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鞭挞一具死尸,听起来有点丧心病狂,可是夏洛克非得这么丧心病狂的做,因为他得找到上个星期的威廉姆斯夫人被谋杀一案里,威廉姆斯先生不在场的证据。
况且,比如恐吓一个鬼魂,鞭尸体根本算不了什么。
夏洛克收了马鞭时这样想道。
他回到了实验室里,刚把一滴试剂滴在培养皿中间,实验室的门就被推开,走进来迈克·史丹弗和一个他没有见过的男人。
他抬头,目光极其轻微的看了两个人一眼。
接下来的事情走向和他刚看到他们的那一刻脑子里飞速转过去的思绪一模一样,看起来迈克给他带来了一个合适的同租室友。
他在约翰·华生的震惊的目光中迅速的完了推理所得的所有信息,然后穿上外衣往出走,走到门边又回头,向华生介绍了自己的名字和房子地址。
华生点头,刚要答应,他又道:“顺便一句——也许至关重要,我还养了一只猫头鹰,当然,如果你能叫对它的名字,它是绝对不会扰你分毫的。”
他完朝着华生挤了一下眼睛,然后大步离开。
约翰·华生不明所以的看向迈克,迈克耸肩:“他就这德行。”
而华生心想,养猫头鹰?什么鬼爱好!
当天傍晚七点钟,夏洛克和华生在贝克街221B的门口碰面,这房子对他来简直再熟悉不过,可是唯一的不同就是……合租者换成了新朋友,而已。
赫德森太太日常唠叨嫌弃他把房子弄得乱七八糟,当然乱七八糟……他又没有强迫症,非得把屋子扫的一尘不染,有那么些闲时间不如多关注几个案子。
比如那件最近闹得满城风雨的“连环自杀案”。
……
华生医生最后给他和夏洛克历经的第一件案子起名为“粉色研究”,他把这件案子当成一个故事写在了自己的博客上,当他写完最后一段的时候,伸了个懒腰,一抬头正对上书柜旁边架子上的雪白猫头鹰。
可怜的约翰至今也不能理解,像夏洛克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养一只猫头鹰当宠物。
尤其是他和这只猫头鹰似乎相处的并不愉快。
在他的再三追问之下,夏洛克终于不耐烦的告诉他猫头鹰叫做卷卷,约翰觉得这是个很可爱的名字,可是夏洛克每次都叫不对,明明记忆力超群,却记不住一只猫头鹰的名字,简直令人费解。
比如现在。
夏洛克在拉提琴,卷卷黑溜溜的眼睛一转,就飞过去捣乱,这也是让约翰更为惊讶一点,这只猫头鹰简直聪明的令人发指。
卷卷蹲在乐谱架子上梳理自己的羽毛,故意扑棱着翅膀把乐谱扇的满地都是,夏洛克挥着琴弓一下就把它戳到了边上,动作娴熟的好像他已经这么做过一百遍。
原谅华生医生,他没忍住笑出了声。
卷卷骄傲的叫了一声,飞过去落在了沙发扶手上,约翰伸手抚了抚它的鸟毛——他们朝夕相处了一段时间,已经是熟人了。
夏洛克锐利的目光看过来,约翰立即掩住嘴唇,假装严肃的道:“茶叶好像没有了,你那里还有备用的吗?”
“箱子里。”夏洛克简单的回答了一句,就又转过身去开始拉提琴。
约翰拍了拍猫头鹰的脑袋,起身从柜子低下拉出一个方形的箱子,里头装着各种杂物。
他找了半天,终于挖出来一个厚羊皮纸纸包,开一看里面是拇指大的金褐色树叶,他低头闻了闻,也没有闻到什么味道,于是一边把箱子推进去一边问夏洛克:“是这个羊皮纸包着的包裹吗?”
夏洛克把提琴拉出一道悠长的声响,模糊的回答了一声,约翰把纸包里的树叶倒进茶叶罐子里,顺手抓了几片扔进了自己的杯子里。
他端着杯子坐在电脑前检查自己的博文,没过一会儿,他觉得自己听到一种……好像是水烧开了的窸窣响声。
他起身到厨房里查看一番,发现热水器并没有开,就又回来坐下,结果那声音更响了,他大声道:“赫德森太太,你在烧热水吗?”
几秒钟之后楼下传来赫德森太太否定的回答。
他疑惑的又坐回去,结果搬开笔记本电脑一低头,才发现原来那声音是从他杯子里发出来的,他开盖子,然后就被吓了一跳。
他清楚的记得自己杯子里泡的是茶叶和水,可是现在杯子里满是血红色粘稠的液体。
就像是被加热沸腾的血浆,时不时的“咕咚”冒出一个血色模糊的水泡,然后沉寂下去,杯子边缘泛起点白色的泡沫。
约翰:“……”
不出骤然发现自己的茶变成了血浆,和猝不及防的在冰箱里看见一颗人头哪个更刺激。
无法比拟。
他深吸了几口气,转头问夏洛克:“你刚才是茶叶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夏洛克心不在焉的答:“茶叶。”
华生医生拿出自己作为一个远征过阿富汗老兵的忍耐力,继续语气平和的问:“可是为什么现在我的杯子里现在装满了……红色类似于人血的不明液体?”
夏洛克这才停止了拉提琴,踱步过来在沙发背后,斜着身体看了一眼,道:“辛德拉树叶受潮了,扔在烘干机里烘干一下就好。”
约翰皱眉:“什么树叶?”
“辛德拉树,”夏洛克不耐烦的道,“生长在密林深处,寿命只有一年,必须经过大日利亚黑金蝴蝶授粉才能结出种子继续来年的生长,其树叶是补血剂必不可少的药材,烘干之后入水可饮用,对人的血管和血液流通有奇效。”
约翰觉得自己的耳朵可能出了点问题,他端着杯子道:“我是个医生,可是我从来没有听过这种药材。”
夏洛克将琴弓再次搭在了弦上,自言自语道:“我为什么要浪费时间给你这样的脑瓜解释这个问题,我竟然开始想念斯内普了——不可思议。”
约翰:“……”
诸如此类的事件不胜枚举。
如果不是因为华生医生的脾气够好,为人足够温和宽容,而他更愿意去注意夏洛克的过人之处,那么想必捶他一顿也不是不可能。
时间过得飞快,医生和侦探成为朋友和同事已经有好一段日子了,这段时间里他们查清楚一些案子,有大有,唯一的相同点就是它们都十分离奇,或者是复杂,但是侦探偏爱这类案子,他能从里头或多或少获得一点乐趣。
当然,医生了解自己的朋友,与其他的乐趣来自于将真相大白于天下以声张正义,倒不如他沉迷于解开各种谜题的过程。
案子越复杂离奇,他就越高兴。
他的朋友是个怪人,华生医生时常这样想。
可是毫无疑问,他也是个天才,当世少有人能与他比拟。
不论别人对他是何种看法,医生对于自己的朋友,总是心存敬佩和一分惊叹的。
在那件中国黑帮走私案之后的短时间内夏洛克再没有遇到类似的案子,有次雷斯垂德探长来找他问起一个盗窃案,他甚至没有去现场,光凭借着探长的描述就推测出了盗贼是谁,而最后的结果果真如他所料。
现在他正无聊而暴躁的穿着睡衣躺在沙发上,嘴里无声的念念有词,而眼神茫然无光。
约翰坐在离他不远处看报纸,他越过报纸边沿瞅了夏洛克一眼,然后毫不意外的继续看报纸,显然已经习惯了他这种咸鱼一样的状态。
一直到某一刻,他忽然出声道:“苏,你为什么不话?”
约翰皱眉,他把报纸折起来放在一边,问:“夏洛克,你刚才在叫谁?”
躺在沙发上的人睁开眼睛,半响才道:“Nothing.”
约翰过去坐在了他对面:“不你叫了,这屋子里就我们两个,可是你喊了一个陌生的名字。”
“你听错了。”夏洛克翻了个身朝里,于是约翰看不到他的神情。
“我不会听错,你叫了‘苏’。”
夏洛克忽然翻身起来,他看上去心情比刚才更差了,面无表情的道:“你听错了——上帝啊,伦敦的犯罪分子都到哪里去了,他们是去举办和平聚会了吗,简直平静的让人发疯,为什么就不能多些有意思的案子呢。”
他正着,楼下传来了雷斯垂德探长和赫德森太太的话声。
约翰把报纸放在了茶几隔板上,道:“这不是就有案子了吗?”
“嗨夏洛克,嗨约翰,”探长了声招呼,开门见山的道,“碧昂斯顿那边有件案子,现场有搏斗痕迹,应该是他杀,可是房门锁得严严实实,死者身上也没有任何伤口——”
“凶手不会傻到非得从门里进去,身体上没有外在的伤口难道不会是中毒病症或者惊吓致死吗?”
“问题就在这里,”雷斯垂德探长搓了搓手,面上显出疑惑的神情来,“安德森初步验尸都排除以上几种可能性,可是博恩斯女士确实死亡——”
“谁?”夏洛克忽然问,“死者的名字,全名。”
雷斯垂德只得道:“阿米莉亚·苏珊·博恩斯,一个独居的中年妇女——”
他话还没有完,夏洛克已经换了外衣围上围巾“蹬蹬蹬”下楼去了。
探长和约翰困惑又无奈的对视了一眼,也跟着跑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 给你们要的花生。
最后那个受害者阿米莉亚·博恩斯,是魔法法律执行司的司长,在邓布利多给夏洛克看的那段审判的记忆里,她是书记员。她死于食死徒的迫害,而她的案子也确实作为一起恶性谋杀案件闹的沸沸扬扬,《混血王子》第一章有提到。
另外我忘了,差不多可以正文完结倒计时,不过真的要完结可能没那么快,因为还有番外,恐怕不少,我估计你们想看的不想看的都有,到时候看情况调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