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李四爷的狗
又转过两个街角,进入一条巷,第三家就是李大兴的住处。
李大兴虽是弟弟,但在分家上不仅没吃亏,还占了点便宜。好比这道大门,用的就是原来的大门,比其兄长后来修的门要宽不少,院中本有一棵果树,也归了李大兴。
他们来时,正见一个中年男人在巷子里忙活,竟是要把一道门重新砌上。这道门被堵上的门属于李大兴兄长,再结合李大兴的死,事情显而易见。李大兴无妻无子,只一个兄长最亲,现在他死了,不管死因是什么,总之这屋子必然由兄长继承了。
眼前这中年人,无疑就是李大兴兄长了。
看那院内,中间隔出的那堵墙也拆除了,有个妇人在院中洗衣裳,三个男女孩童正在嬉戏。听得那妇人在问男人中午吃什么,又家中需要添置的东西,李大兴的死对他们并没什么太大影响。
外间都传言李大兴是吃了掺毒的糯米卷子死亡,所以穆清彦从最开始的地方回溯。
先前吃米线是在城南大街,米线店左边儿也是家早饭铺子,老板姓孙,主要是卖糯米卷儿、甜酒汤圆、瓦罐粥,也是家老店。月梁州属于南方,人们爱吃甜,饮食清淡,像老孙家的店就是本地传统吃食。
李大兴隔三差五就要去吃一次,连吃带拿,跟李四爷沾点儿关系,又混不吝,老孙这样生意人哪敢得罪。因此,尽管心里不满,背后愤恨,依旧忍了。
李大兴死前的确去过老孙的店,但并不是前天,而是大前天!
大前天刚好下了场雨,非常湿冷,人们出门都穿的多,捂的严实。即便如此,老孙在见到入店的李大兴时,依旧吃了一惊,这李大兴捂的可不是一般的严实。穿的棉袄鼓鼓囊囊,也不知里头塞了多少衣裳,偏他不知从哪儿弄来的一张旧毛毡,兜头裹住,只露出一双眼睛。
“唉哟,这、这是兴爷啊?”猛地一眼,老孙吓了一跳。
为了避讳“李四爷”,别老孙他们,便是李大兴也不称“李爷”。
李大兴进了店,依旧保持着古怪的扮,瓮声瓮气的道:“拿两个卷子来!要红豆馅儿的。”
老孙心里嘀咕,面上连连点头:“正好,刚出锅的,热乎着呢。不在这儿吃?”
“不了!”李大兴哆嗦了一下,好似很冷。
老孙越发觉得古怪,可也不想多事,忙用油纸包好糯米卷递给他。
李大兴拿了卷子,扭头就快步走了。
李大兴也没去别处,直接回了家。到家后,两个卷子吃了一个半,剩半个掉在地上,只因一会儿的功夫,他满脸涨红,浑身冒汗,呼吸急促,又微微发抖抽搐。正是突然抽搐,卷子没拿稳才掉了。
他抹了抹满头的汗,晕乎乎的,有点儿站不住。
从前两天就有些不舒服,怕冷、怕风,只以为是着凉。这会儿见身上烧了起来,有点儿害怕,可听着外头的风声,又不愿意出去,实在太冷了啊。
这时,他想到了一墙之隔的兄长。
“哥!大哥啊!嫂子!”李大兴站在床边朝隔壁喊:“大哥,给我请大夫来,我出钱!”
喊完就撑不住,干脆回到床上去躺着。
他想着,虽分家时闹得不愉快,但到底是亲兄弟,他又自己出钱,他哥不会见死不救的。再者了,他哥也怕他闹上门。于是,他心安理得的睡下。
这一睡,竟是昏昏沉沉,意识模糊。
殊不知其兄长家一早就出了门,倒是有邻居听见响动,但李大兴很惹人厌,谁都不愿去管他的事。
这么一来,一整天也没人来,李大兴睡下去就一直没醒。
直到第二天上午,李家大嫂出去买菜,遇上老邻居,对方顺口提了一句。李家大嫂觉得心里不踏实,回头跟李大哥了,冲隔壁喊了几声没回应,大门又是朝里拴着的,于是翻墙过去,这才发现李大兴已经死了。
大概李大兴太过难受,人滚落在床下,嘴唇确实有乌黑色,又有桌边掉落的半个糯米卷,给人一种中毒身亡的感觉。
穆清彦从头看到尾,可以确定糯米卷子是无毒的。
单看李大兴发作时的样子,跟砒霜中毒有些许相似,但若是砒霜,过程绝对不是那么长。穆清彦回忆着李大兴的各样症状,觉得眼熟,尤其是其昏睡中,身体还不受控制的抽搐,大量口水漫延,满面烧红……
狂犬病?!
“疯狗病?”闻寂雪听了他的复述,立刻想到了。
“是,看着症状应该没错。这种病一般都潜伏期,或长或短,李大兴定然被狗咬过。我看左邻右舍都没有养狗,倒是那个李四爷……”穆清彦皱眉:“县衙定李大兴是吃了糯米卷被毒死的,着实可笑!但凡仵作验查,便知糯米卷无毒。偏县衙这般认定,还抓了人,积极寻找人证物证,这里头若没有内情,谁信!”
闻寂雪点头:“所以我,那个李四爷有点意思。”
若提到狗,城南的人第一个想到的都是李四爷的狗!
李大兴得了疯狗病,无疑是被狗咬过。外间又有传言,李大兴帮李四爷找到丢失的狗,因此得了李四爷的青眼。李四爷的狗,他们都亲眼见识过,又高又大又凶狠,李大兴想要把狗拦住,指不定就吃了亏,如此在李四爷那儿功劳自然越大。
“若真被狗咬过,这事儿瞒不住。且不别人,李大兴就会作为功勋大肆宣扬。”
若要探消息,茶楼是极好的去处。
穆清彦也没迂回,点了茶水,直接问茶楼伙计:“常在这城南大街闲逛的李大兴,你可知道他?”
“他呀,知道。便是早先不知道,现在也该知道了,被毒死了嘛。”伙计利落的接话,对李大兴很不以为意。
“我听他跟李四爷有些瓜葛?你可知内情?”穆清彦推过一块碎银。
伙计习以为常的收了,张口道:“客人若要问这个,我知道。我们城南的李四爷,平生最爱的就是狗,尤其是通体无杂毛的大黑狗。
两个月前,有人孝敬给李四爷一只狗,瞧着十分精神,很是凶狠,李四爷非常满意。谁知那狗不好驯服,喂狗的人一个不留神,被他咬断绳子跑了。这个李大兴,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撞上了这只狗。这狗特征很明显,脖子上还有一个绳圈儿呢,他猜到是李四爷养的,便想抓住这只狗送回去,李四爷一高兴,肯定不会亏待了他。
他也是托大,那种黑狗是好招惹的?结果被咬了一口,就咬在大腿上,血流了一裤管儿,一瘸一拐还硬撑着先把狗给李四爷送去。李四爷仁义呀,连忙请了大夫给他治伤,还留他住在宅子里,等人养好了伤才走。
就这么着,李大兴算是有了出头之日。以前他就是个无赖,没什么仰仗,只能在他们家左邻右舍那边耍耍狠。如今有了李四爷的情面儿,他再在城南大街晃悠,但凡不过分,大家伙儿睁只眼闭只眼就算了。”
穆清彦回忆起今日见过的那几只狗,又问:“李四爷有几只狗?”
“来来去去没个定数,不过,如今是有五只。”
“狗那么凶,被咬的人多吗?”
“平时都有专人养狗,据没少被咬,尤其是新来的狗。李四爷不爱温驯的看家狗,他养那些狗是为猎,为保持凶狠,都是喂生食的。好长时间没听狗咬人了,前头四只养得时日长,早养熟了,倒是新来的这只还不大驯服。”
“就是咬了李大兴的那只狗?”
“对。”
“我也瞧见了那些狗,确实挺威武精神,不知是什么人孝敬的?那狗又是什么来历?”
“只知道是李四爷手底下一个叫彭有山的人孝敬的,因此得了不少赏,很是风光。至于狗哪儿的,他是从山民手里买的,再问他是哪儿的山民,就不肯了。这话一看就不尽不实,指不定来路不正当。”
“李四爷不问?”
伙计笑了笑:“李四爷是什么人物,这点子事罢了。”
的确,对于李四爷来,只是收了一条狗,哪怕是偷来的也不算什么。更何况,谁敢为一条狗找上门来?
穆清彦当然不关心这些。
他只是在想所谓的疯狗病。被狗咬了,得病几率不是百分百,但通常家狗比野狗威胁一些。所以,若那只狗是彭有山从野外抓的,那么咬了李大兴,的确很大程度的会携带病毒。但凡得了疯狗病,死亡率几乎是百分百。
李大兴的死,肯定认定是跟李四爷的狗有关。
现在的问题是:李四爷是否知情?是否因此买通官府伪造假案?对于李四爷来,自家狗咬了人是意外,他本身有财势,给予一定赔偿便是,犯得着大费周章去掩盖?去嫁祸么?
发走了茶楼伙计,穆清彦将心中疑惑讲给闻寂雪听。
闻寂雪若有所思:“或许,要看李四爷究竟多喜欢狗。”
穆清彦皱眉:“若如你这般猜想,着实可怕。”
竟是人命不如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