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桓期
辛恕完那一耳光, 一句话不, 沈庭央飞速地猜测,燕慕伊会提剑砍死他吗?会回去吗?随即想, 当然不会,面对美人,燕慕伊脾气是很好的。
东宫大殿的空气仿佛凝滞了,太子开口:“还么?完了就过来。”
薄胤疑惑地看着他们,随后觉得以在场几人的武功, 不会有什么危险,于是让御卫撤下去, 无关人等也都离开。
侍女送来冰过的巾子,燕慕伊敷在一侧脸旁,半晌不出话,他平生尚未遇到过如此狠辣的对待, 有些怀疑人生。辛恕则一直冷冷瞪着他。
沈庭央清了清嗓子, 劝道:“不如……大家坐下来, 有话好好。”
他心里有许多疑问,譬如辛恕当天为什么大发慈悲留他们一条生路, 要知道,悬剑阁武者的心, 狠起来是不留任何余地的。
辛恕走到太子对面,保持了一段距离,行武者礼。太子赐座,沈庭央过去拍拍燕慕伊肩膀, 以示安慰,同时觉得这样英俊迷人的一张脸,挨了是挺可惜的。燕慕伊感动地捏了捏他的脸,眼神表示“宝贝儿,还是你最好”。
薄胤过来,尽职尽责地守在一旁,手按剑上,并未放松警惕。
众人都没再提方才的事,太子问:“孤听闻,你是皇叔身边的武者,为何被遣来了?”
辛恕的眼睛很沉静,沈庭央觉得那眼里有些东西与薄胤很像,仿佛许多事情不曾出口,可心里已是万水千山。
辛恕直视太子的眼睛:“王爷身边有侯玄演大将军,已经没那么需要我。”
太子的指节在案上敲了敲,没什么情绪,却无形中有种气势:“皇叔不需要你,就来东宫?崇宁王世子和我的御卫长都在这儿,不久前,你险些杀了他们!薄胤流的那些血,你又怎么?”
辛恕很平静,道:“殿下,他们既然没死,就足以证明我并没想杀他们。”
太子冷嗤一声:“把话清楚,别让孤一句一句问你!”
辛恕不卑不亢,仿佛有种独特的、包裹在那身黑衣之下的倔强:“殿下,当日一同去围堵他们的刺客,并不怎么听我的话,圈套是他们所布,我必须参与进去。当天世子所中的毒雾,并没有致命毒,只是麻痹全身的迷药,至于薄胤,我想悬剑阁武者不会那么容易死掉,令他受了些苦,否则我无法交代。”
沈庭央问:“你为何不听灜西王的话?他原本的命令一定是杀了我,带走或杀死薄胤。”
辛恕看了他一眼:“我违背主命,所以他不再用我,让我离开。”
沈庭央:“他为什么不杀你?”
辛恕:“悬剑阁武者,天子也轻易杀不得,即便想要我死,至少也要像对薄胤那样,通过别人下手。”
灜西王未必在意这些规矩,这个答复如果出于旁人之口,沈庭央一定会保留几分怀疑,但辛恕给他的直觉是极其纯粹的一个人,沈庭央觉得再追问也没有意义。
一直置身事外的花重淡淡开口道:“王爷身体如何?”
包括辛恕在内,众人都滞了一瞬,这问题十分尖锐,包含的信息关键无比。
辛恕沉默片刻,:“不大好,也不算糟糕。”
沈庭央与花重对视一瞬,辛恕的如果是实话,那么外界传言灜西王的身体状况就算是半真半假,他的确病了,但不至于只剩一口气。
太子有些累了,道:“薄胤,看着安排。”又摸摸沈庭央的头,起身回去休息了。
这便是让薄胤决定辛恕的去留,留的话又该留在哪儿。沈庭央不由得很佩服太子,虽然是很文雅的一个人,但利落果决,很有魄力,又总能用最合适的方法处理棘手问题。
太子一走,几人又沉默相对,薄胤想了想,对辛恕:“去悬剑阁守功臣殿,或是留在东宫外苑,自己选。”
辛恕:“东宫。”
薄胤给出的选择完全撇开了个人恩怨,辛恕追随过灜西王,不可完全信赖,偏偏武功不俗,又会一手诡谲的用毒之计。
这种人,要么回悬剑阁,要么留在眼皮子底下牢牢看着,绝不能放出去任由他施为。
薄胤明确地道:“今次见到太子,是因你手中金令,也是因我疏忽,往后你任何举动都最好深思一番,如有妄动,当场格毙。”
辛恕默默地将随身带的毒都卸下,拾起龙雀剑。
出门前,辛恕忽然转头看着沈庭央:“你天生有心疾。”
沈庭央一怔,点点头。
辛恕:“平日不要吃药调理,没有用。发作时的药方,你应当知道。”
沈庭央微微一笑:“多谢提醒。”
看着他随薄胤出去走远,沈庭央问燕慕伊:“怎么一直不话?他脾气似乎不坏,是不是从前跟你有恩怨?”
燕慕伊脸上红痕倒是消得很快,但火辣辣的感觉仍在,惑人的凤目稍一挑:“看那双眼,是有点儿熟悉,但肯定没有过交集……照我的经验,那么一副眉目,那么漂亮的一截鼻梁,这绝对不是寻常美人,怎么就想不开要遮住脸呢?”
沈庭央眨眨眼:“大概因为有你这样的人,令他不堪其扰吧。”
燕慕伊大笑,摇摇头:“冷若冰霜,别有风情。”
花重:“你的是薄胤?”
燕慕伊险些被呛死:“不一样,冷若冰霜也有不一样的冷法。”
沈庭央笑得直不起腰,燕慕伊也笑道:“这辛恕,还是个孩儿呢,比世子也大不了几岁。”
沈庭央这才意识到,难怪总觉得哪里不对。想了想又道:“他站在那儿,好像总是很孤单,背影更是……”
有种落寞的、纯净的孤独感,似乎满身防备,又极度单纯。
花重看着他:“你是个心软的孩。”
沈庭央迎上他的目光,又立即笑着转开视线:“你们不觉得吗?”
燕慕伊半开玩笑:“没敢多看,他对你不错,但对我心狠手辣 ,看多一眼,再来一耳光,我就真得把他哄到手才行了。”
沈庭央无法理解燕慕伊的逻辑,听了却忍不住大笑,对他们道:“你们回侯府去?”
花重点点头,沈庭央送他们离开,临别时,花重朝他微微张开手臂,沈庭央心头一软,扑进去拥抱他:“明天见,侍卫。”
花重听他愿意这样称呼自己,心情很好,深深凝望他一眼,与燕慕伊离开了。
沈庭央心跳有些快,花重是大美人,绝非虚言,尤其眼里带点儿温柔的模样,实在令人眩晕,恐怕今晚梦里也都是这人了。
回去后,太子与他了很久的话,直到沈庭央睡着,才跟着睡去,难得比平常休息得安稳许多。
辛恕就这么在东宫留下了,沈庭央离开时同他了个照面,只见他又戴上了斗笠,从头到脚密不透风的黑,玄铁面罩沿着下颌线勾勒出锐利的弯折,只是周身没了那黑色毒雾,总算少些危险的感觉。
裴罢戎在临江楼杀了倌儿楚枫,那楚枫手腕很不一般,跟不少权贵有私情,消息压根儿藏不住,转眼就沸沸扬扬传了满京城。
裴罢戎横行惯了,出这么一档子血案,人们并不意外,只是纷纷议论,这事儿究竟能不能让裴罢戎玩儿完。
这条人命案,大不大,不,他姐姐还在宫里承恩获宠,案子轻重全看官府各个关节能否通,但若传到皇上耳朵里,惹得帝怒,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第五日,裴罢戎坚称是楚枫下了药,令他神志不清才动手,丝毫不敢当时屋内还有个漂亮少年。
他清醒后觉得事情十分诡异,所有人都没提过沈庭央的存在,仿佛屋子里当时仅有他和楚枫在场,而他已经根本想不起沈庭央的样貌。
把责任都推到死掉的倌儿楚枫身上,声称是楚枫下药勾引他,死有余辜,是“下贱胚子得了报应”。外加裴氏贵妃暗中点,这事儿真的暂且被压下,裴罢戎得以从狱中脱身。
“难道满朝上下,没一个人跟陛下过?”封隐奇怪道。
云追舒答道:“还不到时候,至少要等案子有了结论,才好倒推因果批驳他。此时跟陛下告御状,最容易惹陛下烦躁。”
裴罢戎十足的没心没肺没脑子,活蹦乱跳到今日,不得不是老天爷的眷顾,出大狱没得几日,右相桓世亨府上设宴,他就蹦跶着非要去。
桓世亨的儿子桓期,与裴罢戎很有些酒肉交情,裴罢戎出来了,谁也不准将来他能混到什么地步,也不好跟他闹翻。
于是桓世亨叮嘱儿子,让他来就让他来,别闹事就好。
桓府的宴会广邀金陵城内俊杰才子,显然是桓世亨有意趁此时机挑选可塑之才,以便将来扶持。
而沈庭央身为太子和皇帝跟前的红人,也收到邀请。
桓世亨并不抱太大希望,毕竟沈庭央回金陵后几乎不见任何人,此番也应当不会来。
于是相府晚宴当天,沈庭央下马车,递了帖,桓世亨惊讶之中匆匆亲自来迎:“崇宁王世子,当真赏光,快请进。”
桓期和沈庭央差不多的年纪,跟在父亲身边好奇地量他。
桓世亨把儿子推到前面:“往后都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了,好好聊聊,老夫暂且失陪。”罢朝沈庭央周到地客套几句,脚不沾地又忙去了。
沈庭央与桓期相视,彼此一笑,桓期生得清秀,看起来就好话,问他:“听世子回京的时候,从北到南的一般路途都无人陪伴?”
话一出口,厅内其余人也好奇地望过来,起先看见沈庭央的容貌,都暗自惊叹,此刻更想瞧瞧崇宁王世子会怎么讲自己的经历。
沈庭央便将对外宣称的那一套故事拿出来:“在塞北乾安城正赶上出兵,一仗完,也算为父王报了仇,就从曲西、呈山先行南下。遇上燕云侯,一同回京面见陛下,这一路是很远的。”
桓期惊讶道:“曲西、呈山?”
这条路线是沈庭央先前带着云炼回京时所走的,半真半假,出来也不怕人追问,于是点点头:“正是这一路。”
厅内便有一少年:“南下的路,这一条最难走,曲西一带匪患不断,呈山则是天险。”
那少年的长辈点点头:“素有匪断头、落西山的法。”
人们原以为沈庭央只是遭逢变故后在外躲藏了一阵子,但看这段经历,恐怕是没少从刀尖儿上趟。沈庭央看上去是养尊处优的天之骄子,可内里远非这么简单。
桓期只觉得他十分传奇,又生得精致漂亮,于是好感十足,拉着他问东问西,又聊了许多贵族少年们玩乐的闲事。
沈庭央同他去院中透气,问道:“侯爷来么?”
桓期知道他问的是燕云侯,不确定地:“有可能吧,听燕云侯近日很忙。”
的确很忙,沈庭央醒来时,花重已经出门,他也来不及问今天会不会在桓府相遇。
桓期对沈庭央的兴趣极大,以至于将旁人都抛之脑后,裴罢戎到了,他也没管。
裴罢戎到北厅寻一遭,在院中瞧见桓期,也没缠着他,只单独跟他了句稍后花园里见。
裴罢戎瞥一眼沈庭央,目光在他脸上定了片刻,掩藏不住的觊觎之色,桓期咳了一声:“这位是崇宁王世子。”
裴罢戎一愣,这才不敢造次,把到嘴边的混账话吞下去,憋了句:“好,好。”
桓期:“……”
沈庭央一身轻盈的雪白袍子,立在那儿抬手一礼:“裴兄。”
桓期怎会不知自己这位混蛋朋友的做派,连忙推了一把将人催走了,生怕他色心一起,天王老子也敢冒犯。
“他就是这样,世子不要介意。”桓期替他赔了个不是。
沈庭央微笑道:“没什么,都是性情中人。”
桓世亨高居右相之位,手段圆融、心思深沉的程度与灜西王是一个水准,偏偏儿子单纯得过分,沈庭央什么他就能信什么。
沈庭央有些伤感地道:“其实来了金陵,最羡慕的就是你们,父母俱在,一家人平安喜乐,当真万金不换。”
桓期有些不自然地安慰道:“征北大营的事,举国哀痛,我……对不起,没想到会在今天认识你。”
沈庭央听得一丝不对劲,桓期心里想什么都往脸上写,这句对不起很是奇怪,沈庭央没有立即追问,而是笑笑:“好在都过去了,人的命数大抵上天安排好的,世事无常。”
桓期估摸着时辰,算去后花园见裴罢戎,免得对方闹出什么事,沈庭央道:“公子去忙罢,我四处逛逛就好。”
桓期一走,沈庭央择了另一条路也往后花园绕去,作闲逛的样子,待到湖边假山旁,桓期正和裴罢戎争论什么。
这一处很隐蔽,两人声音也放得很低,沈庭央安静地藏在石头背后,听见裴罢戎:“这事你得帮我,只要……”
桓期怒冲冲地道:“你惹出这么多祸,你姐姐帮不了你,我又能做什么?”
裴罢戎:“楚枫那贱胚子跟户部的人有一腿,你帮我一回,把案子压在刑部,不要再往上报,这事儿就算结了。”
桓期嗤笑:“你也知道怕了?人命案子从来不是事,金陵城天子眼皮子底下,我给你瞒一回,却不可能把万人之口都堵上,此事我帮不得你。”
桓期转身要走,裴罢戎羞愤不已,气得在原地转了几遭,追上去要拉他。
沈庭央悄无声息掠身到裴罢戎身后,裴罢戎拉住桓期袖子的一瞬间,沈庭央击晕了裴罢戎,一脚将桓期踹进湖里,再把裴罢戎丢在临岸浅水中。
桓期一头栽进湖中,直接踩滑了水底一截斜坡,落进深水区。
沈庭央随之跳进去,先在他颈后用力向下按,令他出不了水,心里默数了几声,松手,再数几声,一把将桓期捞出来,大喊道:“来人!公子落水了!”
桓期呛得不轻,头昏脑胀,恐惧地抓住沈庭央,连咳嗽都咳不出来。
花重从宫里出来,算算时间,直接到桓府。
桓世亨先前向他示好,都未得到花重的半点儿回应,见他来赴宴,心知多半有那崇宁王世子的缘故,笑脸迎上去。
厅外与人聊了几句,花重远远瞧见一袭白袍子从游廊上经过,便等了一会儿,去往沈庭央所去的方向。
一迈进后花园,便见湖边一群人围着桓期、沈庭央和裴罢戎,场面极度混乱。
桓世亨很快也来了,沈庭央已经为桓期按压胸腔,令他吐出几口水,缓过气来,裴罢戎也渐渐醒来。
花重上前扶起浑身湿漉漉的沈庭央,确认他没受伤,接过侍女手中巾子,为他擦了头发和脸,又将外袍披在沈庭央身上:“怎么回事?”
桓期回过魂,居然“哇”地一声大哭出来,桓世亨心慌无比:“我儿,怎么……怎么弄成了这样!”
沈庭央靠在花重怀里不话,漂亮的一双眼睛轻轻眨了眨,似乎也很怕。花重知道这里根本没有什么能吓到他的东西,但还是忍不住顺了顺他的后背,把沈庭央挡在怀里。
裴罢戎醒了,一脸懵,桓期刚爬起来,险些淹死的阴影挥之不去,踹了裴罢戎一脚,大喊道:“他要杀我!他把我往水里按!”
裴罢戎惊恐地道:“我没有!”
桓世亨怒极,平时就不让桓期多与这人来往,此刻终于闹出大事了!
“究竟怎么回事!世子……世子你!”桓仲亨转头,用尽全力令语气缓和些,对沈庭央道。
沈庭央抓着花重的袖子,茫然道:“我看见他们都在水里,下去拉人,裴公子推我,我只能把他先晕,再拉桓期上来。”
桓期冲过来担心地道:“你没事儿吧?”
沈庭央朝他挤出一个苍白的笑容,摇摇头。
裴罢戎彻底傻了,桓世亨很快镇定下来,让儿子先回去休息,遣散围观众人,花重直接带沈庭央道回府,桓世亨去送他们,连连道谢又道歉。
一转眼,人都散光了,裴罢戎连忙解释:“世叔,听我……”
桓世亨瞥他一眼:“裴公子最近惹的祸有点多。”
裴罢戎觉得自己简直整天撞鬼,无法辩驳,桓世亨斥道:“今日之事,我儿既然无恙,看在贵妃娘娘的份上,老夫暂就不什么,你好自为之。”
裴罢戎知道,往后自己再也别想借助桓期做什么了,狼狈不堪地离开相府,回到宅子里,大发一通脾气。
回到侯府,沈庭央立刻生龙活虎,与花重各自去沐浴更衣。
沈庭央迟迟未出来,花重轻敲他房门:“阿绾?”
屋里没声音,花重蹙眉推开门,绕到屏风后,发现沈庭央在浴桶中发呆。
沈庭央的肩胛白皙而流畅,湿漉漉的头发垂在肩头,手里绕着一段红绳,上头缀着一颗雕工繁复的黑曜石。
水珠从他光洁的背脊滑落,没入水中,花重一时站在那儿不知如何是好,幸而沈庭央终于回过神,吓了一跳,回头看他:“侯爷!”
花重无奈道:“敲门不应,以为你睡着了。”
沈庭央笑嘻嘻趴在浴桶边沿,伸手牵住他衣角:“你看我洗澡了,下回换我看你。”
“你的道理最多。”花重递给他巾子,沈庭央起身,水刚到他腹,一丝未着的身体宛如羊脂玉雕刻而成。
沈庭央潦草地擦了水,扯过单袍裹上,赤足踩在绒毯子上。修长的腿和纤细精巧的手腕、锁骨半露在外。
那缀着红绳的黑曜石挂在手指上绕着圈,哼着轻快的曲儿就往花重身上扑去:“侍卫!”
两人就席地坐在里间的织金绒毯上,沈庭央把他当成垫子靠着,花重递过去一杯茶,他就着花重的手喝了,把玩着那枚黑曜石。
“哪儿来的?”花重问他。
沈庭央:“捞桓期的时候,从他身上掉出来了,我瞧着很眼熟。”
花重握住他的手,看了那石头一眼:“关外的东西。”
沈庭央灵光一现:“对了!帕赫启身上有枚铜坠,也是这个花纹。”
“再看一眼。”花重接过来细看,“东钦巫祝的咒文,应当是祈求平安之意。”
“桓世亨的儿子为什么带着这东西?”沈庭央,“燕国上上下下多少佛家道家大师,还不够他祈福的。”
花重:“帕赫启戴这东西,是腿伤之后的事,对不对?”
沈庭央点点头:“的确。”
“这应当是东钦大巫萨亲制的,桓世亨一连夭折了三个子女,才有桓期,因而格外珍视。”花重道。
沈庭央:“大巫萨就连东钦贵族都未必能求见,此物必定是皇族相赠,桓世亨……果真与东钦关系不一般。”
他又想起桓期今天的话,似乎知道什么内幕。从前与帕赫启来往的,十有八九就是桓世亨,可惜当时时间紧,只能尽快除掉帕赫丹昂和帕赫启,来不及多查。
太后、皇后皆是桓家的人,沈庭央若想撼动桓世亨,可谓难上加难。
“怎么一回来就先盯上裴罢戎了,因为杜老?”花重问他。
沈庭央直起身,转身在毯子上面对他坐着:“陛下近来常常对杜延年不满,是裴贵妃和桓世亨两头挑拨所致。”
花重点点头:“桓世亨也不甚瞧得起裴罢戎姐弟,但很多事情上,立场相当一致。杜延年就任御史台,对他们威胁不。”
沈庭央有些严肃地道:“我父王遇害,北疆全线戒严,人心惶惶。当时杜老主张先与东钦和谈。”
“的确。”花重,“他应当察觉王爷的死并非那么简单,一旦我朝与东钦直接开战,事态失控,才是遂了幕后之人的心意。”
沈庭央:“杜老提出和谈,裴罢戎和桓世亨当即把消息散播出去,全天下的人都在骂杜老。”
沈庭央有些伤感地道:“老丞相担下这骂名,全天下人的怒火都往他一人头上浇……我知道的时候,心里很不是滋味。”罢苦笑,“所谓物伤其类,兔死狐悲。”
“杜老从未替自己解释过什么。”花重握了握他的手,“青史千秋,功过由人评,皆是过眼云烟。”
沈庭央看着他:“若我得天下人唾骂……”
花重:“那就把你藏起来。”
沈庭央听了就笑:“知道吗?外头人,你对我极好,要收养我作弟弟或儿子。”
花重失笑:“不可能。”
沈庭央来了兴致,跨坐在他腿上,面对面盯着他:“当我哥哥有什么不好?”
他柔软的雪白衣袍铺洒在织金地毯上,花重轻轻握住他踝腕,让他不要乱动:“你若喜欢,也不是不可以。”
沈庭央眸光潋滟,眼睛亮起来:“真的?”
花重:“跟陛下请示就行。”
“哥哥……”沈庭央凑过去轻轻唤了一声,觉得十分新鲜,又连着叫了几声“哥哥”。
花重被他逗得想笑,可后来几声传到耳中,偏偏如羽毛在心头挠了一下,不由自主地伸手把沈庭央衣带系好,又扯过一件外袍将他裹严实。
沈庭央嫌热,一刻不老实地将外袍丢开,单衫襟口又挣得松散开,落在眼里一片旖旎细腻风光。
他摇摇头:“还是算了,有哥哥也没甚么意思,你还得处处管我。”
花重起身,将他抱起来往卧房去,沈庭央懒懒靠着他,仰头看满天星辰:“未必非要从京城入手,待到秋汛,请命去北……”
长廊对面走来一人,沈庭央望去,原来是燕慕伊回来了。
沈庭央想从花重怀里跳下去,被花重拦住:“你光着脚,别乱动。”
燕慕伊迎面过来,在沈庭央额头弹了一下,沈庭央问:“怎么一脸惆怅?欸……你脸怎么了?”
只见燕慕伊右脸有浅浅的一片红痕,很眼熟,跟那天被辛恕的差不多,只是换了另一边脸。
沈庭央反应过来:“不是吧?你又惹人家?”
燕慕伊欲哭无泪:“今天见着他,我问是不是从前认识,当真一句过分的话也没有,他二话不……”
沈庭央叹服:“你或许长得很像他仇家。”
燕慕伊:“我发誓,这辈子再不跟他一个字。”
第二天,沈庭央循例去东宫,燕慕伊陪他一起。
外苑,不可避免地遇上了辛恕,沈庭央只觉得看见燕慕伊的一瞬间,辛恕仿佛浑身瞬间凝起了霜刺。
恰逢一阵风拂来,辛恕斗笠上的黑纱扬起,露出那双锋锐又清澈的眼睛,燕慕伊就多看了他一眼。
沈庭央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果然,辛恕瞬间倾身掠来,身法之轻盈迅疾令人瞠目,燕慕伊把沈庭央推到一旁,赤手空拳与他对起来。
沈庭央:“怎么连看一眼也要挨揍?”
辛恕信守承诺,于东宫之中,但凡无命令,绝不拔剑,燕慕伊也很有风度,没用任何兵刃。
辛恕的轻功、毒、剑法都极其出色,但论拳脚,燕慕伊明显占上风,两人衣摆无风自动,掌锋擦过脸颊如刀一般。
黑衣与一袭紫袍纠缠不下,燕慕伊终于赢了一次,将辛恕按在墙上,咬牙切齿地摘他脸上玄铁面罩。
摘到一半,露出鼻梁和上唇,一瞬间显露的大半张脸,堪称惊艳,可紧接着他就被辛恕一掌劈开,迅速重新遮住了脸。
燕慕伊怔在原地,凝望着辛恕,像是被一道惊雷击中一般:“辛恕……”
不知是气得还是怎么,辛恕的眼底微微泛红,幸而这次没再他,转身就走了。
两人疾风骤雨般过招,沈庭央也未看清,对燕慕伊道:“你跟他了两个字。”
燕慕伊轻轻摩挲指尖,似乎还残留着对方肌肤的温度。他僵硬地一笑。
沈庭央:“我以为你要报仇来着,竟然这么怜香惜玉。”
燕慕伊笑容更僵了:“我……不可能他的。”
沈庭央:“?”
燕慕伊:“得罪过他,从前犯了不少错。”
得罪了人,再见面还认不出人家,难怪辛恕这么大脾气。沈庭央似懂非懂,还没见过他这么在意一件事:“年少轻狂?”
燕慕伊一脸生无可恋:“……差不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