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猫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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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重目送一只彩蝶在夜风中飘飘摇摇飞远,道:“他不是云雀,也不是姑娘。”

    老主簿醉得糊里糊涂,大笑着走远了。

    十人同住的大帐,沈庭央也不习惯,简陋些无妨,问题是一举一动都没什么隐私可言,不过眼下事情多,也就忍了。

    乾安城矗立在一望无际的广袤边境,来往客商不少,但人丁不足一直是很大的问题,驻军都是调遣来的,本地征兵往往要考量百姓家中保留的劳力,兵马只能勉勉强强对付敌人骚扰,向来很憋屈。

    军备营来了新人,最有效率的分编选拔方式,也最粗暴简单,就是把人关在一起对擂,谁本事强留到最后,谁就得个一官半职。

    武场内呼喝撕的赤膊壮汉们仿佛野兽,军尉府的人就在外头观战,沈庭央被带进去,仿佛一只漂亮的白鹭鸟儿被丢进了一群鬣狗中。

    校尉林勋皱了皱眉头:“那少年就算了吧。”

    太守李绪常摆摆手,看热闹的语气道:“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身,吃个教训,往后省的娇气。”

    场边那粗布白袍的漂亮少年似乎听见了他的话,若有似无瞥来一眼,李绪常倍感不自在。

    沈庭央站在武场边,拳脚翻飞的场面并不令他动容,直至一红了眼的壮汉扑过来,沈庭央向前走了一步,抬手攥住他腕子,提膝一跃狠击他腹部,四两拨千斤般将他当空拧得翻了个身,重重撞在地上。

    校尉林勋展眉一笑:“人不可貌相。”

    太守李绪常干笑两声,也吃了一惊。

    林勋问身边兵:“那少年什么人?”

    兵道:“叫做苏晚,没什么身份,不过身边带着一个侍卫。”

    “侍卫?”

    兵扫了一圈,指向不远处站着的花重:“原本那侍卫要代他上场,苏晚那人有伤,就自己去了。”

    林勋颇欣赏地看着沈庭央接连掀翻场中的人,出招简洁有力,却看不出门路。

    太守李绪常问:“林校尉瞧着,那少年能领个什么头衔?”

    林勋:“这批军备营的人,都可交给他。”

    筛选人手的目的不是斗殴,分出搞下后,武场内的人列队待命,沈庭央领了职衔,拉着花重径自回帐,旁人一时不敢同他多话了,叶家两兄弟却跟他已经相熟,进了大帐笑道:“苏晚,那太守李绪常人品下作,故意把你丢进得最狠的一堆里,我们先前还着急,谁知你这么厉害!”

    沈庭央笑道:“出门在外,总要有点本事防身。”

    叶惟铮对他:“你做了这军备营长,往后避不开训新兵、跟大老粗交道,要做好准备。”

    “大家都一样。”沈庭央道,“东钦兵马一来,都得上阵拼命。”

    “好气魄!”叶惟铮拍拍他肩膀。

    外头响起晌午开餐的号声,几人边聊边往外走,沈庭央对花重低声:“你瞧,这儿的士兵装备太脆弱了,巡营兵都未配铠甲。”

    “军备营的兵,上前方冲锋也不会配备铠甲。”花重。

    “恐怕不是不给,而是军械库空了。”沈庭央倒是不怎么担心,“得弄点装备来,否则跟着我混的兄弟也太惨了。”

    “劫富济贫么”花重看着他狡黠的神情。

    沈庭央点点头:“我瞧东钦铁骑从头武装到脚的,不抢点过来怎么行?”

    叶家兄弟的两位姨母原来去伙房做临时掌勺,郭氏看见沈庭央,亲切地让他过去,塞给他一包粟米糕:“这儿就你年纪最,让我们叶家两个多照顾你些。”

    沈庭央谢过郭氏,郭氏又:“那天你身边侍卫杀人的功夫,着实太不简单。”

    “他武功的确很好。”沈庭央,马匪来袭的时候,他被花重挡在怀里什么也没看见,因而不大理解郭氏的意思。

    郭氏叹了口气,对他:“你那侍卫的功夫,当今除了悬剑阁的人,便只有那六个人了。”

    郭氏不是寻常妇人,而是将门出身,见识不凡,沈庭央闻言顿了顿。郭氏指的是当朝六位掌军王侯,这就有些荒谬了,他道:“应当是悬剑阁武者。”

    下午,太守李绪常将沈庭央请到府衙上。

    “朋友本事不错。”李绪常坐在主位上喝茶,端详沈庭央,“留在军备营可惜了。”

    沈庭央不知他什么主意,但必定不是好事:“有机会为国杀敌,将功赎过,也不枉此生。”

    李绪常听他道貌岸然一番辞,笑了笑:“那儿艰苦的很,我都清楚。若你来我手下,吃穿住行都百倍好过军中。你不是很疼那侍卫么,也一并不会亏待。”

    “大人盛情,在下心领。”沈庭央,又笑起来,“不过在下不会伺候人,倒是很喜欢杀人,所以军中才是好去处。”

    李绪常听得背后有些寒,圆了一句:“那、那就先回去,往后考虑好再来找我。”

    花重等在太守府外,因而沈庭央利落地恶心李绪常一番就溜之大吉了。

    通常边城一带,军中话语权更强,但这太守背后是桓氏,这里的校尉恐怕也得忌惮他。

    花重,“他难为你了么?”

    沈庭央一步一顿地跳着,拉了拉他的袖子:“他要我伺候他,可笑。”

    花重:“这人愚蠢多过聪明,仗着桓氏的势力,往后应当还会来纠缠。”

    “林校尉那人不错,既然眼下无人压制这蠢货,为免他找林勋撒泼,我便先忍忍他罢。”沈庭央大度地道。

    “倒也不必。”花重。

    沈庭央笑笑:“怎么,要为我杀了他?”

    花重不置可否。

    “算了,桓氏万一起疑,横插一手,还是很麻烦的。”沈庭央。

    沈庭央跟林勋谈过条件,花重是他的人,追随他才来的,记入军备营藉册可以,但要讨个优待,让花重入军尉府领个闲职,将来出城御敌不会推脱,平日里却不能任人乱使唤。

    叶家兄弟听了,更加凌乱,叶惟铮问:“这等好事,你怎么不给自己讨?你这侍卫也太宝贝了。”

    沈庭央笑嘻嘻道:“我是营长,若我家大美人犯错,罚了我心疼,不罚你们也不服,这种难题自然要一开始就避过去。”

    林勋没看错人,一个月的时间,沈庭央将军备营临时兵团整饬一新,足可作为诸城守军的补充力量。

    花重白天去军尉府走个过场,多数时候不远不近陪着沈庭央,夜里还是回营与他同住。

    “按军尉府历来记载,乾安城驻军一向策略保守,除非敌袭或朝中下令,从不主动发兵。”夜里,花重与沈庭央铺位紧挨着,两人交谈起来,轻声窃窃私语,都已习惯彼此在身边。

    沈庭央有些不满:“林勋这个人并非鼠胆之辈,按照东钦侵扰的频率,他早该整兵还击,多半还是李绪常从中作梗。”

    “乾安城是闸口,一旦出兵,整条北境线将进入备战状态,桓家不主张与东钦开战,他必须牢牢把控此城。”花重。

    沈庭央想同他什么,但碍于帐中还有其他人,便轻巧地钻到花重身边,与他紧挨着,贴耳:“我答应陛下为他带回一个人,林勋这么不温不火,我就难办了。”

    花重已经在考虑,要不要调动燕云紫金甲。

    沈庭央却:“他不发兵也没关系,过几日我或许会离开一段时间,到时你帮叶家哥哥们稳住这边。”

    “阿绾,你又要跑哪儿去?”花重把他捞进怀里,压低声音问道。

    沈庭央笑嘻嘻朝他撒娇,含糊过去:“去讨债,你别担心。”想了想,道,“李绪常依旧是麻烦,想必会给桓氏通风报信。”

    翌日,沈庭央带了一队人,并着另一队驻军,往茫茫草原上去巡边。

    他撒娇耍赖什么办法都用上了,才让花重同意自己单独离开,而花重还需留在乾安城,为他压住城中局面,以免露出破绽。

    临行前,天空远处飞来一只鹰,盘旋了一阵子离开,沈庭央远目望去,看了很久。

    花重知道崇宁王从前有只海东青,想必沈庭央是睹物思人了。

    “将来养一只海东青,怎么样?”花重问。

    “将来……”沈庭央怔了怔,问羽已经随父亲殉国,战马西风的尸体也随葬入陵墓。

    驻军对军备营的人马一贯不是很信任,沈庭央费了一番功夫,算夜里趁外出探时离开。

    谁料暮色时分,他们正撞上东钦的一队人马。

    此处为两国交界附近,那队人马似乎只是恰好路过,这种情况通常不会生事,沈庭央站在暮色间的篝火前,没有去理睬。

    孰料他抬头瞥了一眼,正对马背上那人漂亮的灰绿眸子。

    沈庭央霎时惊得站在原地没动,第一个念头是帕赫野千万别喊自己名字,让城中人知道他们认识就麻烦了。

    然而未等他抢先开口搪塞过去,帕赫野一甩鞭子,飞驰过来,一个俯身将沈庭央捞到马背上,回头以威胁的口吻道:“这人我要了。”

    帕赫野的亲兵不是寻常铁骑,巡边人马根本不是他们对手,沈庭央一边挣扎一边大吼:“别跟他们硬碰硬!”

    他不敢对帕赫野暴露自己的武功,因而压根就挣脱不开,被战马一骑绝尘带往远方。

    “苏晚!”帕赫野的手臂犹如铸铁一般,沈庭央快被他勒断肋骨了。

    “世子……我跑不了,不用这么大力气。”沈庭央在飞驰的骏马上,头发晕,思绪一刻不停转,干脆将计就计。

    帕赫野格外沉默,就这么一路带着他回到东钦王庭边军大营。

    战马一驻足,沈庭央想跳下马背,帕赫野却令他侧过身来看着自己。

    “苏、晚!”帕赫野双目微微泛红,几乎咬牙切齿地低声道。

    沈庭央一时不知他什么情况,只能平静顺从地道:“世子,是我。”

    多日不见,帕赫野似乎变了很多,浑身散发着睥睨万军的气势,身上骑射武袍勾勒出他健朗身躯轮廓,领子系到颈间,鬓若刀裁,那双灰绿的眸子愈发深邃锋利。

    帕赫野一手箍着他腰身,另一手捏着他下颌,像是要把他刻在眼里,压抑着呼啸的情绪,低声道:“你没死,为什么不来找我!”

    沈庭央被他一吼,突然无比委屈,眼眶蓦地就红了,泪水着转:“我……活下来,已经很难了……”

    帕赫野一怔,心也软了,摸着他的脸叹息:“苏晚啊……别哭,是我的错。”

    沈庭央趁他手上松劲,轻盈地跳下马背退了几步,帕赫野紧跟着追过去,将他扛在肩头大步进了一间雪白的帐子。

    外头的亲兵喊道:“三王子……”

    “都滚开!”帕赫野不耐烦地回眸一扫,诸人不敢吭气。

    他把沈庭央轻轻放在毡毯上,取出一物件塞到他手里:“那天在火场里捡到这个,我以为你死了。”

    那是他先前赠给沈庭央的昆仑秋水玉,裂痕被匠人用融金修补好。

    “多谢殿下关心。”沈庭央心里有些焦急,本想先去找王子帕赫启的,眼下一时脱不开身了。

    “你去了哪儿?为什么在边军里?”帕赫野的手一刻也不松开他,简直比什么镣铐都牢固。

    “那天乌满要杀我,书院里也全是刺客,我不敢在那儿待着了,就出城往南走……我是罪臣家眷,后来被抓入牢中,流放到这儿。”沈庭央低头看着秋水玉,胡乱一通编,只要查不出来就成。

    帕赫野却毫无怀疑的意思,只是凝目看着他:“苏晚。”

    沈庭央抬起头:“嗯?”

    “你,要为我抄一辈子书。”

    沈庭央心里一凉,心道你不会当真了吧,一气之下把我关起来抄一辈子书?

    帕赫野倾身过来抱住他:“你到底有没有良心?你知不知道我……”

    沈庭央一个字不敢乱,重逢的帕赫野已经不一样了。近来,王子因沈庭央那日设计挑唆,已与大王兄决裂,转而和帕赫野结成同盟,将大王子的势力剿灭得七零八落。

    如今,帕赫野已是叱咤东钦王庭的三殿下,不再是那个楼里并肩谈笑的少年了。

    “算了,你比谁都聪明,又什么都不懂。”帕赫野松开他,无奈叹口气。

    沈庭央十分抓狂,你倒是怎么就不懂了。

    草原上暮色余晖金灿灿的,斜斜掠进帐中,帕赫野端详他,眼里复杂的情绪,的确是沈庭央所不明白的。

    “我待你好还是不好?”帕赫野问。

    “三殿下对我很好。”沈庭央,“可我是军备营的人,得回去的。”

    “回去?”帕赫野一笑,那笑容带着些邪气,不容置疑地道,“你不是回到我身边了么?”

    沈庭央:“若在东钦王庭,我也不过是个奴隶,在殿下这儿更不过是个宠物罢了。”

    “没人会日思夜想一个奴隶。”帕赫野靠近他,闻着他鬓侧气息,鼻尖在他鬓边蹭了蹭,“没人会把秋水玉赐给一个奴隶,也没人会为一个奴隶朝王位上爬。”

    “殿下本就是天之骄子,天命所归,早晚……”

    沈庭央一边胡诌一边朝后退,退到无处可退,被帕赫野一把按着倒在毡毯上,埋头在他颈边不断地轻蹭:“你想让我当汗王,我就回来争储了,我想,登上那位子,想要找一个人,哪怕只是极其相似的人,也都易如反掌。”

    沈庭央颈侧尽是他灼热的呼吸,压抑着一掌劈下去的冲动,立即道:“殿下得对,完全可以找个像我的。”

    帕赫野嗤笑一下,撑起身,俯身看着他:“你怕我?”

    “不……不怕。”沈庭央总算舒了口气,又问,“启世子……他也在吗?”

    帕赫野眉头一皱,拉他起身:“起来,你去见见他也好。”

    沈庭央就往外走,帕赫野一把攥住他腕子,才带他出帐去。

    王子的大帐格外安静,周遭开阔无人,似是特意辟开这么一片地方。

    “阿启。”帕赫野掀开帐帘,内力昏暗极了,压抑的气息扑面而来。

    帕赫启坐在帐内躺椅上,整个人瘦削、阴沉许多,他的一条腿彻底被沈庭央废掉,这对一个东钦少年来,是致命的击。

    帕赫启恹恹地抬眼,看见沈庭央,眼里终于有一丝活气,很快又归于冷漠:“苏晚。”

    帕赫野:“阿启,你不至于连他也轰出去吧?”

    王子沉默片刻:“三王兄放心,我不会骂他。”

    帕赫野便出去,示意沈庭央陪他待一会儿。

    沈庭央依照礼数送帕赫野出去,转过身,走到帕赫启身边半蹲跪下去,如从前一样,姿态温驯,笑容和煦:“启世子,太久没有见您了。”

    帕赫启心情一直很差,脾气与从前判若两人,如今暴戾易怒,常常将手下不知何处冒犯到他的奴仆骂致死,概因他们多多少少都令他觉得自己残缺的身体受到了嘲讽。

    可苏晚不一样。

    苏晚的眼睛柔和明亮,依旧令帕赫启感到无比舒心。苏晚显然知道他废了一条腿,可丁点儿也不在意,令他感到自己依旧是从前的自己。

    而帕赫启不禁恍惚,他都忘了从前自己是什么样了。

    “乌满险些杀了你。”帕赫启叹了口气,认真地看着沈庭央,“我以为你死了,三王兄找你找了很久。”

    沈庭央握着他瘦而冰凉的手,贴到脸畔:“我也挂念世子,但没法儿来找你。”

    又轻声低语地:“世子很久不晒太阳了吗?”

    帕赫启就觉得这帐中太阴冷了,像摸一只猫儿那般摸摸他发顶,坐直身子。

    沈庭央就陪他走出了大帐。

    远处的仆人、士兵纷纷侧目,王子已经很久不露面了,此时手臂搭在一名白袍少年肩头,与他着话走出来,两个人浸在金红色的晚霞光芒中,那少年漂亮极了,笑容宛如神山间的宝石,王子甚至还在笑。

    帕赫野在远处看着,目光凝在沈庭央身上,旁边副将低声叹道:“那是长生天派来的神吗?”

    帕赫野淡淡一笑,气势如狼王的少年,眼中柔情似水:“是神,是我的苏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