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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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贝念初中的时候,她那日理万机全世界到处飞的老爸曾到学校来看过她一次。

    费好大劲,才找到她在的班级——只是因为他找错了教学楼。

    那时候她念初三,但他还以为她才刚上初一.在初一的楼栋间间教室寻过,最后还是偶然下巡的校长认出这位知名书法家,才让他们父女得以相见。

    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不知道该把这种疏忽归咎于他太忙,还是他太漠然,连自己女儿的年纪都搞错。最后她选择了,做一件体贴的棉袄,选择了前者。

    他太忙了,真的很忙。

    就连这次来垦丁,也只是因为他台中的故友过世,他要携家眷去朋友的追悼会上吊唁。来看她,只是顺便;看爷爷奶奶,更是顺便的顺便。

    因此吃过晚饭就要走,因为明天下午还要赶飞机回杭州。

    但今晚似乎走不了了。

    她躺在床上,枕头抵着腹,耳机里传出在iPod上搜出的FM。大部分电台全都歇业,只有天气台还在执着的播报着:

    “[注]第十一号台风‘悟空’已于今天下午五点钟登陆花莲市东偏南方向约225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即北纬23.3°,东经123.7°。中心附近最大风力7级,并以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偏南方向移动。

    预计本岛南部垦丁、佳乐水等地,将受到此次台风的威胁……请市民夜间不要驱车出门,以免意外发生。”

    播报结束,耳机里传出一阵刺耳的电波嗞啦声,最后一点声音,也断了。

    她扯下耳机,又从枕头下摸出手机,想找个人话,但右上角显示:暂无信号服务。

    她有些生气,忍不住又要骂人,但还是没出声,躺在床上,望着棕木天花板,静静出神。

    窗外雨哭风啸,院里的香杉原本都不爱动,今夜也被迫摇的沙沙作响。

    她想起花圃里,受她照顾过的几株蓝雪,也不知活不活得过今夜。

    明明知道海岛多台风天,还要种植那样娇贵的花,奶奶也是想不明白。

    既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养活,何必最开始要栽种下她呢?

    眼睛盯天花板的时间久了,难免干涩。她憋不住了,眼泪就要流下来,湿润眼眶。

    垂眸将乱七八糟的事情想了一通,她拿着手机翻身下床,黑暗里脚尖探到鞋子,她穿着起身——要去外面找信号,给张怡宁电话。

    一定要倾诉。跟谁倾诉都好,不然她觉得,她会坏掉。

    二楼的环廊没开灯,她出门,拿着手机照明,一路从她的房门口,摸到刘宇岩门前,最后停在了刘宇岩房间的隔壁——今夜她爸妈暂住的地方。

    她手按在门把上,忘了来时的目的,她只知道,自己似乎有很久没见到他们了。

    上次见到她爸爸是什么时候?

    噢,想起来了。

    是去年过年,她除夕守岁到一半,半梦半醒间,有听见爸爸的车从外开进她家楼下。

    可他还没来得及进门,她就听见妈妈在窗边吼,让她爸爸滚。

    回想起来,关于一家人的记忆,总是灰暗的。

    但也不是没有快乐的时候。

    十八岁,她爸爸送给她的礼物,她就很喜欢。原是喜新厌旧惯了的人,可也有特例——因为太过珍视,这件衣服,她至今还在穿。

    想开门,门把已按下去一半,却听见里面传出来压着声音的争吵。

    她妈妈在:“是我没管她吗?曾国毅,你怎么不好好想想你自己,你多称职?她长到这么大,你有管过她一天吗?她现在不听话了,你就怪到我身上来啦?”

    “不怪你怪谁?她身上那点毛病,哪点不是跟你学的?你想想好,但凡从前你对我好一点,对这个家多关心一点,我就不会去找佩珊,贝贝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曾贝搭在门把上的手,落下来了。

    心里空空的,她退一步,却发觉走廊那头似乎站了个人。

    她被吓住地抬头,借着楼梯传来的光,她认出来,那人是谢平宁。

    他扶着脖子,从三楼下来,在二楼驻足,注意力不是被吵架声吸引的,而是她握在手里的手机灯光。

    环廊里很静,两人四目相对,都听见,门内传来一句尖锐的女声:

    “你还敢跟我提余佩珊!她就是个贱人!”

    曾贝无言,微微张了张嘴,想叫他,正要发声时,却发现嗓子已经哑得不成样子了,最终是,什么也没能出口。

    环廊连通各个房间的门,但由于房间的主人都有各自的秘密,门常常是紧锁着的,因为要捍卫那点私人空间。正因此四方的走廊,总显得幽闭压抑。

    同样的高度,露台给人的感觉则截然不同。

    开阔,光线充足,即便是此刻夜间,他们还能看台风在平旷的田野里肆虐,刮得丛丛矮草,瑟瑟发抖。

    谢平宁倚着栏杆而立,一边从裤口袋里摸出一只火机,燃,一星火光才亮,就被风吹灭。

    他没看她,而是盯着楼下院子里的一片空地,问:“介意我抽根烟吗?”

    曾贝背靠着阳台大理石矮栏,双手圈住膝盖,坐在露台冰凉的地板上,轻轻嗯了声,示意他请便。

    大风里点燃香烟,不是易事。

    曾贝仰头看他,从下往上的角度,观察他,点烟时是,左手括圈住右手火机里燃起的一缕难维持的明火,嘴里衔着烟,前侧脖子,再轻轻点上的。

    这个动作,是细微一瞬即过,却也很性感的。

    从前她不懂,抽烟百害而无一益,为何那么多人仍要选择抽。

    原来到他这儿,还能得个赏心悦目的好处。

    她收回视线,盯着自己的手指发呆,长久,开口:“我爸妈他们已经离婚了,”

    “嗯。”谢平宁应了声,表情淡定,似乎早就知道了。

    “可是爷爷奶奶他们还不知道。”

    谢平宁吐了口烟雾,轻声:“显然你爸妈并不想让他们知道。”

    是的,所以她为他们一直瞒着。来垦丁快一个月,关于那两张离婚证,她从未在老人们面前提起过。

    “我爸妈他们,不是为了爱而结婚的。婚姻,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次利益的交换。”

    她爸爸需要利,而她妈妈需要名。

    结合起来,就是书香门第,财宦之家。而她,成为最大一件牺牲品。

    谢平宁将一截烟灰,点在空烟盒里,“现实远比你戏词里唱得那些柳郎丽娘要残酷。”

    “我知道,”她将身体缩成一团。

    这些她比谁都要明白。可也正是因为太明白,她比谁都要脆弱。

    她叹了口气,:“对彼此有所图的婚姻,根本不会去计较有没有幸福。有了孩子,完成了家族任务,最终都要去各玩各的。”

    谢平宁没话,是因为惊异,她的敏感和成熟,远远超过他之前判断的。

    曾贝见他不回答,扭头看他,“怎么不话?觉得我很可怜?”

    他笑了笑,不置可否,只是轻嘬了一口烟。

    她看着他夹在手里的香烟,深吸一口空气里即将被烟雾吞噬的干净,自顾道:“我不必谁可怜,不过你要真这么觉得,就把阁楼让给我,也算是你同情心有处可泛滥了。”

    他又笑了,没想到问题再度被她绕回到阁楼上来了——这是第三次。

    “我知道你们都不喜欢我,不过没有关系,我自己喜欢自己就够了。”

    “谁我们都不喜欢你?”谢平宁低头看她,却只看见她头顶的一个的发旋儿。

    她抱膝,数落给他听:“你看啊——刘宇岩就不用了,他每天要跟我吵十次架。阿姨呢,肯定嫌我好吃懒做,嘴巴又挑,还影响她儿子高三备考。”

    “爷爷奶奶也不喜欢我,我跟其他的表哥表姐不一样,我从是我妈妈带的,跟外公外婆比较亲,跟爷爷奶奶一年才见一次面,哪里一起待过这么长时间。他们心里肯定觉得我是个麻烦,是被我爸我妈丢过来坐牢的。”

    “很多事情,我其实心里明白的很,跟明镜儿似的,只是我懒得,也懒得计较。”

    他听她完,还要不满的嗤一声,不禁脸上笑意更浓,反问她:“你怎么不问我?”

    怎么不问我,喜不喜欢你。

    “问你?”她又哼一声,“得了吧,我爷爷奶奶都不喜欢我,更不要强求一个跟我才认识几天的人了。而且我对你还那么没礼貌,跟你抢房间,处处跟你作对。”

    “我不计较那么多。”

    “那得亏你是你不计较,要计较起来,你早出岛了,还跟我窝囊窝囊住着,那不委屈自己嘛。”

    她自我惯了,这种事情上,都替他想好了理由,让他无法辩驳。

    于是谢平宁不话了,望着阳台外漆黑的世界,不言不语。

    曾贝又抬头看他,瞧见他的下巴,和他刚从唇上拿下来的香烟。

    好想知道,烟是什么味道。

    她向来忍不了心中怀存未知,望着他,问:“平叔,你那个,能让我抽一口吗?”

    她指了指他手里的烟。

    谢平宁俯身看她,略有些诧异,“这烟很呛,不怕坏嗓子?”

    “怕。”她点了点脑袋,眼睛看向他,眼眸迷濛,有层水雾覆在其上,“但我更怕我会哭,明天嗓子一样要坏掉。”

    谢平宁没拦着她了,将手里的烟递给她,:“这是最后半根,送你糟蹋嗓子。”

    曾贝探身接过,琢磨好半天拿烟的手势,最后是拇指与食指夹住烟嘴,放在嘴里,吸了一口。

    第一口,太烈太呛,她还是流眼泪了。

    她咳许久,但谢平宁也没劝,因为她需要个发泄口,或许错误的半根烟能算得上。

    第二口,她没那样笨拙了,却还是呛,又在咳。

    过了会儿,她才平复住,眼泪流下来。

    她埋着头,哑着声音,声问:“平叔,你去超市里买过东西吗?”

    “超市里有时候会有那种买满100块,或者200块就能获得一份赠品的活动,你知道吧?”

    他点头,等着她的下文,但她沉默好久,又抛出一个问题:“你知道我为什么叫曾贝吗?”

    “为什么?”

    是因为贝壳莹白,像她仰脸时,对他笑,明眸皓齿,人会滢滢发光?

    但不是——她公布正确答案:

    “因为我妈妈在生我以前,流过两次产,好不容易才怀上的我,还顺利生了下来。”

    “我爸爸觉得,我是上天‘赠’给他的,所以给我取名叫,曾贝。”

    “可我知道,其实我从来都不是什么馈赠,我不过是他们残酷婚姻里,一件多余出来的附赠品而已。”

    ……

    夜深沉寂,书桌上一角台灯向外辐射暖黄光线,他在文档上落下署名,终于完成最后一点工作。

    正想点烟放松一下神经时,他忽然想起那个缩在阳台角落的身影。

    翻烟盒的手,收了回来,折返反而在桌上翻出一个记事簿。

    他伏案,就着光线,在纸张上写:

    你什么时候感到最快乐呢?

    开始喜欢昆曲,得到第一条裙子,还是——成年的那个午后?

    作者有话要:

    [注]此段参考闽南网新闻稿改编而写。

    赠

    贝曾

    曾贝

    这个大家能懂吧?