具脸班珺。

    偶尔那个自称是她母亲的人会亲自过来看她几眼,每次都只看着她与班珺交手,今早好不容易与她商量自己想出去转转,她只要是动得了班珺一点衣角,就准她出去转转。

    这三年她每向班珺听外界情况,班珺都不会搭理,她唯一知道的是,在外界特别是东梁,她已经是个死人了。

    整整三年了,也不知道孙孟璋科举考得怎样了,如今是不是已经如愿以偿到京城做官了,还有张大娘和陈六他们……

    班珺见她唤来阿桃去帮她收拾行礼,心知她想干什么,即使出声制止了阿桃,朝孙俏道:“不用收拾,你只能出去一天,天黑之前必须回来。”

    孙俏:“……”很气,但是不过,而且外面的红莲迷阵她解不开,想出去就必须跟着班珺走。

    班珺不再多言,一个转身离开。

    路经韶云倾的宫殿,他停顿了片刻,想了想还是决定过去跟她一声。

    门口的侍婢见他来了,屈膝行礼,挡住他的脚步。

    “大人留步,宫主现在不见任何人,有什么话让奴婢们转告便是。”

    班珺目光一动,旋即恢复正常,“明日我带少宫主出门一趟。”

    其中一个像是主事的婢女听完点头,快步进了宫殿,很快步子停顿在一处偏殿外,偏殿门窗紧闭,唯有柔和的光线从里面透出。

    听着里面隐约传出男女暧昧的声音,她习以为常般脸不红心不跳,淡定地将班珺的话重复了一遍。

    直到里头女子娇媚蚀骨的声音传来:“知道了。”婢女这才缓缓退了下去。

    韶华宫修筑在雾山的半山腰上,丛林掩映、地势险要,普通人上不来,由于常年被雾气环绕,加上处处布有迷阵,即使是江湖人都很难进去。

    这日早上起了大雾,孙俏紧跟在班珺后面出了韶华宫,接着便施展轻功,两人一前一后下了山。

    班珺带她去了离山下最近的一个镇,叫做桃花镇。

    正好又是一个春天,桃花镇里里外外的桃树花开得正好,远远看去竟像个桃花源。

    如今已经十八岁的孙俏模样差不多已经完全长开,双瞳剪水,顾盼生辉,穿着时下西苍女子最流行的服饰,手腕间的一串金环叮叮作响。在镇上走了一路,引得百姓纷纷驻足侧目。若不是她身旁跟着一个气质冷然的黑衣面具男人,恐怕已经有人忍不住上前搭讪。

    被人欣赏是件好事,可一路走一路被人盯着的感觉却是不怎么舒服,路过一个摊铺,孙俏连忙买了一顶面纱遮在脸上,顺便朝摊主听了一些事。关于三年前嵘州城的事。

    摊主歉意连连地表示自己从未出过镇,并不知道东梁那边的事。

    走了半条街,孙俏逢人便听,不料却无一人知晓。

    还是跟在她身后的班珺看不下去,冷声开口:“这里离东梁很远,别费力气了。”

    孙俏不想搭理他,但心中知道恐怕将这镇的人问个遍,也很难问到。

    她停住脚步,转身,“你肯定知道那些事,为什么不想告诉我?”

    “在他们眼中你已是个死人,而且你也回不去了,知不知道又有什么用?”

    这是铁了心的不想告诉她,孙俏拿班珺没辙,索性不再理他,径直往前走,遇到好看的感兴趣的玩意儿就买下,反正花别人的钱她也不心疼。

    直到穿过一个巷子,到了一处花田,一群孩子的笑声传进孙俏的耳朵。

    她抬眼去看,只见一群半大不的孩子正围着一个个子很高,全身汗毛奇长的女人,那女人满是长毛的双手抱着头,只想防止那群孩子用石子砸到她的头和脸,眼中早已蓄满泪。

    孩子们见她如此,不由砸得更欢,每砸中一次,他们的欢呼声就会更高一分。

    过分!孙俏操起一旁不知道是谁的扫帚,想也没想几步上前,朝他们吼了一句:“滚犊子,你们这群屁孩!”

    着,一个扫帚朝他们扔了过去,故意没扔中人,声音却及时唬住了那群熊孩子。

    面纱遮住了她的脸,她只能目露凶光,作势就要他们,其中有几个胆大的孩子将手中的石头全数朝她身上砸来,孙俏用内功直接震开,孩子们这才被彻底吓住,心知惹不起她,惊鸟一样四散开去,远离了孙俏的视线。

    孙俏想起时候在孤儿院的那些同龄孩子,那时候她也与这个一身汗毛的女人一样,被欺负,被扔石子,被恶作剧。

    她一直都挺不喜欢孩,人之初性本恶,她见过太多例子。

    她见过有孩将狗封在水泥里,只留个脑袋在外面,见过有孩将猫捆吊在树上,拿剪刀意图剪下它的尾巴,上学时,她甚至亲眼见过一个因为受不住校园凌霸而从教学楼天台上跳下来的女孩子……那样血腥的场面,一度成为她儿时的噩梦。

    欺负弱成了他们的乐趣,将自己的高兴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他们不像孩子,更像恶魔。

    孙俏皱眉摇了摇头,迫使自己驱散那些不好的回忆,走到那个已经蹲在地上恨不得将脸埋进土里的女人跟前。

    “你没事吧?”

    那人摇了摇头,却并不抬头。

    “看你这模样,撂倒一个男人都没问题吧?”

    怎么会任那些屁孩欺负?

    女人连忙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喃喃道:“都是孩子,不懂事……”

    孙俏听见这句话就来气,以前她听过多少类似“孩子不懂事”的话,就这样短短一句话似乎成了包庇那些熊孩子的护身符,无论他们犯下多大的错,都可以用这句话来摆平,无限纵容他们的恶。

    “那就任由他们这么欺负你?”

    女人低着头,声音很闷:“跟孩子计较没好处的。”

    他们会添油加醋的告诉他们的大人,然后吃亏的还是她自己。

    孙俏似乎明白了她的顾虑,沉默看着她自卑的模样,缓缓道:“我送你回家吧。”

    那人连忙摇头,快速起身跑了。

    孙俏想了想,左右无事便抬脚跟了上去。

    孙俏默默跟着,看她先是急匆匆进了一个药铺抓了好几副药。

    直到她越走越偏僻,推开两扇木栅栏门,进了一个简陋的土胚房里,提着嗓门喊道:“娘,我回来了,你等等,我去给你煎药。”

    朱芳推开门,掀了暗蓝色的门帘布,只见木床上那容颜枯槁的妇人早已没了生气。

    她提在手里那几副黄纸包着的药掉在地上,明明今早她的精神还恢复了些,她出门上工时,她甚至还能亲自下床站在门口笑着送她,温柔嘱咐她早去早回……

    她跪在床边,泪流不止,撕心裂肺地喊着:“娘!!!!”

    原本站在外面默默观察的孙俏听见这样一声哭嚎,以为里面发生了什么不测,面色微变,忙走了进去。

    班珺一直像个影子一样默默跟在孙俏身后,他以前倒没看出来,她这么爱管闲事。

    踏门而入,见到里面的场景,孙俏极快上前,夺下朱芳架在自己脖子上的菜刀,“你这是做什么?!”

    朱芳见她竟然跟来了,先是吓了一跳,随后越哭越厉害,抬着手臂捂着流泪不止的眼睛,“她明明等着我抓药回来,她自己却先走了……留我一个人活着有什么意思……”

    孙俏握着手中菜刀的刀柄,“人有悲欢离合,这世上没有谁离了谁活不下去的。她在天之灵看你这样一定会很难过,就算你下去陪了她,她也不会高兴,她只希望你好好活下去。”

    朱芳泪眼模糊地看着她,苦笑道:“如果你长成我这般模样,你一定不会觉得活着是件好事。”

    孙俏叹了口气:“如果你信任我,把你娘葬了后随我走吧。”

    班珺听到这里,侧头看向孙俏,“你要收她?”

    “不可以?”

    韶华宫一向爱收身世可怜的女子。

    班珺不再话。

    太阳完全落山之前,孙俏带着朱芳跟着班珺一并回了韶华宫。

    阿桃初见朱芳的模样时,被吓了一跳,不过她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连道歉。

    朱芳早已习惯了,摇摇头表示不在意。

    今天是孙俏三年来好不容易放的一次假,领了个人回来自然想找她聊聊天,发一下无聊的时间,最重要的还是转移这姑娘的注意力,不想让她再要死不活的。

    在朱芳口中得知,原来她也是个孤儿,只是后来被她娘捡了回去,从她的毛发就比别人旺盛,别人总是叫她毛孩儿,不过她天生力气大,时候经常有人欺负她,她就狠狠回去。最后那些人的大人找上门来闹事,她娘卑躬屈膝赔了好些不是和食物才将这件事平息下去。

    她终是心疼自己的娘,从此以后,她便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当起了包子。

    孙俏很同情她也很心疼她,聊着聊着,孙俏才惊觉自己捡到宝了。

    原来朱芳和她娘是半年前才搬来的桃花镇,之前她们住在西苍和东梁接壤的地方,就是横河对面的沧城,离东梁嵘州城仅一河之隔,但由于那边商贸发达,繁华的同时物价很高,她们娘俩生活不下去,便千里迢迢搬来了这桃花镇。

    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孙俏想着,连朝她问道:“那你有没有听过这几年嵘州城的一些事。”

    “嵘州城发生了很多事……您想知道些什么?”

    “你知道多少就多少,就最近三四年的。”

    “最近三四年……”朱芳皱眉想了想,“几年前嵘州城那边有个姑娘落了水,死了又活了,听他们她是被恶鬼附身了,自从那次过后,她行为举止都和以前大不一样,接着那边就连着发生了好几起诡异杀人的事,连当地几个官员都束手无策,最后惊动了朝廷,东梁皇帝派了刑部尚书亲自过去查案,结果查出那凶手就是那个落了水被恶鬼附身的姑娘。”

    “……然后呢。”

    “然后……嵘州城的官府对外宣称已经给凶手服了毒,人已经死透了,那嵘州城后来也再没发生过什么诡异的案件。”

    “那,那个姑娘的家人怎么样了?”

    “家人……好像没听过,”朱芳努力回忆,最后突然想起些什么,“哦,对了,听那边有个连中三元的状元郎,好像是那个姑娘的兄长,皇上非但没有降罪,反倒还很重用他,甚至意图将宁阳公主许配给他。东梁那边上至官员,下至百姓都夸东梁皇帝英明,知人善用,不因为他妹妹的事而苛待他。”

    朱芳得有些口干,一旁的阿桃见此赶紧递给她一杯茶水,朱芳道了声谢,阿桃连连摆手。

    “到东梁皇帝,我之前还隐约听人他似乎遭遇了两次暗杀,不过最后这件事也不了了之,也不知道他到底伤到哪儿了。”

    千辛万苦,孙俏终于知道了自己想知道的,在听到孙孟璋的去向时,心中一颗大石头落地,她答应过原身要好好照看她哥哥的,总算没因她的事情牵连到孙孟璋。

    这夜是孙俏在韶华宫这三年以来睡得最安稳的一天。

    日子就这样无趣的过着,孙俏跟班珺研究医毒时,顺便帮朱芳研制解决她那一身毛的药,朱芳这种一看就是雄性激素旺盛,肯定是有办法治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又过了好些天,她因为用短刀赢了班珺,就被班珺允许可以出自己的住处自由活动了,虽然出不了韶华宫,但这三年好不容易有了这样一个福利,她还是挺满足的。

    阿桃是个爱八卦的,在孙俏这几年的纵容下,她的胆子越发的大,今早趁着班珺不在,她悄悄跟孙俏咬耳朵,是宫主昨夜又新领回来一个漂亮男人,结果没多久那男人就被宫主踹出了偏殿的门,最后侍寝的还是宫主身边那个琴师。

    这三年孙俏也知道她这个便宜娘是个风流花心的女人,本来就对她没什么感情可言,听到此,心中倒也没多大触动,左右也不关她的事。

    由于刀法毕业,她中午便得了些空,带着阿桃和朱芳在整个韶华宫里慢慢转悠,路过一片开败的桃林时,恰好里面有个男人走了出来。

    韶华宫里极少有男人,有男人也一定是宫主的男人,所以一般韶华宫的女子都不会对那些男人上心,而且宫里面大多都是为情所伤的女子,对男人没什么好感不,甚至还存有敌意。

    除去孙俏和朱芳,阿桃便是这样一个女人。虽然对面真的长了一张桃花玉面的脸,但她还是心底里厌恶。

    侧过头去瞧自家少宫主,只见少宫主的表情似乎有些不对劲。她心中一惊,少宫主莫不是动了心?算算日子,少宫主今年也十八岁了,这要是出了韶华宫,就是世人口中的老姑娘了,对男人动心也实属人之常情。

    只是……这韶华宫里的男人除了班珺其他可都是宫主的男人……

    阿桃的心思百转千回,生怕少宫主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忙开口想劝她。还未来得及开口,便见少宫主微微眯了眯眼睛,语气不善,朝那人道:“是你……”

    阿桃愣了,原来两人早就认识的吗?而且听少宫主这语气,两人之间似乎有什么仇?

    顾绍原本因为昨夜的事心情极差,出来走动暗自观察整个韶华宫的地形,顺便寻找下一个利用目标,不料迎面就撞上一个老熟人。

    两个在外人看来已经死了的人这下同时出现在了韶华宫里。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孙俏祭出短刀,动作极快,直直朝顾绍面门而去。

    顾绍震惊于这短短几年她武功进步的程度,同时也在心中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这韶华宫果真如外界传闻那般,可在极短的时间内提升一个人的功力。

    他尽力躲避这朝他袭来的锋利短刀,然而还是没躲过,肩上生生挨了孙俏一刀,血汩汩往外流,他绯色的衣袍被血染得更艳了两分。

    阿桃和朱芳同时被吓了一跳。

    孙俏也被吓了一跳,不过吓着她的是眼前这个人的变化,他再不是以前那个一剑能杀了她的马,一只手能拧断她脖子的男人。

    抽回染血的短刀,孙俏定定看着他因失血而渐渐苍白的脸,想起阿桃早上与她的话,心中渐渐明了。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孙俏勾唇一笑,“你是不是?”

    顾绍捂着血流不止的伤口没有答话,只是看着她手腕上那串与韶云倾一样的黄金手环,暗自猜测两人之间的关系。

    随后,他缓缓开口:“以前是我不对,姑娘可否饶恕我的罪过?”

    嚯,还真是能屈能伸。

    孙俏把玩着手中的短刀,挑眉笑道:“你现在心中一定在想,虎落平阳被犬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接近韶云倾的男人有两种,一种是被其美貌所吸引,还有一种是被其权力地位吸引,这个有野心的男人便是后一种。

    顾绍就是那种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和身体去换取巨大回报的男人。

    “劝你还是省省吧,咱们宫主只喜欢干净的男人。”

    孙俏“好心”劝了他一句,随后便带着阿桃和朱芳走远了。徒留下顾绍一人站在原地,附在伤口上的手力道渐渐加大,痛,很痛,伤口越来越痛,鲜血逐渐染红了他的手。

    未时之前,孙俏回到自己的住处,班珺已经在等着了。

    孙俏想了想,问他:“那个顾绍,宫主是从哪儿带回来的?”

    班珺摇头,他如今早已不在那人身边,又怎会知道她的动向,思及此难免落寞。

    即使他只是有一瞬间的情绪外露,还是被孙俏敏锐察觉到了,虽看不见脸,但看他的眼睛就足以看出些端倪。

    孙俏有一个大胆的想法,这个班珺不会是……

    “听你一直跟在宫主身边,从很久以前开始?”

    班珺一惊,看向她的脸,见她面上只是好奇,没什么多余的表情,不由松了口气。

    孙俏有些苦恼地朝他道:“身为女儿,还是想了解一下自己的母亲,你能与我吗?”

    故事很简单。

    一个以乞讨为生的孩子,从受人排挤欺辱,突然有一日一个好心人路过救了他,他便跟了那人一路,只为报恩。可是什么都没有的他拿什么去偿还恩情,除了一条命似乎再没有别的东西。那人被他的诚意所感动,正好漫漫长路上缺个伴儿,便带上了他。

    那时候的韶云倾才二十岁,刚生完孙俏不久,那时候的班珺才十岁,韶云倾一直将他当成自己半个孩子来看待,几乎将毕生所学教给他。

    作者有话要:  日万使人头秃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