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只是谈谈……吗
修齐治平,皆是我辈书生的追求。
七月初七,七夕节当天,凌云被丁静纠缠着出去看灯会,凌云无奈之下才跟着一起去的,心里不由又骂了自己老爹一边,世界上哪里还有比自己老爹更坑儿子的?
丁静问道:“你是不是不乐意?”
“没有。”
“那你看起来很不高兴。”
“最近事情有点多。”凌云无奈的道,他都已经告诉了丁静,他已经有喜欢的姑娘,恰好那个姑娘也很喜欢他,她在镇北城,以后他也会出镇北城,可是丁静还是不管,这就让凌云觉得更难受了。
丁静拉着凌云的衣袖,凌云跟着丁静走,丁静也不是真的不理解凌云,可有些事情,男女之间,总有一个该是任性的,既然是在镇北城,那她就去镇北城瞧瞧那个姑娘到底有什么好的,能够让凌云这么牵挂的。
凌云要是知道丁静心里的想法,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裴姑娘什么都很好,就是实力太高了些,他又打不过,又不能跑,只能受着,可要是打自己一顿倒是好的,就怕再也不理自己,然后给自己一句:凌云,你是个好人。
凌云觉得,以前吃了很多苦头,遇到了很多事情,也比不上这样一句话的。
凌云跟着丁静走,丁静也是修士,自然知道该如何去避免一些麻烦事情,清泉郡有一条河叫青柳河,往年清泉镇七夕节的时候都会有人愿意过去放花灯,缘分到了的,还能遇到自己的良人。
哪怕如今清泉镇改建成了清泉郡,这条青柳河也一样有许多人在这边,丁静买了一盏花灯,拉着凌云一起来到河边,“七夕乞巧节,怎么的就被你们过成了什么情人节?”
“不是情人节吗?”丁静反问道。
凌云翻了个白眼,道:“七夕节,又称为乞巧节,有穿针乞巧,喜蛛应巧,投针应巧,兰夜斗巧,种生求子,为牛庆生,晒书晒衣,供奉磨喝乐,拜织女,拜魁星,七姐诞,染指甲,妇女洗发,结扎巧姑,拜七娘妈,吃巧果,哪里是现在什么情人节,男女出去游玩,或是相逢结缘啊。”
“还有这么多道?”丁静眨眨眼,她是知道七夕是乞巧节,只是这里面的习俗却不是十分清楚的,像凌云的兰夜斗巧啊什么的,她就不明白了。
凌云叹了一口气,反正左右无事,又可以避免被丁静拉着去做其他事情,两人就蹲在河边,凌云仔细给丁静解释七夕的习俗。
穿针乞巧即是以九孔针五色线向月穿之,过者得巧之侯,后世也亦此效之,不过其他各地也皆有不同法,但大同异。
喜蛛应巧,即是捉一只蜘蛛放于盒中,待第二日视其在盒中结圆正疏密之程度,来决定得巧之侯。
而投针应巧则是七月七日,妇女乞巧,投针于水,借日影以验工拙,至夜仍乞巧于织女,由穿针乞巧演变而来,又不用于穿针乞巧。
至于兰夜斗巧则是出自曾经的一座王朝宫殿,大抵就是有擅女红的女子可以做出极为精巧的玩意儿,呈现给了当时的皇帝,此后皇帝便将这些玩意儿放于黑暗之中的桌角,由着宫女们去寻找,这就是所谓的斗巧了,还有将五色彩缕相互绊结起来,称为“相怜爱”。
种生求子的法就更多了,各地都有不同的,凌云就选择了比较简单的一种高速丁静,便是在七夕前几日将绿豆,豆,麦等浸于瓷碗之中,待长出冷呀之后,再以红蓝二色的丝线将其杂成一束,称为种生。
而为牛庆生这个就更简单了,牛郎织女的故事都知道的,而为牛庆生就是对牛郎的牛专有的,七夕之后,孩子采摘野花挂在牛角之上,是感谢牛郎那头老牛的牺牲精神。
晒衣晒书就是一种比较落后的陋习了,当时有几位名仕倒是为了讽刺这种晒衣晒书的行为,做了些事情,一个是在人人家中晒书,以显示自己家学渊源,但是有人就跑到太阳底下,敞开肚皮,别人问他干什么,他就:我晒书。其实这其中一是反对这些陋习,而是自己满腹才华,腹中有书。
还有一个就是一位很厉害的人物,家边邻居七月七日晒衣,都是绫罗绸缎,以显示自家富裕,那位就看不下去的,从家中取出几件破烂衣服,撑着竹竿晒出来,问他为什么,他:未能免俗,聊复尔耳。
“哦?还有这么有意思的两个人?”丁静笑着道。
凌云点点头,“这位后来还去竹海那边做了段时间的客人,文人风流不过如此了。”
至于磨喝乐就是孩子的玩意儿,开始只是些土偶,而来越来越精致,以名贵材料做出的,价值就更高了。
凌云到这里的时候,摸了摸下巴,道:“再往后的那些,多是些嫁为人妇的女子所谓,就不与你了,你要是真感兴趣,又不是很慢,倒是可以去找些有意思的历史典籍看看,里面趣事很多。”
“好吧,”丁静站起身,揪着凌云的后领,“回去吧,那也没有什么好玩的。”
“好啊好啊。”凌云爽快的答应下来。
其实这些习俗可以知道,未必需要做,凌云愿意,只是现在很多人把传统的东西当作一种表面的形式,你未必需要去做,因为未必真的要,但你应该要知道他的由来,一个人或则一个国家的人,将自己传统里面的糟粕摒弃自然是极好的事情,但好的是必定要继承的,并且有充足的理由需要了解他的由来。
当我们将过去的优秀忘却,满眼顶着未来,顶着外面的好,当然会自觉低人一等的,在南冶州沿海城市边上,便有几个国是这样的,凌云都替他们感到悲哀,一个国家的人,竟然找不出几个记得自己家祖宗的辉煌,记不住自己家祖宗名字的人。
强大是需要学习的,但不需要低头去学习,薄弱的地方不承认也不行,但这并不是我们可以低头的理由,倘若真的因为这些低头,凌云觉得这样的人大可以改了祖籍血脉,换了名字,去自己认为好的地方,永远不要回来,至于在那边过得是否真的好,需要原来的地方的人知道吗?
那也只你自找的,想起这个凌云倒是想起了当年义父起为何执意要将大奉打得抬不起来的理由。
在二十年前的赵宋,是真的不够强大,所以赵宋不少读书人都往大奉去,明面上大奉是重视人才的,并且许诺他们的子孙后代也享有同样的权力和待遇。
但实际上这些人,在大奉许多人心里都是被瞧不起的,愿意很简单的,一个愿意抛弃自己祖国来这里寻求优厚待遇的人,将来也一定会因为另外一个国家的优厚待遇而离开他们,这样的人本来就不值得被尊重。
所以在后来大奉与赵宋的战争之中,骂赵宋不义之战的人最多的,不是大奉的文人,反而是去了大奉的赵宋书生,骂得最狠,骂得最起劲。
哪怕是最后赵宋大胜,那些人也会是赵宋走了狗屎运,赵宋永远比不上大奉,凌云记得比较清楚的一件事是当时父亲已经重病缠身,当时赵宋也没有再战之力,隋王朝趁势攻打大奉,赵宋的读书人就在其中,父亲还是下令,必要要将他们接回赵宋。
并不是因为父亲看中他们的才华,当时父亲:赵宋如果要崛起,就要有大国的担当与风范,既然流着赵宋的血,那就还是赵宋的人。
那些投奔大奉的人被接回赵宋之时,那是感激涕零,看当父亲死后,义父也被按上了叛逆之罪,最先跳出来的还是这批人,而且与人谈论之时,还是会赵宋如何如何的不好,大奉如何如何的好。
十几年了,这些人已经将赵宋某些读书人的心给带坏了许多,与那些周边国数典忘祖的行为差不太多。
一个无法正视自己身上流着的血脉的人,一个无法为自己祖国奉献力量,反而指着祖国的人,凌云觉得这样的,真的要打起国战来,就是真正的奸逆,若是让他再次掌权,走得更高,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鸡儆猴,要将这些人的人头堆砌百丈之高,才会让他们闭嘴!
大国风范要有,温和的段也要有,但这并不是收服人心的好段。这些人一口一口觉得不好,就从此滚出去;真觉得不好,就自己努力帮着自己的国家强大,而不是在那里指责,只有无能的,弱的,自卑的,卑微的人才会朝着自己的祖国露出獠牙,而不是面对敌人挺起腰杆。
养一条狗还不会嫌弃家贫,何况是一个人?
凌云收回思绪,叹了一口气,好像这个世道,真的那么让人失望,人心最不可直视,看得多了真的就很让人失望和难过。
凌云走到半路的时候,高要便暗中给了凌云一张纸条,要他去青柳居谈谈,凌云便让丁静先回去。
到了青柳居的时候,凌云瞥了一眼坐在门口,跟着自己下吹牛打屁的王谦,两人对视一眼,相互点头,凌云率先进入青柳居,王谦紧随其后,二百八十的平南军涌入青柳居,凌云单背负,指蒲扇,淡笑道:“在下凌云。”
他选了最末等的座位坐下,王谦等人就在外面厚着。
为首的是晨雾山长老莲花,其次是重拳帮的副帮主王麻脸以及大清山的吴桂,这三个人都曾经出现在凌云的梦境之中,也算是熟人了。
“你就是写下半部礼法策论的凌云?”吴桂端起茶杯抿了一口,也没有去看凌云,“带这么多人,是诚心来谈合作的吗?”
凌云愣了愣,嘟囔道:“我这人胆子,在京城的时候就遇到些刺杀,这里鱼龙混杂的,我找些人保护我有什么错?”
“没大没的。”王麻脸一只腿搭在一边的茶几上冷笑道。
凌云打了个哈欠,“所以你们这个样子,是觉得谈个合作,就吃定我了?”
凌云扇着风,“今日可是七夕节,我还想着能不能在外面遇见几个姑娘,如此良辰吉日,谈谈人生理想岂不是更好?”
莲花冷道:“若不是有人牵头,你以为你能见到我们?”
凌云反讥道:“难道我带这么多人来,你们以为我只是谈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